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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区域电网公司已被注销,为2002年电改成果之一
在2002年中国电力体制改革中,曾被寄望于打破电力垄断的区域电网公司,即将退出历史舞台。长达14年时间里,五大区域电网公司几经沉浮,在经营性资产被剥离、被架空数年后,最终将面临被注销的命运。
据能源微信公号“壹条能”7月22日消息,国网年中会要求,7月底前要基本完成区域公司法人注销工作。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查询工商资料发现,截至目前,除了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东北、西北、华中、华东四大区域电网公司均已注销。
2002年电改中诞生的区域电网
上述五大区域电网,是上一轮电力体制改革的产物。2002年国务院发布的《电力体制改革方案》(下称5号文),赋予了区域电网公司打破电力垄断及省际壁垒的使命。
5号文明确,设立华北(含山东)、东北(含内蒙古东部)、西北、华东(含福建)、华中(含重庆、四川)电网公司。这些区域电网公司的经营范围内,原国家电力公司资产比重较大,其组建工作由国家电网公司负责,各地方以所拥有的电网净资产比例为基础参股,组建区域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同时,区域电网公司将区域内的现省级电力公司改组为分公司或子公司,负责经营当地相应的输配电业务。
可见,根据当时文件的定位,区域电网与省网公司之间是母子关系。电改渐进表的思路是,逐步建立区域电力市场监管体系和市场运营规则,进而形成区域电力调度交易中心统一的区域电力市场。
按照5号文,区域电网公司和国家电网公司各自的职责划定也非常清晰:
区域电网公司的主要职责是:经营管理电网,保证供电安全,规划区域电网发展,培育区域电力市场,管理电力调度交易中心,按市场规则进行电力调度。国家电网公司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各区域电网之间的电力交易和调度,处理区域电网公司日常生产中需网间协调的问题;参与投资、建设和经营相关的跨区域输变电和联网工程等。
南方电网的存在,是个例外。2001年原国家计委上报的改革方案是“1+6”,即设立国家电网公司,下设6个区域电网公司。多轮博弈后,最终南方电网作为改革试验田而生,被独立出来。改革者的设想是,待南网发展成功后,其他区域电网公司将借鉴其模式,从国家电网分拆出来,促进市场竞争。
被削弱的区域电网
随着2004年国家电网将特高压电网建设提上日程,原有的区域电网格局逐渐被打破。2009年国家电网提出“三集五大”后,权力上收、资产下放,五大区域电网公司的存在愈显尴尬。
国家电网公司前任董事长、担任一把手长达13年的刘振亚一直坚持输配一体化、调度和电网一体化的观点。刘振亚认为,目前国家的电力体制可以最大限度地降低电力系统瓦解和大面积停电的风险,实施输配电网结构分拆反而会带来效率损失,中国若实行输配分开将增加成本600亿至1800亿元。
2005年以后,国家电网正式着手启动特高压电网建设,并规划“十二五”期间形成“三纵三横一环”的特高压电网网架,最终实现国家电网的西电东送、南北互供、全国联网,全电力行业围绕交流特高压的争议也由此开始,延续至今。持反对意见的电力专家认为,交流特高压电网存在安全性不够、投资金额性价比不高、线路利用率过低等问题。
2011年起,国家电网加设了西北分部、华中分部、华东分部、东北分部,开始大刀阔斧地拆分四大区域电网。当年年底,华北电网有限公司也加设了华北分部。次年,最后一块区域电网华北电网被分拆为国家电网华北分部和冀北电力公司两部分。
与其他几大区域电网公司相比,华北电网有一定特殊性。除了为北京保供电外,华北电网在历史形成上也比较复杂。其他四大区域公司都是在省级公司基础上成立,而华北电网却是先成立区域公司,后下设省级公司。
架空区域电网,是国家电网实施“三集五大”体系建设的重要一步。所谓“三集”是将人、财、物的管理权力向本部收拢、集中;“五大”是大运行、大检修、大营销、大建设、大规划。说白了,就是权力上移。
当时的报道称,五大区域电网旗下主要输变电资产,特别是各超高压公司按属地化原则相继划转至省级电力公司。各大区域电网下属机构的信通公司(或信息公司)和规划评审中心,将划归省市公司。
随着五大分部成立,加上电力调度资产转移至省市公司,五大区域电网逐渐失去独立市场主体地位,被空壳化了。国家电网的“全国一张网”工程,也进一步得以巩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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