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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问题的再思考|承认并停止生态杀戮
地球的资源正在被耗尽。每年的地球超载日——这一天人类消耗的自然资源已超过本年度生态系统可再生的资源总量——就是一个提醒。如今气候和环境问题的警报已经拉响,值中法环境月之际推出的这一系列环境主题的文章,它们体现出法国知识界对环境议题的思考,内容涉及自然资源状况的恶化、大自然的未来、食品游说等。文章刊载于微信号“法国文化”,“澎湃新闻·思想市场”栏目也将陆续转载该组文章。以下是第二篇,瓦莱丽·卡巴内斯(Valerie Cabanes)的《承认并停止生态杀戮》(Reconnaître et faire cesser l'écocide planétaire)。
©Jérôme Panconi.瓦莱丽·卡巴内斯(Valerie Cabanes)是国际法学家,专门研究人权以及人道主义法律。她在非政府组织任职20年时间,从事国际互助领域的工作。从2012年起,她致力于让法律界承认生态灭绝罪以及大自然的权利,并担任两家机构的专家顾问:基于联合国“与大自然和谐相处”建立的“停止生态灭绝基金会”以及“全球自然权利联盟”(GARN)。她是非政府组织“我们共同的诉求”的联合创始人以及名誉主席。该组织发起了“世纪诉讼”法律运动,控诉法国政府在气候问题上的不作为。她也联合创办了“野外与法律”协会,旨在促进自然权利的研究和实践。她撰写了两本书,包括《自然人:与生物和谐共处》(2017年Buchet/Chastel出版社)以及《地球新权利:停止生态杀戮》(2016年Seuil出版社),并参与了多部论著的编写。
词源:Oïkos(希腊语)=家园 - caedere(拉丁语)=杀戮(灭绝)
人类滥用工业技术的结果导致了地球生态系统受损,摧毁了我们共同的家园,威胁着我们以及子孙后代的生存环境。现有的法律之所以无法及时阻止气候变化,无法制止生物多样性的丧失,是因为它无法从生态系统的角度为当下的生态危机提出解决方案。现有法律没有提出基于人类与地球生态系统相互依存的原则,没有给予我们与大自然和谐共处的条件。
2020年12月2日,联合国秘书长安东尼奥·古特雷斯对科学家发出大量警告感到震惊, 宣布“与大自然和解是21世纪的决定性任务”。他陈述了赤裸裸的危机现实,引用IPCC(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BES(生物多样性和生态系统服务政府间平台)、WMO(世界气象组织)以及UNEP(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调查结果:“生物多样性处于崩溃的状态,一百万个物种面临灭绝,生态系统正在我们眼前逐渐消失,沙漠逐渐扩张,湿地逐渐干涸,每年1000万公顷森林从地球上消失,海洋被过度捕捞,因吸收过多二氧化碳而酸化,同时珊瑚礁正在白化并死亡。”他提醒我们“每年有900万人因空气和水污染而死亡”,但他没有提到气候变化和生物多样性的损害也造成了巨大的人道灾难。自然灾难在过去45年间增加了60%。FAO(粮农组织)最新的数据表明2019年近20亿人口面临食物短缺或严重匮乏,其中包括10多亿亚洲人以及6.75亿非洲人。到2050年,将有超过10亿低地沿海地区的居民面临海平面上升的威胁。根据《全球荒漠化地图集》的最新报告,到2050年将有超过90%的土地遭受人为破坏并殃及全球, 产生更多因气候和缺水问题而迁徙的人。联合国难民署认为每年有2150万人因气候变化产生的灾难离开家园,比被迫逃离战争和暴力的人多出一倍。联合国难民署预测到2050年之前,每年会产生2亿气候难民及流离失所的人,几乎是目前数量的两倍。如果继续不作为,到2100年受影响的人可能达到100亿。由此可见,地球上不仅物种在消失,人类本身也面临着灭顶之灾。
然而,无论说出怎样美好的承诺,各大经济主体并未做出足够的努力去限制温室气体的排放及其对生态系统的影响。为了追求短期利益,基于互助原则的法律不入他们的法眼。此外,国际法本身也与国家主权至高无上的原则形成冲突,无法实现集体利益优先的目的,无力维持地球生态系统的整体平衡。即使受制于巴黎气候协定,无论各个国家,还是1988年以来排出占总量71%的温室气体的100家企业,以及大多数银行都没有朝着能源过渡发展,更别提让他们放弃那些破坏生态的工业技术。面对严重的环境破坏,跨国公司的领导人不仅享有刑事豁免权,而且在各国金融和政治系统的庇护下从事威胁地球安全的业务。结论很明显,主流的经济模式和法律不利于维持一个可供大多人栖息的陆地生态系统。
因此,一方面我们要重申国际人权法高于贸易法,另一方面也要承认人类的基本权利需要以尊重自然法则为前提。为了长远维持生存环境,我们必须着眼于一个更大的国际社区,把维系生命的各个生物种类和生态系统也容纳其中。破坏人类和生物依存的地球生态系统,是可以和反人类罪名相提并论的行为。这项罪行被命名为“生态灭绝”,其罪行就是摧毁人类共同的家园。它威胁包括人类在内的所有物种的存续,所以罪大恶极。如果连生存环境都受到威胁,我们如何能保障每个人都有饮用水,有食物,有医疗条件和栖息地?我们如何能落实健康环境权?
为了保护现有的物种,也为了保护子孙后代的基本权利,必须根据对地球生态稳定性的科学事实制定一个新的法律框架。这个框架用来控制造成气候恶化和第六次物种大灭绝的工业生产活动,迫使它们把对环境的索取限制在环境赋予的范围内,并就当下的生态灭绝行为对政治和经济领导人问责。无论个人还是法人都可以因为破坏环境而受到刑事指控,因为无论在和平年代还是武装冲突时期,这种罪行都破坏了地球的安全。
生态灭绝的概念史
这个概念诞生于越南战争。在1942至1943年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植物学家亚瑟·高尔斯顿(Arthur W. Galston)进行了除草剂的研究。1966年,他揭露了美军在越南进行的“牧场手行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造成的危害。美军在越南南部位于老挝和柬埔寨的边境喷洒除草剂,目的是大规模清除植物,让敌人失去掩护工具。在1970年的一次会议上,他第一次使用“生态灭绝” 这个词语来谴责这种行为。两年后的1972年,在斯德哥尔摩举行的的联合国环境大会开幕仪式上,瑞典首相奥洛夫·帕尔梅也把越战描述为“近乎生态灭绝的罪行,需要引起国际社会的关注”。
当时美国普林斯顿大学法学教授理查德·福尔克(Richard Falk)思考着如何把这个概念纳入国际法。他公开评论“橙剂堪比环境层面上的奥斯维辛集中营”。1973年,他在国际公约的第6条草案中提出让生态灭绝成为与种族屠杀并列的罪名。这项提案直至今日仍是各国争议的主题。1985年,《惠特克报告》被提交到联合国预防和惩治种族灭绝罪小组委员会。它是审查过程最重要的报告之一,明确提议为生态灭绝成立一项独立的罪名,与种族灭绝、民族灭绝和文化灭绝并列。在20世纪90年代草拟国际刑事法庭章程草案时,专家们再次讨论生态灭绝罪并提出了三个选项:成立独立罪名,纳入危害人类罪或者纳入战争罪。最终,它被视为故意严重伤害环境,成为一项战争罪(第8.2.b.iv条)。
生态灭绝罪的认定
在越南,早在1968年就有人呼吁把越南遭遇的生态灭绝行为定性为“对土地和对未出生人类的战争”,强调美军的战争行为远比纽伦堡审判确定的罪名严重,因为它不仅伤害了当时的民众,也伤害了未出生的后代。越南还认为无论在和平年代还是战争年代,损害自然环境损害都相当于损害人类社会。在未获得国际社区的共识前,越南于1999年就在其《刑法》第342条里规定:“无论和平还是战争时期,任何人大规模屠杀某个地区的居民,破坏某个民族的生存资源以及文化精神生活,或为摧毁一个群体而破坏其生存基础或进行种族灭绝或摧毁生物自然环境”,都属于“危害人类物种罪”。其他国家也把生态灭绝罪纳入国内法,比如俄罗斯以及8个前苏联国家就把生态灭绝定性为危害人类与平和安全罪。
与其同时,从1990年代开始,一些法学家就积极推动把生态灭绝纳入国际法,为此提出了不同的定义要素。它们之间的差异涉及几个标准:如何衡量行为的严重性?是否应该把起诉范围扩大到法律实体以及经济领导人?是否只需要确定有伤害的意愿,或需要基于结果来定罪?这个话题如此棘手,需要通过每一个细节来确保对生态灭绝罪的定义才能使其真正有效保护气候、地球上剩余的生物多样性、我们耕种的土地、饮用的水以及呼吸的空气。承认生态灭绝是一项国际刑事犯罪已经成为道德上的紧迫任务。于是在2021年,“国际停止生态灭绝基金会”动员了12位来自世界各地的独立专家,成立了一个委员会,目的是为生态灭绝罪确定一个法律上合理且外交上可接受的定义。该委员会由伦敦法学教授Philippe Sands以及塞内加尔检察官Dior Fall Sow担任主席,由国际刑事法以及环境法领域的法官、律师和法学专家组成,提议把生态灭绝认定为独立的刑事罪名,以期保护生态系统健康、人权与后代延续之间的依存联系免受侵害。生态灭绝的概念扩张为“在明知确实有可能对环境造成严重的、广泛的或长期的破坏的情况下所实施的非法或任意行为。”在这里,“环境”一词指的是地球、生物圈、冰冻圈、岩石圈、水圈、大气层以及外层空间。
经历国际刑事法庭缔约国大会上突发的一些重大事件之后,该委员会正式成立并重新把这个概念提上议程。2019年12月,瓦努阿图和马尔代夫等岛国呼吁国际社会认真对待生态灭绝罪。到了2020年12月,在比利时副首相兼外交大臣索菲·维尔梅斯的支持下,两个岛国重申了这一诉求。维尔梅斯女士认为刑法有助于设立道德底线,且如果生态灭绝成为国际罪行,国际社会将“开始意识到我们不仅应当彼此尊重,还应当尊重和维护养育我们的生命之网。”比利时的强烈声援成功在2021年初动员了卢森堡、西班牙、荷兰、芬兰和瑞典的其他欧洲国家的议员。随后,各大洲一些国家的民间社会和某些政党也加入了他们的行列,督促自己的政府采取行动。就这样,世界各地的议员们组成了一个联盟,倡导国际社会承认生态灭绝罪。2021年5月19日,代表全世界179个议会的各国议会联盟(IPU)通过了一项决议,呼吁所有 "议会联盟成员议会加强本国刑法,以防止和惩罚无论和平还是战争时期对环境造成的广泛、长期和严重的破坏,并研究是否有可能承认生态灭绝罪,以防止与气候有关的灾害及其后果造成的威胁和冲突。" 除印度、尼加拉瓜和土耳其外,所有国家都支持生态灭绝罪的条款。之后,一些国家已经提出法案,在国内法中承认生态灭绝罪或支持国际刑事法院对生态灭绝罪的认定。这些国家包括智利、玻利维亚、墨西哥、英国、爱尔兰及瑞典。西班牙的议会外交事务委员会则通过了一项决议,要求政府支持瓦努阿图和马尔代夫修正《罗马规约》,并切实提出有关生态灭绝的《规约》修正案。同一天,欧洲议会通过了一项关于环境维护者的决议。这项决议鼓励 “欧盟在国际刑事法庭开启各方之间的新谈判,以期将‘生态灭绝’确认为《罗马规约》规定的国际罪行”。这也是法国议会自2019年以来一直辩论的话题,并成为公民气候公约的一项决议。法国终于在2021年8月22日的立法条文里承认 "为应对气候变化和加强对其影响的抵御能力",对于故意对人类健康、动植物或空气、土壤或水的质量造成的严重和持久损害的行为,法庭将确判定为轻罪而非刑事犯罪。法国政府还承诺在该法律颁布后一年内向议会提交一份报告,支持承认生态灭绝为一项国际刑事法院可判决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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