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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旗下的青春|沈国明:走过“北大荒”,与共和国同命运
“火红的党旗”系列之八
沈国明,上海市社联兼职副主席、原党组书记。1952年8月生,1981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69年3月到黑龙江引龙河农场三分场,先后任农工、炊事员、司务长、管理员,1977年就读于华东师范大学历史系,1979年考取上海社会科学院研究生,1982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曾任上海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上海市法学会会长、上海市人大法制委主任委员。现任中国法学会学术委员会委员、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立法学研究会常务副会长。
陆 扬 戴 婵 周力君/文
☆在“北大荒”做“炊事员” ☆
2021年5月,沈国明参加了一次时隔52年的中学同学聚会,那是他离校50多年后第一次和同学们返校重聚。他们68届毕业时赶上“一片红”,全班46人各奔东西上山下乡,去黑龙江16人,江西10人,安徽4人,吉林2人,云南贵州各1人,回原籍插队7人,当兵2人,只有个别毕业生因病留沪。
沈国明当知青时的留影
1969年3月,17岁的沈国明在上山下乡大潮中踏上了远赴“北大荒”的征程。谈及往昔岁月,沈国明表示,当年为克服国家困难,知青响应政府号召上山下乡,后来随着时代发展,神州大地又迎来了改革开放的春风,这也让知青对“与共和国同命运”有深切感受,因此,大家都很珍惜改革开放带来的美好生活。
在《知青回眸引龙河》一书中,沈国明用一段“杀猪经历”记录了在引龙河农场三分场插队时期生活的艰辛。那次杀猪,刀子不小心从他左手拇指上划过,刀口很深,能见到骨头,大家顿时慌了手脚,卫生员拿了从兽医室取来的针缝合伤口,那针又粗又长,缝针时又没有麻药,让他吃了不少苦头。这次受伤也导致他的左手大拇指从此不能自主弯曲,有些动作至今也无法完成。
在农场,沈国明还当过炊事员、司务长。他回忆,当时农场的食材是自产自销,物资供应不像城市那般稳定。刚开始大家不懂得节制,一旦有好吃的,都希望吃个过瘾,结果到了冬天,蔬菜就只有窖藏的土豆、白菜、萝卜这几样,肉类更是紧缺,好几天饭菜里都不见荤腥。后来,时任农场三分场革命委员会主任的王景林对他说:“青年人做什么都图痛快,吃饭也是。你当司务长,得像家长一样给他们把关,对他们负责!”这句话犹如醍醐灌顶,促使沈国明对自己的职责进行反思。
多年后,“可持续发展”理论兴起,沈国明很理解并且努力实践,因为在农场的经历让他接受了可持续发展的启蒙教育。对于曾经的磨砺,他又显得很平静:“全国有1600多万知青下乡,我们只是沧海一粟,比我们艰苦的有的是。”
在沈国明看来,那段岁月最大的收获是常年生活在基层农村,使他对当时的国情有较为深入的了解,培养起了与农民的感情,自己也在艰苦环境中得到了锻炼。也正因如此,他对日后小岗村实行“大包干”、拉开农村改革的序幕深有感触,进而发自内心地拥护改革开放。
☆ 上山下乡更能理解国家政策 ☆
沈国明从小就爱学习爱钻研,知青时期因条件有限,看书只能逮到什么看什么。为了满足他的阅读需求,沈国明的父亲每半个月便将《文汇报》卷得紧紧的寄给他,在报纸边写上几句话就代替书信了。当时连队订报纸,他是最忠实的读者,复刊后的《考古》《文物》《解放军文艺》等杂志以及手抄本《第二次握手》等书籍,大家也互相传看,这些阅读让他有了较为丰富的知识积累。
沈国明觉得自己很幸运,他回忆道:“我1969年下乡当知青,1977年作为最后一届工农兵学员进入华东师范大学。大三那年,我赶上了1979年的研究生招生考试。那一年的研究生报考条件很特殊,各个年级的在校生无论是否毕业,均可以报名参加研究生考试,这是新中国历史上唯一的一次。”借这次机会,沈国明在大学三年级因考取研究生,提前毕业,成为上海第一批法学硕士之一。
对于改革开放,沈国明充满感激:“农村生活的经历,让我们洗去了过去一些浪漫的想法,变得比较实际,因为对国情了解得多了,就很认同实事求是,能接受并理解改革开放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他谈到,知青经过上山下乡,回城后有的居住条件很困难,有些人经历过下岗失业,但是这个群体理解国家发展中的困难,总体积极向上,是社会的稳定力量。
☆ 投身法治建设 见证法制进步 ☆
1979年,沈国明进入上海社科院法学所攻读研究生之际,正值我国法治建设大幕开启。从那时起,他在法治领域整整工作了40多年,见证了我国法治进程的不断进步。
他回忆说,当年在日本做访问学者,在国会图书馆里看到,一些小国的法律法规书籍都是精装的,要几个书架才装得下,而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只有几本薄薄的法律书籍,没有一本法律汇编。沈国明感叹,“我国当时法制建设恢复不久,还没到可以出法律汇编本的时候,法律书籍也很少。日本国会图书馆的陈列,基本反映了当时我们国家的法制建设情况,确实令人汗颜。”经过多年努力,中国的法律日益健全,已经进入法典化立法阶段,这样飞速的进步举世瞩目。
说起上海的发展变化,沈国明认为是改革开放改变了上海:“上海城市的形态面貌与以前完全不同了。不要说40年前,就是和20年前相比,也可以说是两个上海,不可同日而语了。”
在上海探索改革开放的道路上,沈国明也是参与者和见证者。他说,当年法学人才少,自己虽然是搞基础理论的,但很多部门会带着实际问题找上门来,于是,他开始更多关注法律实践,后来成为上海市政府立法咨询专家,参与了一些立法工作。2000年《立法法》颁布,按照该法规定,各省市人大要成立法制委员会,在这样的背景下,他被调到市人大常委会专职从事立法工作,直接参与上海的法治建设。
2001年,上海市人大根据《立法法》组建法制委员会,当时担任市人大代表已有8年的沈国明当选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之后又被市人大常委会任命为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并于2008年出任市人大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
此期间,沈国明接手《上海市中小学校学生伤害事故处理条例》的制定工作。这是全国首部处理校园伤害性事故的地方性法规,法规的关键在于责任的合理分配。一方面,如果学校承担的责任太大,就会出现学生连跑步都可能被管束的情形,反而不利于学生素质提高;但另一方面,一些校园伤害事故的后果若完全由学生和家长来承担,也不合理。经过反复磋商修改,这部法规尽可能平衡了相关各方的权利义务,同时引入保险机制,实施后取得良好成效。
2019年,上海交通大学凯原法学院沈国明教授应邀出席新中国法治建设成就与经验座谈会图片
☆ 期待年轻人拿起“接力棒” ☆
作为法学专家,沈国明很关心法律法规实施的实际效果。他认为“如果只是提出一个先进理念,不考虑如何执法,以及执法力量与成本,法规也就仅具观赏性,收不到想要的效果。”为此,沈国明提出要进行立法后评估。2006年,《上海市历史风貌区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条例》被选择为首个立法后评估的对象。评估工作采取执法部门评估和相关区人大常委会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先后召开听证会20余次。
“立法法既然规定了立法听证会这种形式,就应该用好。条文内容很好,但是脱离了实际,实施效果也未必能达到初衷。”沈国明认为,经济社会发展也对法治提出了新的要求。
他举例称,上海一向住房紧张,过去市中心都是见缝插针造房子。随着市民对生态环境要求的提高,上海的地方立法也开始顺应趋势,加强对城市生态环境的保护。如本世纪初通过的《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办法》、《上海市古树名木和古树后续资源保护条例》以及2014年7月修订通过的《上海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等。
如今,上海城市的生态环境得到明显的改善,市民生活质量也提高了,社会、经济环境日益趋向和谐发展。沈国明期待,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接过老一辈手上的“接力棒”,为法治中国建设开创新局面。
100年前,中国共产党成立,老一辈革命家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了一生,建立起新中国;半个世纪前,广大知青与当地农民一起战天斗地,用自己的劳动和智慧写下了那一代人的奋斗足迹。沈国明相信,当代的青年也会承担起自己的历史责任,书写属于自己的火红青春和奋斗岁月。
沈国明同来访青年开展交流
END
制作:冯 晔
原标题:《【党旗下的青春】沈国明:走过“北大荒”,与共和国同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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