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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遥两女一男失信被法院点名曝光!
平遥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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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
公 告
为维护法律权威,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现依法对下列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公告如下:
一、联合信用惩戒
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自动推送,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11类100余项予以联合惩戒。
二、限制高消费
禁止乘坐飞机、列车软卧、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禁止办理护照、宣布护照作废,限制出境,限制或禁止贷款、投资、办理信用卡,禁止参团旅游,禁止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等。
三、通报督促
被执行人是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居)“两委”成员,除依法对其采取上述措施外,还将通报至有关主管单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敦促履行。
四、司法惩戒
被执行人或相关人员规避、妨碍和抗拒人民法院执行的,本院将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对涉嫌妨害公务和拒不执行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犯罪的,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有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五、欢迎举报
社会公众如发现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及高消费行为,可向本院执行局举报,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354-3129040
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敦促上述失信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同时,告诫所有被执行人,采取任何方式规避、妨碍、抗拒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将会付出更大的经济、信用及人身自由代价,在社会生活中处处受限、寸步难行。来源:晋中法院
原标题:《平遥两女一男失信被法院点名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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