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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夫妇递交悔过书,病儿被弃医院3年终接回父母身边
北京青年报7月26日消息,近日,来自内蒙古的罗某夫妇起诉北京阜外医院由于“操作不当”造成其孩子身体受损并向医院索赔。而此案庭审前,这对夫妇牵涉的另一起一年前的医疗合同纠纷案件也被意外曝光。去年11月,一起由医疗服务合同纠纷引起的将孩子弃至阜外医院的案件判决生效,但一直未执行,而此案的被告正是罗某夫妇。
据悉,2012年12月,罗某夫妇将患病的儿子遗弃在阜外医院,至今已有3年多。7月18日,因罗某夫妇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法院作出对罗某夫妇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7月20日,因罗某夫妇递交悔过书,法院解除对二人的拘留。7月21日,罗某夫妇在阜外医院为儿子办理了出院手续。时隔3年多,被遗弃的小罗终于回到父母身边。
事件
庭审现场牵出夫妇遗弃病儿案
7月18日,在西城法院,来自内蒙古的罗某夫妇起诉了阜外医院。据媒体报道,罗某夫妇称阜外医院在对其儿子小罗进行手术时,因为操作不当,致小罗气管损伤并形成声门下狭窄,要求院方赔偿。
而此案的庭审现场,罗某夫妇牵涉的另一起未执行判决的案件被意外曝光。
媒体报道称,来自内蒙古的罗某夫妇在儿子小罗11个月大时,发现其患有先天性心脏病,2012年3月,夫妻俩带儿子在北京阜外医院治疗完毕。术后小罗一直靠机器呼吸,夫妻俩多次请北京儿童医院专家会诊,得知小罗可能患有声门下狭窄。经过治疗,当年12月,小罗恢复自主呼吸,阜外医院建议转院进行下一步诊治,然而此后罗某夫妇却将小罗弃至医院,离京回到老家。
后续
医院起诉夫妇,要求为小罗办出院
2015年6月,北京阜外医院将罗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二人为小罗办理出院手续,并支付医疗费。此案法院判决生效后,罗某夫妇不服上诉,2015年11月被驳回维持原判。
2015年11月2日,阜外医院向法院提出执行申请。2015年12月23日,法院向被执行人罗某夫妇住所地所在法院——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集宁人民法院进行邮寄委托送达函,委托该院向被执行人罗某夫妇送达执行通知书及传票,但罗某夫妇拒绝受领执行通知书和民事传票,并拒绝在送达回证上签字。
据了解,该案执行法官多次打电话向罗某做工作,向其释明拒绝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责任和后果,但罗某仍未主动履行,后不再接听法官电话,失去联系。
进展
两人被法院拘留后认错
7月18日,根据阜外医院提供的线索,法院执行庭得知此前“阜外医院将罗某夫妇告上法庭,要求二人为小罗办理出院手续,并支付医疗费”一案的被执行人罗某夫妇正在因另一起医疗纠纷案开庭。法院执行庭法官迅速赶到法庭外,在庭审结束后将罗某夫妇带回执行庭。
执行法官对罗某夫妇进行谈话,要求二人履行已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但夫妇二人表示,由于目前小罗的身体状况尚不确定,且二人也没有经济能力为小罗进行治疗,并称孩子只有在医院才能保命。因此在现阶段不能为小罗办理出院手续,无法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鉴于此种情况,法院作出对罗某夫妇拘留15日的决定。
7月20日,执行法官到拘留所再次与罗某夫妇进行谈话,由于被执行人罗某夫妇认识到错误,并递交了悔过书,因此法院决定解除对罗某夫妇的司法拘留,21日上午将罗某夫妇从拘留所接出,并随后送至阜外医院为小罗办理相关手续。
7月25日下午,阜外医院一名医务工作人员确认,在医院住了3年多的小罗已由罗某夫妇办理了出院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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