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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只一级保护动物马麝疑被盗猎者捕杀,阿坝警方:正全力侦查
10月27日,有野保志愿者反映,四川阿坝州阿坝县柯河乡境内发现两只疑似国家一级保护动物马麝遗体,现场还发现有钢丝套等物品,疑被盗猎人员捕杀致死。对此,澎湃新闻从阿坝县公安局获悉,针对这起野生动物异常死亡案,警方已经介入调查,死亡动物尸体已经送至司法鉴定专业机构进行鉴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公开资料显示,马麝是麝类中体形最大的一种,栖息在海拔2500~5000米的针叶林和高山灌丛里,分布于我国四川、西藏等地,目前已经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一级保护动物。
前述野保志愿者称,两只马麝遗体在阿坝县柯河乡人迹罕至的丛林中被发现,一旁有钢丝套等物品,或是盗猎者所留。柯河乡位于大渡河上游,境内森林茂密,是长江上游重要的水源涵养地,是无数珍稀野生动物的家园。
志愿者发现的疑似马麝遗体,
盗猎者用来捕猎的钢丝套。图片来源:网络
对此,10月27日晚,阿坝县警方通过官方微博回应称,近期接群众报警,在阿坝县柯河乡下玛荣村电站沟内发现野生物尸体,接到报案后阿坝县公安局高度重视,赓即成立了专案组对此案进行调查。森警大队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了现场勘查、调查走访等前期调查取证工作,依法进行了受案、立案,目前正在全力开展案件侦查工作。
相关动物尸体是否就是志愿者所说的马麝,阿坝县警方尚未在通报中明确,但表示“已将提取的野生动物样本送到了司法鉴定所进行鉴定”。
澎湃新闻注意到,过去数年中,四川已发生过多起盗猎马麝、林麝、小熊猫等国家重点野生保护动物的案件。
2020年6月5日,阿坝县法院对被告人李某某犯非法猎捕、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非法制造枪支罪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法庭查明,被告人李某某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8月不到一年的时间内,利用自己之前持有和制造的枪支,先后非法猎杀国家一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林麝1只,马麝3只,国家II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水鹿1只,用自制的毒药毒杀“三有动物”狼2只等,严重违反了国家法律法规,对生态环境和资源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阿坝县法院依法判处李某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2万元人民币。
此外,据华西都市报2016年报道,四川甘孜一家4个亲戚,借着卖菜、开饭馆的掩护,趁夜在德格县附近盗猎割取麝香,杀了19只马麝,后被警方抓获归案。
2019年,四川凉山普格县警方破获系列重特大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案,100余人涉案,网络遍及全国多个省份,抓获犯罪嫌疑人54名,此案涉及野牛、小熊猫、黑熊等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和赤麂、果子狸等国家三有动物共计20多种。
2020年1月,四川德格警方破获了一起马麝盗猎案件,不到两个月时间内,盗猎者先后5次共放了50个钢丝套捕杀野生动物,其中被捕杀的马麝有6头。同年8月,德格警方又破获1起非法猎杀野生动物案件。经过连续两天入林侦查,专案组民警在协庆村嘎多山上发现被猎杀疑似马麝尸体17只、马鹿尸体2只、狐狸尸体1只;已安装钢丝套(捕猎工具)200余个,还未安装的钢丝套60余个,并在现场提取若干物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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