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湃Logo
下载客户端

登录

  • +1

多地启动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涉及湘鄂浙琼多省份

澎湃新闻记者 李季 实习生 杨娜
2021-10-26 06:45
来源:澎湃新闻
绿政公署 >
字号

新冠疫苗加强针全国铺开的同时,多地已启动3-11岁儿童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目前,已有湖北省、海南省、湖南常德、浙江金华等地启动接种。福建、安徽阜阳等地已经将接种提上日程。

各地通知显示,获批为3-11岁人群接种的均为灭活疫苗,厂家包括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免疫程序为2剂次,间隔至少3周,第2剂在8周内尽早完成。

各地通知显示,该年龄段儿童的接种方式为学校(幼儿园)集体组织接种或自行前往接种点接种,需要注意的是,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需要监护人全程陪同,通过医生评估且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

湖南湖北海南浙江多地启动接种,安徽福建提上日程

湖北省卫健委在10月25日发出通知,据其官网显示,根据国务院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提高新冠病毒疫苗接种覆盖率,尽快构筑群体免疫屏障,在持续做好12岁以上人群接种工作的基础上,湖北省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此外,浙江省已有金华、衢州、平湖等地发布接种通知。

据金华市卫健委10月25日消息,金华市已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3-11岁人群在监护人陪同下自行前往就近开放的新冠疫苗接种点接种,也可以按照学校的通知安排参加学生专场接种。

此外,据“健康衢州”微信公众号消息,衢州市于10月24日开始,对3-11岁人群启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据平湖市人民政府新闻办消息,平湖市于10月25日开始,对3-11周岁人群启动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

在湖南,常德、益阳、永州等地已启动3-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免费接种。据各地通知,益阳市从10月23日起启动,常德市从10月24日起全面启动,永州市从10月24日起启动。

海南也已启动接种。据海南省疾控中心官网10月25日消息,当前我省已启动3-11岁人群免疫接种工作。据海口日报公众号10月24日消息,海口市于10月23日起全面启动3-11岁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此外,福建、安徽阜阳等地已将启动接种提上日程。

据《福建日报》消息,10月22日,2021年全省秋冬季学校疫情防控和校园安全工作视频会议在榕召开,副省长李德金出席并讲话。李德金强调,要做好18岁及以上人群的新冠疫苗加强免疫接种工作,落实3~11岁人群接种实施方案,提高在校、在园儿童接种率,确保应种尽种。

据安徽广播电视台10月24日消息,阜阳市将在近期启动3至11周岁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工作,目前该市已在紧锣密鼓地进行相关安排。

儿童接种新冠疫苗安全性如何?有哪些注意事项?

儿童接种新冠疫苗安全性如何?据湖北省卫健委10月25日消息,湖北省疾控中心专家解答道,目前获准在3-11岁儿童中使用的新冠病毒疫苗为国药中生北京公司、国药中生武汉公司和北京科兴中维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Vero细胞)。根据临床试验数据显示,儿童组(3 -11岁)接种疫苗之后,安全性良好,和12岁以上的成人组一样安全,同时抗体水平也和成年人是一样的,儿童青少年接种新冠疫苗的耐受性良好。接种不良反应主要为发热和接种部位疼痛。

如何理解3-11岁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必要性?湖北省疾控中心专家解答道,开展儿童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是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重要的措施。儿童感染新冠病毒后发病,部分可能发展为危重症,甚至造成死亡。学校属于人口密集场所,一旦有输入性新冠病毒疫情发生,易造成局部的传播流行,例如,今年9月福建疫情最早发现于学校,并且多在学校、家庭及工作单位等场所发生传播。

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一方面可以有效降低发病、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在儿童人群中建立免疫屏障,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保障儿童学习、生活正常运转。

儿童接种新冠疫苗需要注意什么?多地通知提醒,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需要监护人全程陪同,通过医生评估且监护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才能接种。此外,新冠疫苗接种和其他疫苗接种中间间隔至少14天,接种应优先保障国家免疫规划疫苗,但如果出现外伤、狗咬等情况,需要打破伤风或者是狂犬疫苗,不受14天间隔的限制。

    责任编辑:蒋子文
    校对:丁晓
    澎湃新闻报料:021-962866
    澎湃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1
    收藏
    我要举报
            查看更多

            扫码下载澎湃新闻客户端

            沪ICP备14003370号

            沪公网安备31010602000299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

            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