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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00万借款是真是假:重庆法院查封贵州企业,市政府发函

澎湃新闻记者 谢寅宗 邱箫芜
2016-07-20 07:5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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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5日,贵州省贵阳金巢林渝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巢林渝公司)法定代表人朱平和公司的股东,等待着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五中院)的判决,这关系着金巢林渝公司的发展命运。

朱平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公司因一笔4900万元共同借款风波成为被告,导致开发的清镇市旧城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土地被查封,但公司未向借方谌传群借钱。公司2015年已向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分局、贵阳清镇市公安局报案。

这起看似普通的民间借贷纠纷,已经引起官方关注。朱平报案后,谌传群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保全,重庆五中院2015年7月14将金巢林渝公司价值近2亿元土地查封。清镇市人民政府为此发函给重庆五中院,希望能解封金巢林渝公司被查封的土地,这块土地上是经贵阳市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2013年被清镇市列入旧城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原计划2016年6月进入预售许可阶段。

重庆五中院庭审法官认为,案件的主要焦点在于借款合同是否真实有效、是否应该等警方刑事侦查结案后再审理这起民事纠纷案件

清镇警方2015年10月20日调查发现,4900万元的实际欠款人是金巢林渝公司原股东周天国,他向与谌传群关系非同寻常的胡政权借款,因无力还款,本金与利息累计达到4900万元。据金巢森渝公司时任经理声称,周天国当时以“股东身份”,强行要求他在共同借款合同上盖上金巢林渝公司的公章。

朱平认为,这4900万元借款是胡政权、谌传群等人恶意串通策划,试图通过虚假诉讼让金巢林渝公司拿出这4900万元,当初汇入这4900万的过程眼花缭乱,已经表明有问题。但谌传群庭审结束后告诉澎湃新闻,这笔钱是实实在在借出的,借了就得还。

清镇市公安局政工室一名侯姓工作人员此前告诉澎湃新闻,金巢林渝公司一案还在调查之中,具体案情不便透露。

土地查封通知

因卷入4900万元共同借款,贵阳金巢林渝公司项目施工受限。  澎湃新闻记者 谢寅宗 图

金巢林渝公司在贵阳清镇市红枫街开发的清镇市原国土局地块棚户区改造项目,今年6月本该进入预售许可阶段,如今大多已被查封。该项目是经贵阳市政府批准的棚户区改造项目,2013年被清镇市列入旧城棚户区改造重点项目。

朱平说,土地被查封是去年7月17日,当天副总经理黄亚忠打来电话称,“重庆五中院来人到工地留下文书,说公司差几千万元账,把项目土地查封了”。

重庆五中院留给金巢林渝公司的文书,是写给清镇市国土局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15]渝五中法民保字第00186号)复印件,其内容为“我院对谌传群诉周天国等保全一案民事裁定书已发生法律效力,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请协助查封金巢林渝公司所有位于清镇市红枫街的土地,查封期限三年”。

《协助执行通知书》上的“周天国”,让朱平心底有些不踏实。周天国曾是金巢林渝公司的股东,2013年7月,周将股份转让。

回顾事情发生的过程,朱平想到查封通知书下来那天,周天国曾向他说过“对不起”,他连忙让公司负责人刘建军询问周天国。

刘建军说,周天国承认2015年6月15日让金巢林渝公司时任经理曾健盖了公司印章,但他拒不透露原因。

4900万共同借款

金巢林渝公司时任经理曾健写下的4900万元借款盖章经过。

周天国不开口,刘建军和朱平急忙去找曾健。曾健说,周天国当时让他在一份共同借款合同上盖了公司印章。

曾健写给朱平的《盖章经过与说明》显示,2015年6月15日晚,他接到股东周天国电话,称重庆有人来盖章,并让他准备金巢林渝公司的印章。

该说明显示,6月16日凌晨4:00左右,曾健将他们(谢翠菊、蔡寅)接到宿舍,谢、蔡拿出借款合同等资料,曾健看到借款合同的借款人除周天国等个人外,还有金巢林渝公司,且金额巨大,就说这个章他不能盖。“在此期间,小谢与周天国电话争执多次,并对周天国说,你不盖就等着进牢房,银行贷款也不给你办。”

在周天国说“出了问题一切由我承担”后,曾健在借款合同、借条、委托书等资料上盖上金巢林渝公司印章。曾健向朱平承认,他盖章时未告诉金巢林渝公司任何股东。

朱平从曾健处了解到,共同借款金额为4900万元,由周天国、金巢林渝公司等9家单位和个人向谌传群借款。除金巢林渝公司外,其余全是周天国的家人及其名下公司。

确定土地查封与这份借款合同有关系后,2015年8月3日,金巢林渝公司给出借人谌传群发去《告知书》,称他提交给重庆五中院盖有公司公章的借款合同、借条、划款委托书等材料中,“所盖公司公章及曾健的签字”均未经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及所有股东授权委托,系曾健个人所为。金巢林渝公司已向国家相关机构报案。

朱平说,公司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4900万元借款占公司注册资本的98%,属公司经营管理特别重大事项,必须通过股东大会来决议。曾健是聘用的职业经理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大会授权,无权盖公司公章。

而后,朱平又通过中间人牵线,与代表谌传群出面的胡政权、谢翠菊、蔡寅等人见面。对方表示4900万元借款的还款金额可商量,朱平等人大为光火地斥责代表谌传群出面的人“你们是不是想钱想疯了”。

警方调查的借款原由

与谌传群协商无果后,2015年8月3日,朱平向清镇市公安局报案。

立案告知书。

2015年8月15日,清镇市公安局经侦大队以“周天国、曾健合同诈骗”正式立案。8月20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被羁押在重庆市九龙坡看守所的周天国,交代了4900万元借款的过程。

周天国说,从2009年开始,他先后向胡政权借了2600万元,月息高达4分多,到2015年6月16日,连本带息共欠胡政权4900万元。“由于我一直还不清钱,胡政权就威胁我及我的家人,说不还钱就让我坐牢,让我家破人亡。”

周天国的这一说法,其辩护律师在庭审时也向法庭提及。

警方对周天国的讯问笔录显示,4900万元借款合同是胡政权以谌传群的名义,与周天国签订的。同时,周天国的妻子、儿子、儿媳、姐姐以及他名下的重庆五星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重庆春满园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重庆天醉园酒店管理公司作为共同借款人,与金巢林渝公司一并写入借款合同。

周天国向警方交代,2013年7月5日后,他不再持有金巢林渝公司股份。“实际上金巢林渝公司从未向胡政权借过钱,就是想把金巢林渝公司拖进来承担我个人欠胡政权的钱。”周天国交代称,“在胡政权的逼迫下,我就同意了这个借款方案。”

4900万元的运作

2015年6月16日,涉及金巢林渝公司的4900万元共同借款合同签订。眼花缭乱的操作从6月18日谌传群签订的《划款委托书》开始,她委托重庆大驰商贸有限公司划款到周天国名下五星地产公司的账户。

6月18日和19日,重庆大驰商贸有限公司、重庆海伦投资有限公司、重庆诚为金商贸有限公司、重庆行功科技有限公司分别向五星地产有限公司转账共计3900万元。

3900万元借款的资金流水示意图,过程让人眼花缭乱。

银行的资金流向显示,这四家公司转给五星地产公司的3900万元,6月18日和19日又分6次从五星地产公司贷款账户转到大驰商贸公司账户;大驰商贸收到钱后,又将3900万分成9笔款项分别转回这四家公司的账户内。

余下的1000万元则是2015年6月26日和7月1日,谌传群通过个人账户分3次汇入周天国个人账户。银行流水记录显示,周天国个人账户在收到1000万元后,又立即转账到尹元元和谢翠菊个人账户。

工商资料显示,大驰商贸公司股东为胡政权、谢翠菊;海伦投资公司股东为胡政权、梅嘉龙;诚为金商贸公司股东为谢翠菊、盛新、周代海;行功科技公司股东为周金燕、谭立惠。

周天国名下的五星地产公司股东为蔡寅、周天国;春满园公司股东为谢翠菊和周天国妻子程霞;天醉园公司股东为蔡寅、胡政权。

五星地产公司财务人员曹宏、程文出庭作证时称,五星地产公司公章、财务章、法定代表人私章、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等早在2014年6月就被胡政权公司员工蔡寅收走,谢翠菊还掌管着以周天国身份证开户的五星地产公司对公账户。

律师向法庭出示的五星地产公司相关证照被谢翠菊掌管的证据,谌传群当庭承认谢是其下属。

金巢林渝公司辩护人、北京盈科(重庆)律师事务所律师邓宏说,经他多方调查取证发现,谢翠菊、蔡寅、尹元元为胡政权公司员工,梅嘉龙是胡政权妻子,而周金燕则是谌传群的弟媳,胡政权又与谌传群关系密切,“其实除金巢林渝公司外,(涉案的)其余公司相当于都是胡政权在掌控。”

邓宏说,金巢林渝公司被对方当成借款人,但所有借款全是在胡政权名下的公司账户流动,没有一分钱进入金巢林渝公司账户。

等待的真相

朱平说,原本这些证据已经可以证明这起共同借款的虚假,没想到谌传群等人竟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诉前保全。“重庆市五中院2015年7月14作出的保全裁定,将公司价值近2亿元土地查封,致使公司蒙受巨大经济损失。”

事发后,清镇市人民政府发函给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希望能解封金巢林渝公司被查封的土地。

金巢林渝公司副总经理黄亚忠说,即便诉前保全,法院至少要对土地进行评估后作出接近案值的资产进行查封,哪能不经评估就进行查封?

负责审理此案的审判员谢天福告诉澎湃新闻,查封都是按法律程序进行的,相关的评估是执行部门决定。

重庆市五中院在审理金巢林渝公司与谌传群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时,庭审法官认为,案件的焦点之一在于借款合同是否真实有效。

庭审时,一直管理五星地产公司财务的工作人员曹宏告诉法庭,公司2009年借谢翠菊大概有800万元,这笔钱当时还过,但后来又借,一直到2014年,这800万元连本带息滚到3900万元。

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分局在办理周天国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时,曾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对五星地产公司进行司法鉴定。鉴定结果显示,五星地产公司的借款人中只有谢翠菊,并无谌传群。

庭审的另一焦点在于,法庭是否应该等警方刑事侦查结案后再审理这起民事纠纷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人民法院作为经济纠纷受理的案件,经审理认为不属于经济纠纷案件,而有经济犯罪嫌疑的,应当裁定驳回起诉,将有关材料移送公安机关或检察机关。

清镇市公安局政工室侯姓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证实,警方受理的金巢林渝公司4900万元“合同诈骗”一案目前正在办理之中。对于是否要求重庆五中院中止审理该案,该工作人员表示,由于案子还在调查,不便透露情况。

谢天福说,他们将根据案件的审理情况,依法作出相关的判决或相关的决定。

目前,朱平、刘建军等人都等着重庆五中院的一审判决结果,等着法院揭开这笔4900万元借款背后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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