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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重珠宝存入银行保险柜后不翼而飞?交通银行:证据不足

澎湃新闻记者 林山 实习生 李览青
2016-07-27 19:18
来源:澎湃新闻
长三角政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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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贵重物品或者文件存入银行的保险柜里进行保管,这是不少人出于对银行安全体系的信任而做出的选择。

然而,江苏常州的汤女士近日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2014年她保存在交通银行保管箱中的一批价值近50万元的珠宝首饰竟不翼而飞了。

交通银行认为,汤女士没有存取物品的清单为证,因此她没有直接证据可以证明她所说的首饰是在银行保管箱中丢失的。银行方面将积极配合相关调查。

银行保管箱内的首饰不翼而飞

汤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她是交通银行的老客户,并且租用交通银行常州延陵支行的保管箱已经20年了。

据汤女士自述,2014年5月9日,她向交通银行常州延陵支行的保管箱中放入蓝宝石、玉器、翡翠等价值近50万元的物品。她将这些贵重物品全部装入一红色绸缎的小包中,并置于保管箱内层。

然而,2015年12月,再次前往保管箱存放物品时,汤女士说,她发现内层的小包找不到了。

出于谨慎,汤女士决定先回家寻找。但由于当时她父亲病重,汤女士忙于照顾家人,便将此事搁置了。

2016年4月23日,汤女士在自己和父亲家中搜寻了整整两天,确认首饰不在家中,便又赶回交通银行延陵支行检查保管箱,发现首饰确实消失了。

她立即向银行方面反映,并向常州市公安局南大街派出所报案。

银行、客户各持一把钥匙才能打开保险箱

汤女士向澎湃新闻介绍,每次打开保管箱必须由银行工作人员领到地下室。保险箱上有两个锁,必须同时由银行工作人员与她本人各持一把钥匙一起向右转,才能将箱子打开。银行工作人员的那把钥匙由银行保管,她作为客户的钥匙则由自己保管。

汤女士说,她从没有把钥匙借给过其他人,且2014年前她身边的人甚至都不知道她在银行里办了一个保险柜保管业务,因此也没有谁会来“打保险柜里的注意”。

汤女士说,如果她将钥匙遗留在保管箱上忘记拔出,箱子就无法合上,因此,汤女士认为,她也没有因自己疏忽而造成“忘记关上保险柜”的可能。此外,根据她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开箱人只有她自己一个人,而她每次开箱也必须出示自己的身份证并进行登记才可以开箱。

保管箱协议。

据此,汤女士认为,自己存在保管箱中的首饰“丢失”与交通银行延陵支行有关。

交通银行:年代久远,无法调取监控

澎湃新闻记者致电交通银行常州分行了解情况,综合办陈主任向记者介绍,由于银行本身没有保管箱租用人(即汤女士)手里的那把钥匙,只有(银行的那)一把钥匙不可能打开保管箱。

另外,陈主任还提到,为了保护客户隐私,租用人(汤女士)在保管箱内存、取物品时,银行工作人员是不在场的。

交通银行延陵支行负责保管箱业务的白行长向记者介绍,两把钥匙开箱并不像电影中的不能差一丝一秒,“工作人员为客户打开箱子以后就离开了,不会看着租用人存取物品”。

那么有没有监控录像可以证明除汤女士外没有人碰过这些首饰呢?白行长称,公安机关要求相关监控录像至少保留一个月,交通银行延陵支行的监控录像是保留三到六个月,而汤女士存取物品的时间过于久远,他们无法提供监控录像。

记者向中国农业银行相关人士了解到,一般银行大厅的监控录像保留三个月,柜面监控录像保留六个月,金库、保险柜等处监控录像将保留五到十年

针对该信息,白行长指出,可能是较大的库房监控录像会保留这么久,延陵支行是符合统一规定的。

澎湃新闻记者又向江苏省银监会咨询相关情况,该省银监会工作人员指出,监控录像的保留银监会没有特定标准,一般是保存三到六个月,各个银行有自己的规定,但是必须严格符合公安方面的规定。

而汤女士提供的一份与交通银行延陵支行张姓副行长的交流录音中,该副行长提到“监控我们都有的,你不能看到,但是我们都上传到数据库的”。

发现首饰失踪后,汤女士立即向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南大街派出所报警,警方对保险箱做了痕迹鉴定、指纹鉴定等检查,但发现钥匙锁孔没有被撬痕迹,没有什么可疑之处。

由于汤女士无法用文字或者照片证实自己放入了这些首饰,银行方面又无法提供相应的监控录像,常州市公安局钟楼分局对此事进行不予立案处理。汤女士提出刑事复议申请后,依然维持不予立案的决定。

不予立案通知书。

“那我存入的那些珠宝首饰‘飞’到哪儿去了?”汤女士表示,仍在向常州市公安局申请复核,必要时将采取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复议决定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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