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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首虎”斯鑫良明日九江中院过堂,距其落马已有一年半

澎湃新闻记者 宋江云
2016-08-17 17:2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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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鑫良。 资料图

近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从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浙江“首虎”斯鑫良将于2016年8月18日上午8时30分在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受审。

浙江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斯鑫良是十八后浙江省首位落马部级官员,其从落马到开庭受审历时一年半之久。

此外,斯鑫良也是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立院以来审理的首位落马部级官员。此前,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最高级别落马官员是江西省政府原副秘书长、党组成员吴志明。

四年前,2012年9月21日,吴志明巨额受贿案在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检方指控吴志明利用职务便利,于2002年至2011年九年间累计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共计4748万余元。是时,新华社报道称,吴志明一案,是新中国成立以来江西查处的个人受贿金额最高、单笔受贿金额最大的一起官员腐败案。

从落马到受审历时一年半

公开简历显示,斯鑫良,1950年1月生,浙江东阳人,早年曾担任东阳县委副书记、浦江县委书记、湖州市委书记等职。2001年4月,斯鑫良出任浙江省委宣传部长,两个月后转任浙江省委组织部部长。

2002年6月,斯鑫良升任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并从2007年7月开始兼任浙江省委党校校长。

2009年12月,斯鑫良被免去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职务,之后当选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2013年2月,时年63岁的斯鑫良卸任退休。

退休两年后,斯鑫良落马被查。2015年2月16日,中央纪委官网发布消息,浙江省政协原党组副书记、副主席斯鑫良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

四个月后,2015年6月19日,中央纪委宣布了对斯鑫良的处理结果。

通报称,经查,斯鑫良严重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礼金;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由他人出资安排打高尔夫球;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干部选拔任用、企业经营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巨额贿赂;严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与他人通奸。其中,受贿问题涉嫌犯罪。

通报还称,斯鑫良身为党的高级领导干部,严重违反党的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严重违纪违法,且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在得知组织对其有关问题线索进行调查后,与其妻及部分行贿人订立攻守同盟,转移赃款赃物,干扰、妨碍组织审查,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审议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斯鑫良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及所涉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同日(即2015年6月19日),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斯鑫良以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

约一年后,2016年6月3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发布消息,检察机关对斯鑫良、仇和、杨卫泽、武长顺、肖天五案提起公诉。

最高检的通报称,浙江省政协原副主席、党组原副书记斯鑫良涉嫌受贿一案,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江西省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九江市人民检察院已向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斯鑫良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斯鑫良,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九江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斯鑫良利用担任中共湖州市委书记、中共浙江省委常委、组织部长、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党组副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提起公诉约两个月后,斯鑫良一案将于2016年8月18日在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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