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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学家陈岱孙:清华“教授治校”的体制是如何形成的?

陈岱孙
2016-07-29 15:3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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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华“教授治校”体制何来
从二十年代末起,在清华大学,除了有一个分别以校长、各学院院长、各学系系主任为首的校、院、系三级教学、事务、行政结构外,还逐渐形成了一个和这个结构并立的、不同于当时由校长独揽一切权力的新领导体制。到四十年代,这个体制在清华大学已实行了近二十年。在这期间,还包括一段西南联合大学的历史。但西南联合大学校内领导体制和清华大学有相似之处。清华大学的领导体制,在西南联大期间,仍然发挥作用,制度的延续性并没有中断。

在三十年代中期,就有人称清华的这个体制为“教授治校”的典型。但是在清华大学内部,没有明确地提出这个口号。这个体制与其说是在一个明确的口号下有意识地进行改革的产物,不如说是在二十年代末的历史条件下,为了应付环境而逐渐演化形成的产物。这环境有的是清华大学所特有的(下面将提到);有的是当时各高等院校所共有的。因此,到了三十年代中期,这个潮流也有了一定的市场,并在一些院校中有同样的表现,虽然由于各校的情况不同,其表现形式和发展程度也不尽相同。

清华大学1932年度校务会议成员合影,左起:叶企孙、陈岱孙、冯友兰、梅贻琦、杨公兆、张子高。

清华体制是否可算“教授治校”的典型?“教授治校”本身的功罪如何?在此不做评论。但无论如何,清华体制是当时这个潮流中较早出现的,对于当时高等院校内一长专制的传统起了一定的冲击作用,在中国教育史上,应该说,占有值得叙述的一页。

清华大学前校长梅贻琦先生对于这个体制的形成和巩固起过一定的作用。梅于1931年年底起任清华校长,直至1948年冬。清华的这个体制是在他的任期内得到完全的确认和巩固的。必须指出,这个体制,在当时南京政府教育当局看来是“土制度”,在许多方面没有法令、规章的依据,而且有些还和那时的法令、规章相抵触。所以,如果当校长的不承认这个体制,他也是可以振振有词而得到教育当局支持的。三十年代中期,蒋梦麟从教育部长下台来北京大学任校长时,就曾针对当时正在清华形成的体制宣称他主张“校长治校,教授治学”。他这个主张其实也无可厚非。如果校长能真正地把校治起来,广大的教师是不愿多管闲事的。但在动荡的三十年代,至少在清华,是不具备这条件的,梅贻琦先生对于这一体制在清华确立的作用,正在于他在整个十八年校长任内对于这一体制的赞同和扶植。

促使这个体制在清华大学形成的因素至少有两个。其一是在二十年代末到三十年代初年间,清华没有校长(或者名义上有校长,而校长不发生作用)。在这时期内,校务由一个以教务长、秘书长、各学院院长(除秘书长外,都由教授兼任)组成的校务会议维持。清华是一个年轻的大学;它在1925年刚从只具二年制初级大学程度的留美预备学校改为四年制的正规大学。清华当时的教授大部分都是三四十岁,对事业有进取心,不满足于仅仅是维持现状的局面,他们要求有一个在可以撇开校长的情况下,自动推动学校工作的力量。其次,国民党派系打入学校的阴谋引起了广大教师的戒心和厌恶。他们希望以校内学术自主的口号,对抗来自校外的政治控制。

严格说来,清华校内这个领导体制的形成,始于1928年北伐军到了北京之后。但在1928年以前,就存在着这一体制的胚芽了。

在1928年北伐军推翻北洋军阀统治之前,清华是一个外交部部属学校。当时校内就有一个由全体教授参加的教授会,和一个由教授成员互选的拥有十多个成员的评议会,这大概是仿效美国大学的模式。但是当时这两个机构权限很少,作用更小。两会都由校长召集、主持,只不过是校长的咨询机构。虽然在学年终毕业成绩的审查和学位的授予上,教授会一直认为它的意见是权威性的。

罗家伦在清华的不愉快

1928年8月,南京政府派罗家伦当校长,学校由董事会领导。翌年5月,董事会取消,学校改归教育部直辖。罗家伦来校后,延聘了一些学者充实了教师队伍。但由于罗资历既浅又没有学术地位,在他所延聘的学者和校内原有教师的心目中,罗的威望不高。为了表示愿意倾听教师们的意见,罗在一定程度上利用了教授会。当时清华正处在如何迅速地向完全正规大学过渡的关键时刻,在学制、教学计划、教师队伍、图书、设备、预算分配、大学基金等等问题上,教授会在开会时提出了许多意见,过问的事情多了些;在开始时,罗还表示接受和重视,但不久就表示厌烦,进而发生了一些龃龉。

罗家伦

1929年,清华遵照当时颁布的大学组织法,改前此实行的校、系教学行政两级制为校、院、系三级制,成立了文、理、法三个学院。于是就出现了院长如何产生的问题。根据大学组织法,院长应由校长任命。但教授会认为教务长、秘书长主要是学校行政人员,可以由校长直接任命;而院长作为各学院教学学术工作的领导人,应由教授会公开选举,但为了符合组织法的规定,可于选举后再由校长任命。可能罗家伦在当时已经觉得教授会过问的事情太多了,甚至侵及于明文规定的校长的权限,故在这一问题上提出了异议。但教授会也固执己见。经过协商,双方做了让步。教授会对每一院长公推出两个候选人。校长在两位候选人中择一任命,但在择任时,充分考虑会上票数的差别。从1929年以后,这种决定各学院院长人选的程序便成为清华体制的一个传统。这事情本身并不太大,但它反映出校内学术民主自由和官方政治控制的矛盾,意味着正在形成中的新体制和校长之间的可能的对立。

在行政方面,当各院成立和院长任命后,就正式成立了以校长为首和由教务长、秘书长及文、理,法学院院长参加的校务会议。在这时,原有的评议会也经过改组由以校长、教务长、秘书长和三院长为当然成员与教授会互选的成员若干人组成。这两个机构和教授会构成了清华体制的组织基础。

1930年春,罗家伦由于学生对他强烈不满,同时教师们也不予支持,去了南京不再回来,终于在4、5月间正式辞职。在罗走之后,就开始了基本上由“校务会议暂行维持校务”的局面。当时清华校务会议的成员中绝大多数和南京政治没有瓜葛。校务会议如果不愿仅仅作一个“看守机构”维持日常事务,而想有所更张建树的话,就不能不谋求广大教师的支持。这个情况也和当时清华教师不满足于无所作为的局面合拍。所以,在这期间,教授会的地位提高了,评议会的作用加强了,而校务会议则执行着虚设的、受了一定限制的校长的职能。

在校务会议暂行维持校务期间,发生了一些插曲。这些插曲使得清华校内体制的确立带有反政治控制的色彩。

企图控制高校的政治势力

1930年春夏之交,蒋介石和阎锡山的矛盾发展为公开的政治和军事对抗,北平一度成为阎锡山的割据势力范围。阎锡山派乔万选来当清华校长。五月间乔带几个人坐小汽车来清华接收,没想到到了大门为清华师生所拒,不得入校。他知难而退,从此就偃旗息鼓再无消息了。

蒋、阎对抗的局面结束之后,南京的势力又达到北平。1931年春南京教育部正式派吴南轩为清华大学校长。吴南轩于是年4月带了一个由若干人组成的亲信班子走马上任。吴南轩是国民党内部以陈果夫、陈立夫为首的所谓C.C.集团中的一个二流人物,他所带来的班子当然是这个派系集团的麾下走卒。C.C.集团一向采取以抓住高等院校为控制学术、思想阵地的策略,清华是他们极思染指的学校,吴来清华是负有这个使命的。当时清华师生对这一企图是十分清楚的。所以,在吴举行的就职典礼会上,就有一位同学从会场中站了起来,对代表“国府”致辞的张继迟到一个多钟头的官僚派头和其致辞中种种荒谬言论,提出质问和批评,使台上诸公窘态百出,只得草草收场。

吴南轩来校没几天,就在院长的任命问题上和教授会发生了正面的冲突。他坚持院长必须由校长全权任命,说过去由教授会推荐再由校长任命的做法是不合法的,不能承认的。实际上,院长任命的问题只是对抗的表面现象和冲突的导火线罢了。对抗的本质涉及更深的政治问题。C.C.集团对于清华校内自成一套体制是深恶痛绝的,因为清华体制所带来的思潮对国内高等院校有一定的影响,是C.C.集团企图控制全国大学阵地的障碍物。吴南轩的任务就是扼杀这个体制,建立校长的全权统治,为C.C.集团对教育、学术的绝对控制扫除障碍,院长任命问题只是打进这个体制的一个楔子。清华大学的学生了解吴南轩所代表的政治势力的意图,坚决站在教师一边。学校罢课了。同学们派代表去见吴南轩请其引咎辞职。吴和所带来的几个亲信企图挣扎,但又怕学生对他有“不礼”行动,于是仓皇躲进城内东交民巷外国使馆区某大饭店,成立“国立清华大学办事处”。吴托庇洋人,平津舆论哗然。南京教育部也觉得吴的行为实在有伤国家体面,赶紧让他辞职,并于1931年7月派翁文灏来清华暂代校长的职务,以安抚所谓学潮。

吴南轩

翁文灏当时是地质研究所负责人,还没有“下海”做官,和当时学界有许多联系。教育部是想借他的无政治色彩的声誉来打圆场。而翁本人虽然并不想做清华校长,但未尝没有以自己作为过渡,使清华顺利摆脱动荡局面的意思。在清华,有不少教授是他的熟人和朋友,而他也是无所爱于C.C.集团的。所以,翁到校后,对校内事务一仍旧贯,不作更张,并立即建议南京教育部把在罗家伦来校后被派去美国当留美学生监督的原本校物理教授兼教务长的梅贻琦调回,任清华大学校长。在梅于1931年11月返校就任时,翁摆脱了代理职务。

上述几个插曲使教师们更加看清了在校外存在着企图夺取教育学术机构控制权的政治势力,使他们感觉到为了维护教育和学术的民主和自主,加强以某种形式组合起来的校内民主、自主领导体制是十分必要的。这就促进了清华校内领导体制在“校务会议暂行维持校务”期间的迅速发展和确立。

在1930年至1931年间,这个体制迅速形成。它的组织基础就是上面已经说过的教授会、评议会和校务会议。教授会由全体教授副教授组成,在成文的规程上,教授会的权限很简单,只包括:审议教学及研究事业改进和学风改进的方案;学生成绩的审核及学位的授予;建议于评议会的事项及由校长或评议会交议的事项;互选评议员。教授会并不经常开会,但对校内发生的大事,教授会是主动过问的。教授会由校长(无校长时,由执行校长职务的校务会议)召集和主持,但教授会成员可以自行建议集会。

评议会是这个体制的核心,以校长、教务长、秘书长、各学院院长及教授互选之评议员若干人组成。互选之评议员人数比当然成员的人数规定要多一人。同时,各院院长都由教授会从教授中推荐,教务长习惯上也由教授中聘任,评议会实际上是教授会的常务机构。它的职权包括:议决大学的重要章制;审议预决算;议决基建及其他重要设备;议决学院、学系设立或废止;议决选派留学生计划和经费分配,议决校长和教授会交议的事项。评议会是校内最高的决策、立法和审议机构。主要的法案、章制都由评议会动议、制订。在法定地位上,评议会还是校长的咨询机构,但由于校长是评议会主席,其他校务会议成员都是评议会当然成员,评议会的决议对于校各级行政领导是有一定的约束力的。如果说清华这个领导体制是当时所谓“教授治校”的典型,则“教授治校”的作用就是通过评议会职能而表现的。

由校长(在无校长时由会议另一成员代理)主持,并由教务长、各学院院长参加的校务会议是行政的审议机构。它的主要职能是议决一切通常校务行政事宜,协调各学院、学系间的问题等。

梅贻琦扶植“教授治校”制度

梅来任校长后,也有一个如何对待在他出国的几年中,在没有校长或校长不发生作用的情况下形成起来的新领导体制的问题。无疑地,对一个校长来说,这个体制削弱了他的独断的权力。但梅不但完全接受这个体制的精神,还协助把它巩固下去。他真正如何考虑的,我们不得而知。有些可能的原因是明显的:在出国任留学生监督之前,梅一直是清华的教授,从感情上和对教育的基本观点上说,他和广大教师们是一致的。他平易近人,作风民主,学校大事率多征询教师意见,这也和他的谦虚平和的性格有关。他似和政治无缘,在他就任校长后头几年,连一个挂名的国民党员也不是。在南京他没有政治资本,没有人事渊源。他只有和全校教师们一起才能发挥他的作用。在清华教师中,许多人是他过去的学生或后辈。他们对于他是尊敬的。他也相信广大教师是有办好清华的共同事业心的。同时他也知道力图控制高教阵地是C.C.集团既定的派系策略。吴南轩的拙劣表演虽告失败,但他们是不会就此罢手的,一有机会,还会卷土重来。保留清华这一块“净土”,这是他和全体教师的共同愿望。一个以教育学术民主自由为号召的校内管理体制,在抵抗和缓和外部政治派系势力的侵入和控制上也许能起到作用。

无论如何,梅在受任校长后接受了这一体制,并加以扶植。在1931年到1937年中,这个以评议会为中心的体制得到进一步的发展和巩固。在理论上,教授会、评议会、校务会议、校长四者之间,在权限和意见上是可以发生矛盾的;但在实际上却没有发生过任何裂痕。校长是教授会、评议会、校务会议的主席。在会上,梅总是倾听群众的意见,而与会的成员也十分尊重他的意见。当然各种会议上分歧意见是不可避免的,激烈辩论也是经常发生的,但梅先生的持重态度却起到稳定的作用。

清华大学30周年校庆,清华大学校务会议成员在昆明迤西会馆合影,左起,施嘉炀、潘光旦、陈岱孙、梅贻琦、吴有训、冯友兰、叶企孙。

在此一体制经过六七年的发展中,值得一提的是专门问题委员会制度的广泛应用。委员会并不是什么新的东西,但其广泛的应用却是这一时期的特点。教授会、评议会、校务会议都可以建议决定成立某一专题的委员会,其组织成员由校长聘任。校长为了筹划执行某项行政工作,也可以直接聘某专门委员会。委员会有常设的,也有临时的,但大多数委员会的设立的建议来自评议会。委员会经常通过对某些事情的调查、讨论,为评议会在做出决策时,提供各项资料和可供选择的不同方案等等。当然,对有些具体的事项,委员会也可以直接处理。由评议会建议设立的委员会,有的由评议会成员组成,但更多的是由评议会成员和会外的教职员混合组成,或者全部由会外教职员组成。委员会组织的广泛应用,为评议会分担了一部分工作,减轻了评议会的负担,在一定程度上也扩大了听取群众对校务意见和参加校内管理的基础。

这个体制到了1937年已经定型,一直到1948年,没有什么改变。这里有必要叙述一下1937年到1946年西南联合大学的情况。

抗战时期的西南联大

抗战初期,北大、清华、南开三校于1937年秋先在长沙联合成立长沙临时大学,嗣于1938年春再迁昆明改称西南联合大学。临大和联大都不设校长,而由三校校长(南开)张伯苓、(北大)蒋梦麟、(清华)梅贻琦组成的校务常委会领导。在三位校长中,梅的资历较浅。在昆明联大期间,张基本上留在重庆;蒋虽然大部分时间也在昆明,却基本上不问校务,他们公推梅为常务会主席。

不能说梅贻琦先生把清华体制引进了联大,但在联大,一个类似清华领导体制原则的确认和梅实际上主持联大常委会不是没有关系的,虽然联大的体制,在名称和职权的规定上和清华时有所不同,但也不无类似之处。联大也有一个教授会,由全体教授、副教授组成,以常委和秘书主任为当然成员,但明确定为咨询性机构。相当于清华评议会者,有一个校务会议,由常委成员、教务长、总务长、训导长、各院院长及教授代表十二人组成,具体讨论处理校务。常务委员会由三校校长及秘书主任组成,执行校长职务,为校内最高权力机构。要承认,联大这个体制是清华体制精神的一步退却,但这却是不能归尤于梅的。

当然,在当时战火纷飞、空袭频繁、经济崩溃的情况下,谈不上有多少教学、学术方面的积极建树的意见需要讨论决定,学校更多的工作是忙于应付眼前的师生生活、空防和解决不可或少的教学设备等等具体问题。而这些具体问题也更多地由校行政部门负责解决,表面上,常委的独立决定和梅的领导作用更多、更明显了。但校内民主、自主的空气却起着潜在的作用,而在发生一些较大的事件时,这一潜在作用就公开地表露出来。联大教师,除极少数外,均来自三校。在抗战前,校内民主、自主的要求在三校都有所反映。不满于校长秉承当道、在校内独揽大权实行家长式统治的思想,是三校所共同的。

当时的政治气氛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因素。处于当时所谓大后方的西南联大是不受当道宠爱的。C.C.集团企图控制全国高校的野心,在抗战期间,更为强烈。西南联大是幸免于C.C.集团控制的少数高校之一,但虎视眈眈的C.C.集团的企图是联大师生都感觉到的。梅此时虽已挂名国民党籍,但没有派系背景和支持。他能在联大顺利地主持工作,主要靠联大师生的尊重和拥护。联大教师们觉得梅不是一个政治的“太空来客”,而是自己团体中的一员,对于他的为人极为尊重。

同时,在抗战期间,三校名义并没有撤销,而是和联大并行存在。清华大学除了以它大部分的教学力量和设备参加联大的工作外,还保留和创建了若干研究所,在清华名义下进行工作。抗战前形成的领导体制从未因迁校联合而中断,仍然保持其传统。

总之,在清华实行了十八九年的校内领导体制,在很大程度上,是当时环境下的产物。在校内,它有以民主的名义对抗校长独断专权的一面;在校外,它有以学术自主的名义对抗国民党派系势力对教育学术机构的侵入和控制的一面。这一体制的确立和巩固,是和梅贻琦先生长校时的作风和支持分不开的。

(本文节选自商务印书馆新近出版的“碎金文丛”第三辑之《往事偶记》,陈岱孙著,刘昀编,2016年5月。经授权,澎湃新闻转载。现标题与小标题为编者所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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