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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员工打着高息理财名义诈骗客户近1500万,获刑14年
以高息理财为名行诈骗之实,一银行员工被终身禁业。
近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建设银行北京房山支行员工马某丽因“违规代客保管银行卡、网银盾、密码,使用客户账户过渡资金并投资高风险领域,犯诈骗罪、伪造公司印章罪”,被终身禁止从事银行业工作。
打着高息理财名义骗取1487万元
从马某丽的作案细节来看,她打着高息理财的名义,骗取被害人的钱财。
根据裁判文书网,马某丽多次对不同的被害人表示,其介绍的理财和存款利息高还安全,年息最低8%,利息最高可到10%左右。
同时,多位被害人还将自己的U盾交给马某丽,让她帮忙理财。
为了骗取被害人的信任进而将理财钱款转走,马某丽指使他人伪造建设银行北京房山支行印章,并在被害人签订的合同书上加盖。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马某丽以高息投资理财为由,在2017年3月至2018年11月间,先后骗取被害人史某某、胡某等6名被害人钱款共计1487万元,并将上述款项用于归还个人债务、个人消费等。
获刑14年 责令退赔1487万元
实际上,该案诈骗手段并不新鲜。监管部门曾多次提醒消费者,应清楚“保本高收益”就是金融诈骗。尽量长期投资,不宜一味追求赚“快钱”。审慎对待合同签署、风险测评和确认环节,不能闭眼签字,更不能随意让人代签。
“在实践中,承诺保证本金的金融产品收益率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就很危险,10%以上就要准备损失全部本金。”2020年,银保监会消保局、央行消保局曾明确对外表示。
马某丽最终害人害己。根据裁判文书网,法院审理认为,马某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为被害人理财的过程中,隐瞒理财收益亏损的真实情况,并将被害人部分理财钱款用于其个人使用,造成了被害人钱款损失,已构成诈骗罪,且诈骗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予惩处;还伪造建设银行北京房山支行印章,又构成伪造公司印章罪,依法应予惩处。
判决书显示,马某丽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4万元;犯伪造公司印章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并处罚金15万元,并责令退赔1487万元发还各被害人。
(原题为《银行员工诈骗客户近150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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