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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纪委:要求零办案零查处零问责派驻机构作出书面说明
今年以来,厦门市纪委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对在市直机关设立的46家派驻机构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派驻机构季度工作通报制度,促进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推进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针对派驻机构应履行的监督职责和工作任务,市纪委探索把责任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清单,细化出信访件办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廉政谈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开展警示教育、向驻在单位党组提出纪检监察工作建议、向市纪委报告驻在单位情况等10个项目,以项目化方式科学管理,解决以往工作重点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
今年上半年,各派驻机构自办案件共立案61件,结案42件、处分34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起,处理39人;受理检控类初信初访289件,初核属实39件,转立案6件;开展警示教育1037场,受教育对象达90784人次;向驻在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工作建议248件次;开展廉政谈话4030人次。
要求派驻机构根据工作清单一一狠抓落实,并按时限要求报送本季度完成情况。市纪委对上报数据核实督查。市纪委每季度定期通报,并将通报情况纳入派驻机构年度考核体系,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将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等责任追究。
此外,市纪委还注重以问题导向督促整改提升。定期对派驻机构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和督促相关派驻机构整改落实。上半年,市纪委共对5家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11家零办案、零查处、零问责派驻机构进行书面说明。(厦门市纪委)今年以来,厦门市纪委结合实际,创新思路,对在市直机关设立的46家派驻机构实行“清单式管理”,建立派驻机构季度工作通报制度,促进派驻机构聚焦主责主业,推进驻在部门及所属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针对派驻机构应履行的监督职责和工作任务,市纪委探索把责任转化为具体的工作清单,细化出信访件办理、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廉政谈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开展警示教育、向驻在单位党组提出纪检监察工作建议、向市纪委报告驻在单位情况等10个项目,以项目化方式科学管理,解决以往工作重点不清、责任不明等问题。
今年上半年,各派驻机构自办案件共立案61件,结案42件、处分34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9起,处理39人;受理检控类初信初访289件,初核属实39件,转立案6件;开展警示教育1037场,受教育对象达90784人次;向驻在单位提出纪检监察工作建议248件次;开展廉政谈话4030人次。
要求派驻机构根据工作清单一一狠抓落实,并按时限要求报送本季度完成情况。市纪委对上报数据核实督查。市纪委每季度定期通报,并将通报情况纳入派驻机构年度考核体系,对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将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调整岗位等责任追究。
此外,市纪委还注重以问题导向督促整改提升。定期对派驻机构工作情况进行梳理分析,根据具体情况提出意见建议,指导和督促相关派驻机构整改落实。上半年,市纪委共对5家派驻机构负责人进行约谈,要求11家零办案、零查处、零问责派驻机构进行书面说明。(厦门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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