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东洞庭湖毒杀天鹅案终审维持原判,七名被告最高被判十二年
2016年8月3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法院对东洞庭湖毒杀珍贵、濒危鸟类一案作出终审裁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而今,洞庭湖回归了平静,各种候鸟又能自由自在地飞翔了。
63只野生珍稀鸟类尸体
东洞庭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面积19万公顷。1992年被列入“世界重要湿地名录”,鸟类资源十分丰富,目前已记录到的鸟类有338种,其中一级保护鸟类7种,二级保护鸟类47种。
2015年1月18日,东洞庭湖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工作人员在巡查执法时,发现一艘可疑船只,船上两人弃船逃逸。执法人员从船上查扣63只野生鸟类尸体,其中12只小天鹅、5只白琵鹭为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还有赤麻鸭、夜鹭、苍鹭、斑嘴鸭、赤颈鸭等。经鉴定,鸟体内均含剧毒农药克百威成分。
案发次日,弃船而逃的何建强、钟德军到岳阳市森林公安局,辩称死鸟是自己在湖中收鱼时捡到的。当日,公安机关以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对两人刑事拘留,但对于是否符合逮捕条件把握不准,请求岳阳市岳阳楼区检察院派员提前介入,引导侦查。
承办检察官向华在听取前期侦查办案情况,审查讯问笔录等案卷材料后,又到案发现场进行了实地察看:“当地渔民日常捕鱼地点与拾死鸟地相距甚远,到案的两人可能是特意将船驶入拾鸟地段拾鸟。”察看现场后,向华说出了自己的看法。
用船装载数十只野生珍稀候鸟跨越县级区域,已涉嫌非法运输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同时,根据鸟体中含有剧毒农药成分来看,两人存在投毒毒杀野生候鸟的重大犯罪嫌疑,且不排除还有其他涉案人员。
为此,他向专案组提出五点建议:一是对目前到案的两名嫌疑人以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抓紧收集固定相关证据;二是鉴于何、钟两人主动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是有备而来,存在已串供的可能性。何建强是洞庭湖鱼贩老大,从其身上获取口供难度大,应将侦查突破的重点放在钟德军身上,并以死鸟来源为切入口;三是顺藤摸瓜,将投毒行为实施者、运输贩卖目的地、是否形成了黑色产业链等作为进一步侦查重点;四是根据侦查进展情况,适时对何、钟二人提请批捕,推进办案工作;五是对所有讯问、询问、辨认及取证等过程一律全程同步录音录像,确保每一份证据经得起检验。
毒杀鸟类后售卖至餐馆
经过周密侦查取证,岳阳市森林公安局以涉嫌非法运输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将何、钟二人提请岳阳楼区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2月16日,该院作出了批准逮捕决定。同时,根据犯罪嫌疑人钟德军供述,小天鹅、白琵鹭是分别从方建华、余六秋的“围子”(洞庭湖中土垒的用于围猎鱼的场所)收购所得。办案人员分析认为,方、余二人涉嫌犯罪。为督促扩大侦查战果,检察机关随即启动立案监督程序,监督公安机关对方、余二人立案侦查。
公安机关加大侦查办案力度,将方建华抓获归案。他供述受何建强指使,在“围子”周围投毒、捡拾被毒死的小天鹅、白琵鹭销售给何建强的犯罪事实。办案人员又据此找钟德军,他承认自己受何建强指使,于2014年12月在南县某农资店低价购入剧毒农药克百威360公斤,分几次将农药投放在东洞庭湖保护区内数百米范围的浅水区域,当鸟儿觅食中毒死亡后,将它们捡回,并由李强开车接货,销往常德汉寿等地餐馆。至此,案件脉络逐渐清晰。
通过跟踪掌握案件侦查进展情况,岳阳楼区检察院依法对涉嫌非法狩猎的犯罪嫌疑人龙真监督立案,并建议追捕涉嫌参与投毒的犯罪嫌疑人龙雪如、张连海,同时列出了详细的补充证据提纲;同时,及时向上级检察机关进行汇报,争取支持,两次报请批准延长侦查期限,为全案顺利侦破提供了有力支持。
最终查明,何建强等人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方法,在禁猎区域和禁猎期内毒杀国家二级保护动物17只、国家“三有”(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保护野生动物46只,涉嫌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和非法狩猎罪。全案共批捕、起诉7人。
注重执法延伸
考虑到该案影响较大,岳阳楼区检察院结合办案,加强与岳阳市林业、公安等部门的协调沟通,向东洞庭湖保护区管理局提出加强环境资源保护管理的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形成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整体合力。并注重以案释法,协同开展了一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切实防范和避免此类犯罪再次发生。
2015年11月16日,岳阳楼区检察院对何建强、钟德军等7名犯罪嫌疑人以涉嫌非法捕捞、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提起公诉。该院民行检察部门及时启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程序,督促林业部门对毒杀的候鸟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了估值,监督并支持东洞庭湖保护区(经岳阳市林业局授权)作为原告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处何建强等人赔偿直接经济损失5.3万元。
2016年1月21日,岳阳市岳阳楼区法院公开审理此案。由于涉案人数众多、被毒杀鸟类数量之多属近年罕见,当日,网络直播了庭审过程。3月7日,该案公开宣判:被告人何建强、方建华、钟德军、李强犯非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至六年,并处罚金5000元至1万元;另外3名被告人因犯非法狩猎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六年。各被告人共同对附带民事诉讼原告岳阳市林业局进行赔偿。15日,方建华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
2016年8月2日,岳阳市中级法院二审开庭审理该案,3日作出终审裁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