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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卫计委开党组会讨论“再婚夫妻再生育”:已形成统一思路

澎湃新闻记者 赵孟 实习生 税智勇 李倩
2016-08-02 11:3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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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再婚夫妻二孩细则“难产”,致一些大月份孕妇拟引产一事引发舆论关注。

细则迟迟未出台,原因何在?

8月1日晚间,广东省卫计委政策法规处一位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透露,当天,广东省卫计委召开党组会议,专门对再婚夫妻再生育问题展开讨论,并形成了统一思路,决定近日对舆论关切的热点问题做公开回应。“总体上回应关切,化解热度。”

8月1日晚上,卫计委一些工作人员加班到晚上,准备材料,研究回应的细节问题。

该工作人员还称,去年修改《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时,省卫计委制定了针对再婚夫妻再生育的完善方案,但最终未纳入新版计生条例中。

2016年1月1日,修改后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正式实施,这也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后第一个修正的地方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但该条例并未对哪些情况的再婚家庭可以生育二孩做出明确规定。

对再婚夫妻再生育放到哪一步“吃不准”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修正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并在其中明确了再婚生育二孩的具体情况。

这导致的一个结果是:许多参照外省标准可以生育二孩的再婚夫妻,在广东省却属于“超生”。

前述广东省卫计委政策法规处人士称,他们在为修正《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做准备工作时,就注意到再婚群体,提交审议的《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也包含较完整的针对再婚夫妻的再生育规定。由于广东省是《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改后,第一个修正计生条例的省份,讨论时有人提出对放到哪一步“吃不准”,建议暂时将针对再婚夫妻的条款拿掉。

这位人士称,再婚生育情况复杂,根据夫妻双方的生育和婚姻情况,“每个人可能有N种情况,合在一起排列组合又有N种情况”,究竟给予再婚夫妻多大的生育权限,标准很难划分。因此,当时相关人士建议“缓一缓”,等外地的相关规定出台后,再结合本地情况,出台细则。

“这不是一个对与错的问题,而是对人口形势不同把握的问题。”这位人士说。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后,不少再婚夫妻就注意到,条例缺少对再婚群体生育情况的具体规定,并电话向广东省卫计委咨询,得到的答复是“(今年)3月份可能会出来”。5月底,有广东省卫计委工作人员回应: “不出意外的话大概6月份会出”。

按照一般程序,补充细则应由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出台,但具体细则内容由业务单位即广东省卫计委确定,同时会征求省政府法制办等单位的意见。澎湃新闻分别向广东省卫计委、广东省人大常委会和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发去采访函,询问细则出台时间等事宜,未获正面答复。

广东再婚夫妻再生育细则具有“后发优势”

前述人士称,接到市民的反映后,卫计委也在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在3月份召开的广东省卫计系统电视电话会议上,有关领导对再婚夫妻再生育做出指示,要求尽量参考外省实践,结合省内人口形势,以确保相对公平的原则制定政策。此后,广东省卫计委一直按照这一思路揣摩、研究再婚夫妻的再生育问题。

这位人士说,再婚夫妻二孩细则之所以到目前仍未出台,一方面是对再婚夫妻生育权限“放多宽”争议较大,“太严了老百姓有意见,太宽了人口形势有压力”;另一方面,则是行政决策的制定过程复杂,“不是两个人一聊就可以决定的”。

他说,从3月份至今,广东省卫计委已就再婚夫妻再生育问题,向有关部门汇报过多次方案,但都被要求修改后再报上去,“来来回回折腾很多次”。而在广东省卫计委内部,向上汇报又需要经过党组会议、主任会议等,“确实很复杂”。

澎湃新闻获悉,8月1日,广东省卫计委召开党组会议,专门对再婚夫妻再生育问题展开讨论,并形成了统一思路,决定近日对舆论关切的热点问题做公开回应。“总体上回应关切,化解热度。”这位人士说。

8月1日晚上,卫计委一些工作人员加班到晚上,准备材料,研究回应的细节问题。

这位人士还透露,去年针对再婚夫妻的方案“比较紧”,但将要出台的细则能开多大口子,他表示“也不可能让所有人满意”。但他说,鉴于其他地区的实践经验,广东省的再婚夫妻二孩细则具有“后发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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