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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好声音改名中国新歌声:被索赔5亿的灿星要反诉唐德影视
7月6日晚间,浙江卫视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2016中国好声音》节目将暂时更名为《中国新歌声》,节目更名后仍将于7月15日如期播出。
浙江卫视官方微博发布的声明。“除了名字来来回回要更换,其他方面到目前为止,我不认为会有什么影响。”上海灿星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下称灿星)宣传总监陆伟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灿星的赞助商知道改名字的消息,目前尚未有质疑或是反悔的。
眼下,灿星和唐德影视(300426)关于好声音的版权纠纷,已经进入司法程序。
灿星要反诉唐德影视
7月4日,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宣布,驳回灿星的复议请求,维持此前对“中国好声音”汉字节目名称的行为保全裁定。这意味着,灿星仍须继续停止使用含“中国好声音” 、“the Voice of China”字样的节目名称及相关注册商标。
“这不是一个终生禁止令,而是一个临时诉前保全,也就意味着,这个节目的品牌还没有最终归属。”陆伟说,“在法院判决之前,我们会继续搜集证据向法院提交。因为这种临时诉前保全会因各种不同的情况发生变化,当证据够时,是可以撤销的。一旦被撤销,那也就意味着我们可以继续使用中国好声音的品牌了。”
灿星和唐德影视对好声音的版权之争已有时日。
6月23日,唐德影视(300426)正式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交了起诉状,状告灿星等公司实施了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行为,索赔5.1亿元。
“我们也不知道这5.1亿元是怎么算出来的,对此,我们肯定会对唐德影视进行起诉。”陆伟回应称。
对此,唐德影视方面给澎湃新闻的回复是,5.1亿元的赔偿请求是基于“中国好声音的收益、我们的投入等综合判断的”。这次赔偿请求除了基于公司的投入(含6000万美元的授权费)之外,还包括因为对方的侵权行为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给公司在筹备自己的正版节目时造成的不便,并由此导致的商业上可能的损失。
灿星公司一直坚持,“中国好声音”节目名称是浙江卫视向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报批节目时确定,并最终获准制作播出的综艺节目的节目名称。
《好声音》的注册商标为浙江卫视所有。由于广电总局对歌唱类选拔真人秀有牌照限制,所以在广电总局备案的《中国好声音》的牌照属于浙江卫视,但牌照的备案档里面写明了是由浙江卫视和灿星联合制作。
陆伟解释,灿星和浙江卫视是多年的合作伙伴,基本上已经确立了长期的战略伙伴关系。灿星只做节目,不管广告招商的事情。
《中国好声音》标志性的导师转椅。 东方IC 资料节目模式版权方索要6亿续约费
巨额索赔的背后,是“中国好声音”版权价格的水涨船高。
2012年,国内版权代理公司IPCN从Talpa获得了《The Voice of ... ...》的独家发行权,并将制作权授予灿星。按照当时的国际惯例,节目模式费用占整体制作费用的5%,灿星向Talpa支付了200多万元。在2013年续约时,版权费涨价到了6000万元。2014年、2015年均以该价格续约。
而在唐德影视介入争夺后,灿星和Talpa的续约谈判陷入僵局。
陆伟回忆,灿星之所以没有马上答应和Talpa续约,因为需要花费6亿元模式费。
陆伟告诉澎湃新闻,如果续约,灿星需要每年支付1亿元的模式费,4年的花费就是4亿元,再加上额外打包的100多个节目模式,总价是6亿元。
“每年1亿元的模式费已经是很离谱了,还要花费2亿元买对我们没有用的100多个节目模式。因为我们是模式制作公司,不是模式代理公司,我们也不可能去销售这些模式,所以这些对于我们来说都是不能接受的,因此我们拒绝了。”陆伟回忆称。
在陆伟看来,Talpa不应该在双方谈判还没有破裂的时候,去接下一个卖家,“这是违背签订的合约的。”
目前相关各方对于优先续约权的期限问题仍有争议。
广告招商尚未完成
不过,当前的纠纷并未影响浙江卫视相关节目的开播及招商。
澎湃新闻了解到,因为节目的开播时间要到7月15日,目前浙江卫视的广告招商还在进行中。目前浙江卫视投放的广告分成四种,分别为:冠名、特约、单品植入以及15秒的硬广告。冠名一家已经定了,特约的名额有两家家,目前只定下来一家,另一个名额仍然空缺;另外就是单品植入,该产品每个行业只能设一个名额,目前的广告赞助商有两三家。剩下的就是15秒的硬广告,是这四类广告中最便宜的一种。
目前尚不清楚节目暂时更名,对于“中国新歌声”的招商会产生哪些影响。
不过,灿星方面的赞助商微鲸相关负责人对澎湃新闻称,改名不会对公司产生影响,“(现在微鲸是)‘中国新歌声’唯一指定互联网电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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