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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幼机构帮忙接送孩子致摔伤,律师:机构应尽管护义务需赔偿
近日,江苏南京。据江苏台,胡女士委托一家托幼机构将女儿由幼儿园接到机构,途中因老师未给孩子佩戴头盔导致其多处摔伤。律师表示,机构须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双方和解。
澎湃新闻编辑:林蓉 实习生 韦梦媛 素材来源:江苏网络广播电视台
责任编辑:李蕊
校对:刘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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