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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生父母将女婴送人后反悔,江苏首开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法院和妇联的工作人员给夫妇俩“上课”劝导。 淮安市清江浦法院 供图
因为经济压力大,将刚出生的孩子送给他人抚养。其后,这对亲生父母又后悔了,遂起诉养父母,想要“夺回”抚养权……这个听起来像发生在影视剧的事情,在现实中上演。
日前,江苏淮安市清江浦区人民法院最近审理了一起收养关系纠纷案。清江浦区人民法院也开出了江苏首张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法院获悉,2020年8月,周某、赵某因感情不和协议离婚,约定由男方周某抚养大女儿、女方赵某抚养即将出生的婴儿。然而,双方离婚后,这对父母决定将刚出生的小女婴送由朱某夫妇抚养。
事后,周某与赵某对送养小女儿行为感到后悔,多次与朱某夫妇协商将孩子要回。
截止到今年10月,朱某夫妇抚养孩子已有近一年的时间。他们自称对孩子感情深厚,也花费了许多精力,不同意将孩子送回。
这起纠纷最终闹上法庭。
经法院审理查明,双方并没有到民政部门进行合法的收养登记。经过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协议,朱某夫妇同意将孩子送还,而周某与赵某也要补偿养父母一定的经济损失。
审理案件的法官吴然表示,作为父母应尽到对孩子抚养监护的法定义务,为孩子的健康成长提供一个稳定、和谐的家庭环境。“为了逃避监护责任将孩子随意送与他人,这实在是糊涂的行为,更是不合法的行为。”吴然说。
随后,法院向这个女婴的亲生父母(周某、赵某)发出了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简单来说,就是通过专门的家庭教育辅导,督促和引导父母正确履行对孩子的抚养监护职责。
澎湃新闻了解到,淮安清江浦区人民法院与妇联主动对接,联系了专业的家庭教育指导老师,庭审当天就在法院的“家事法官会客厅”基地,为两名原告上了“第一节课”,要求二人认真反思错误,学会妥善处理家庭生活中的矛盾,让孩子在温暖、快乐的家庭氛围中健康成长。
法官吴然告诉记者,责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导令的“课程时长”,依据当事人的“上课效果”来决定,法院会有定期的回访跟踪,及时对父母抚养监护孩子的情况做好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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