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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新余两任市长丛文景、王平被公诉,均涉嫌行贿受贿犯罪
记者8月3日从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了解到,江西省新余市原市长丛文景,江西省地税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平日前被提起公诉,均涉嫌行贿受贿犯罪。
日前,抚州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江西新余市原市长丛文景(正厅级)以涉嫌行贿罪、受贿罪向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日前,景德镇市人民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原党组书记、局长王平(正厅级)以涉嫌行贿罪、受贿罪向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根据此前媒体公开报道显示,王平与丛文景均于2014年11月28日被有关部门带走。
王平、丛文景均曾担任过新余市长。王平于1956年12月出生于湖南长沙,1976年在江西机床厂做职工,其仕途起步于江西省计划委员会基建计划处。1995年起,王平用4年时间在江西省投资公司攀升到总经理、党委书记的位置,之后又于1999年12月回到江西省计划委员会任副主任,次年7月兼任省物价局局长。
2006年11月,王平踏入江西省新余市,“空降”为市委副书记、代市长。同年12月,王平正式担任新余市长,直到2008年4月被调至江西赣州任市委副书记、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
丛文景公开简历显示,2004年起,丛文景在新余历任了市委宣传部长、政法委书记、党校校长等职务,2013年9月23日,在新余市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上,丛文景当选新余市长。这一简历显示,丛文景从2006年起,开始与王平共事。
丛文景简历
丛文景,男,安徽省凤台县人,1962年12月出生,1983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武汉大学工程硕士研究生。2001年07月任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04年06月任新余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2006年11月任新余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0年07月任新余市委副书记,兼任市委党校校长、高新区党工委第一书记;
2013.08 新余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13.09 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
王平简历
王平,男,汉族,1956年12月生,湖南长沙人,1983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76年1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工学硕士。1976.01--1979.09 江西机床厂职工;
1979.09--1983.07 江西财经学院国民经济计划专业学习;
1983.07--1991.03 江西省计划委员会基建计划处干部;
1991.03--1995.05 江西省计划委员会基建计划处副处长;
1995.05--1996.11 江西省投资公司副总经理(正处级);
1996.11--1997.08 江西省投资公司总经理(副厅级);
1997.08--1999.12 江西省投资公司总经理、党委书记;
1999.12--2000.07 江西省计划委员会副主任;
2000.07--2003.05 江西省发展计划委员会副主任兼省物价局局长;
2003.05--2006.11 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兼省物价局局长(正厅级);
2006.11--2006.12 江西省新余市委副书记、代市长;
2006.12--2008.03 江西省新余市委副书记、市长;
2008.03--2011.08 江西省赣州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市政府党组书记,省委委员;
2011.08--2014.12 江西省地税局党组书记,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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