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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首提“检察监督体系”,严查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

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 实习生 曾雅青
2016-07-20 20:23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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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0日,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在吉林长春召开。最高检检察长曹建明在会上表示,“十三五”时期,各级检察机关要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契机,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司法公正为目标,完善检察监督体系、提高检察监督能力。

这是最高检首提“检察监督体系”。

曹建明同时指出,检察机关要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加强对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及背后职务犯罪的监督,坚守法治的生命线。

5项工作机制强化检察监督

“我们要结合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监督体系,不断提升检察监督能力,更好地保证公正司法。”曹建明说,检察监督体系是检察机关在党领导下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制度体系,包括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各领域的法律规范、体制机制和工作制度。

曹建明指出,检察监督体系包括刑事检察、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民事检察、行政检察、控告申诉检察等5个工作机制。

在刑事检察方面,要深入贯彻修改后刑事诉讼法,完善更加符合司法规律的以侦查监督、公诉、死刑复核监督、刑事执行监督等为主要内容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

在职务犯罪侦查预防方面,要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依法严格查办职务犯罪案件的部署,按照刑法修正案(九)及相关司法解释要求,完善职务犯罪侦查预防工作机制,着力提升惩防职务犯罪法治化水平。

民事检察及行政检察,则要以加强对公权力的监督为核心,健全“民事诉讼监督、支持起诉、民事公益诉讼”协调发展的多元化民事检察工作格局并坚持行政诉讼监督与行政违法行为监督并举,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行政检察制度,更好维护司法公正、促进依法行政。

在控告申诉检察方面,曹建明指出,要完善集信访、举报、纠错、赔偿、救助于一体的控告申诉检察工作机制,提升化解矛盾纠纷能力。

5年查办97名省部级以上干部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第十四次全国检察工作会议”上获悉,过去5年里,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查办和积极预防职务犯罪,保持了惩治腐败犯罪高压态势。

据曹建明介绍,各级检察机关认真落实党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惩治预防两手抓,5年来依法查办了周永康、薄熙来、令计划、苏荣等97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对60名原省部级以上干部提起公诉,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87亿元。

曹建明表示,过去5年,在党中央的统一领导下,检察机关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重大成果。2014年10月开展专项活动以来,已从美国、加拿大、新加坡等37个国家和地区成功追捕或劝返李华波、王国强、黄玉荣、戴学民等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141名。

与此同时,检察机关还完善同步了介入重大事故调查机制,严肃查处了天津港特别重大火灾爆炸事故、深圳光明新区渣土受纳场特别重大滑坡事故、河南鲁山康乐园老年公寓特大火灾等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4164人。

严查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

近年来,频繁曝光的冤假错案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健全检察环节重大冤错案件发现报告、审查指导、督促纠正、依法赔偿机制。”曹建明指出,检察机关要严格执行修改后刑事诉讼法,修订刑事诉讼规则。稳步开展立案监督、侦查活动监督、刑事审判监督。

曹建明强调,检察机关要认真落实对权利的司法保障、对权力的司法监督要求,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坚守底线,深刻吸取教训,坚决防冤纠错。健全和落实检察环节有效防范、及时纠正冤错案件机制。恪守公正立场,增强程序正义和人权保障意识,更加重视听取当事人和律师意见,更加重视客观性证据审查,坚决排除非法证据,强化冤错案件源头防范。

“要加强对执法司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及背后职务犯罪的监督。”曹建明说,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插手经济纠纷、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持续监督违法“减假暂”、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等问题,加强对民事行政诉讼领域虚假诉讼、违法调解、违法执行、裁判不公的监督,坚决查处背后的职务犯罪并要更加注重人权司法保障。

此外,还要加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的监督纠正和源头预防,加强对违法阻碍当事人及其辩护人、诉讼代理人行使诉讼权利等行为的监督;依法严惩“牢头狱霸”和体罚虐待被监管人犯罪,加强被监管人非正常死亡等监管事故检察。完善律师权利保障和救济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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