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赚钱和花钱,哪个更能提升幸福感
幸福是大多数人追求的终极目标,是国民福利提升的象征,但获得真正的幸福却并非易事。对幸福的心理学研究历史悠久,但经济学对幸福的研究起步较晚,在现任美国南加州大学经济学系教授理查德·伊斯特林 (Richard A.Easter—lin)于上世纪七十年代进行的开创性贡献被经济学家关注之后,学者们才将关于幸福的心理学研究与经济学建立了联系。伊斯特林1974年的研究表明,居民幸福感一开始随着收入的增加而上升,但当收入达到一定水平之后,幸福感并没有随着收入的增加而继续上升,这就是著名的“伊斯特林悖论”。自此,学者们在考虑幸福影响因素的过程中,开始从理论以及实证角度考虑一些货币相关的因素,例如收入、财富等,“幸福”就被正式列入经济学研究范畴,幸福经济学由此产生并发展。
幸福感的影响因素
影响居民主观幸福感的因素多种多样,主要可以归纳为两大类:货币因素与非货币因素。除此以外,还有其他分类,如物质与非物质因素、收入与非收入因素、主观与客观因素等。各类因素在决定幸福感受的过程中孰轻孰重,尚未得到一致的结论。
货币因素即与货币相关的因素,包括财富、收入、消费等,可以反映居民的基本生活水平,在决定幸福过程中的作用不容小觑;非货币因素包括除了货币因素之外的其他各个方面,如个人的基本人口统计学特征(性别、年龄等)、家庭基本状况、社会比较、社区基本环境、宏观环境等。
我们的研究主要从经济学角度关注反映生活水准的货币因素对个人幸福度的影响,并分别从收入与消费角度关注生活水准。收入与消费是货币因素的两面,这有利于我们更全面地了解货币因素对居民幸福度的影响,并进行比较研究。
本研究所涉问题及研究现状
收入与消费作为货币因素的典型代表,对个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不可忽视。然而,收入与消费虽是同一事物的两面,两者的特征存在差异。人们赚钱获得收入,花钱形成消费。赚钱与花钱对个人幸福感的影响是否存在差异?这是本研究感兴趣的第一个问题。
根据对家庭消费情况的研究,处在收入底层的较大比例家庭的消费多于收入(包括非耐用品消费和耐用品消费)。这一现象可用1985年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意大利裔美国经济学家弗兰科·莫迪利安尼(Franco Modigliani,1918-2003年)提出的生命周期消费理论进行解释。
生命周期消费理论指出,人们会在较长时间范围内计划他们的生活消费开支,以达到在整个生命周期内消费的最佳配置。具体来看,人们会根据目前拥有的财富以及预期的未来收入来“平滑”自己生命各期中的消费(即使得生命各期消费均等或差异不大),收入较少时,可能需要通过动用储蓄或借贷来满足相关消费,而在收入较多时,消费之余的部分用来偿还贷款并储蓄。因此,这一理论假设居民各期的消费是基本平稳的。由此可得出的理论是:家庭消费方面尤其是非耐用品消费的不平等程度低于收入方面的不平等程度。
基于这一理论,本研究感兴趣的第二个问题是:受环境适应惯性以及棘轮效应(即人的习惯形成之后有不可逆性,即易于向上调整,而难于向下调整)的影响,相对于收入不平等,个人幸福感是否对消费不平等的变动更加敏感?即人们已经适应了相对平等的消费环境和相对不平等的收入环境,如果消费环境与收入环境发生相同程度的变化,消费环境的变动对个人幸福感的影响可能更大。
关于货币因素对幸福感影响的现有研究,大多数研究仅考察了收入或消费其中一个方面,为了更加全面地反映家庭的生活水准,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副教授布鲁斯·黑迪(Bruce Headey) 等学者同时研究了家庭财富、收入和消费对幸福的影响,但他们没有对各个货币因素进行对比分析。
本研究从理论角度设定幸福函数,从实证角度检验并回答上述感兴趣的两个问题,分别用消费与收入表示货币因素,研究消费和收入对主观幸福感影响的异同。在决定主观幸福感的过程中,赚钱与花钱究竟孰轻孰重,本研究将给出答案。
主要研究结论
消费与收入作为货币因素的两面,对个人主观幸福的影响存在相同点也存在异质性。在控制参照组消费与收入以及其他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家庭消费与收入均能提升个人主观幸福感。赚钱获得的收入,花钱形成的消费对个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均十分显著。
然而即使收入与消费是货币因素的两面,从影响的具体数值来看,消费与收入对个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仍是存在差异的。总体来看,消费能为个人带来更多的幸福感,消费或收入同样增加百分之一的水平,消费对幸福感的提升约是收入的两倍(这里的消费仅指家庭基本生活消费,如果加上家庭其他类别的消费,两者的差距可能将更大),即花钱比赚钱更有利于提升居民幸福感。对非就业样本而言,花钱带来的幸福感约是赚钱的四倍;对就业样本而言,花钱与赚钱对幸福感的影响则没有显著差异。
此外,相对消费水平与相对收入水平的提高均能显著提升个人的主观幸福感,但是由于消费与收入自身存在差异性,导致消费与收入环境的变化对个人主观幸福感也存在异质性影响。根据生命周期消费理论,相对于家庭收入的不平等,家庭消费的差距要小一些。而人们对不平等程度具有环境适应惯性以及棘轮效应,当人们生存的初始平等环境存在差异,环境的相同变动对个人主观幸福感存在差异性影响。人们更容易接受不平等环境的变动,对平等环境的变动则比较敏感。从数据分析来看,消费差距与收入差距的变化,对个人主观幸福感的影响分别为0.168%和0.083%,对于非就业样本,这两个数值分别为0.207%和0.097%。
研究启示
一首流行歌曲唱道:“幸福没有那么容易,才会特别让人着迷。”促进国民幸福,提升国民福利,实现中国梦、幸福梦,任重而道远。在进行收入分配与再分配的过程中注重居民家庭相对地位的改善、考虑家庭以及个体差异性,则有利于国民幸福。此外,引导国民理性消费、满足多样化的消费需求,为国民消费提供更多更丰富资源,也是实现幸福梦的有效途径。消费对幸福感的占优刺激,将有利于花钱与赚钱最终形成良性循环。
(本文原刊于《财经研究》2016年第6期,原题:“幸福,赚钱还是花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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