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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产契税可按家庭为单位分别征收,购房者税费降低
上海对房产交易契税征收做出调整,自2016年7月8日起,契税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分别征收。
近日,上海多家中介向澎湃新闻证实,从7月8日开始,房产契税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分别征收。比如产证上有父母和成年子女共同署名的,父母有另外套房,而子女家庭没有。按照之前契税的征收标准,该房产系不唯一住宅,契税按3%征收。但7月8日以后,契税征收可按该套房产父母所占份额交3%,子女所占份额按首套1%(90平方以下)、1.5%(90平方以上)征收。售后公房及持有动拆迁协议购房者,可申请部分契税抵扣。
上海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地税窗口工作人员向澎湃新闻确认了这一信息。按照此前上海地税部门关于契税的征收标准,家庭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下住宅的,契税按1%征收,家庭购买首套90平方米以上的按1.5%征收,家庭在沪有一套房产则按照3%征收。
易居研究院智库中心研究总监严跃进表示,此次契税政策调整,实际上主要是从配合财税政策的调整而决定的,和房地产本身的调整其实意义不大。严跃进说,此类政策对于“夫妻两人+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组合没有太多影响,过去的税收政策和现在也保持一致。但对于“夫妻两人+成年子女”的家庭组合会有影响,而且影响面利好。从实际情况看,会使得目前此类有成年子女家庭在内的购房行为降低成本。即如果近期父母从婚房等角度考虑,给此类子女购房,但又不想让子女单独挂一个房产证,那么这会使得此类住房交易行为上升,这个时候子女对于契税的计算,只需要计算1/3的房价成本,且税率为1%(假若90平方米及以下的首套住房),而父母则承担2/3的房价成本,且税率为3%(两套住房的情况)。这个时候整套住房的交易税费成本是降低的。
上海中原分析师龚敏表示,从政策内容来看,此次契税政策调整是对产权人的契税征收更有针对性了,实际上限购政策出台后,房票变得紧缺,父母和成年子女共同上产证的情况一般出现在父母出钱为小夫妻结婚购房的案例上,总体来看,这部分比重不会太高,对市场的影响也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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