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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设计师作品疑遭侵权,嘉兴粽子厂:是谁侵权还不一定呢
南京一位“85后”设计师设计了一组“我的南京”系列手绘明信片。他称,发现自己的作品被浙江嘉兴一家知名粽子生产企业用在了包装上。
经交涉无果后,该设计师把浙江嘉兴这家粽子生产企业以及网络购物平台天猫告上了法院。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南京铁路运输法院获悉,该院已受理了此案,并将于8月中旬开庭审理此案。
南京设计师:美术作品出现在嘉兴粽子包装上
朱存辉是南京的一位“85后”知名设计师。2012年,他设计了一套名为“我的南京”系列手绘明信片,并于同年12月21日发表在《现代快报》上。
朱存辉告诉澎湃新闻,端午节前,有朋友偶然看到他的上述作品出现在“真真老老”粽子产品包装上,便告诉他有人盗用他的图。
“真真老老”粽子是浙江嘉兴一家以生产粽子为主打的知名食品企业。朱存辉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他发现,嘉兴市真真老老食品有限公司在天猫上销售的自产商品——8只装“蛋黄肉粽”、10只装“鲜肉粽”的包装上,均使用了朱的上述手绘明信片美术作品。
“我的南京”系列中“夫子庙”作品。 设计师朱存辉“这一系列图,以前被盗用了很多次,我也很少计较,但像这么大规模地被商用,还是第一次遇到。”朱存辉说,在设计师行业及设计领域,作品被侵权的现象颇为频繁,同时,由于取证、诉讼等环节耗神耗力、周期较长,因此很多人对侵权现象采取了放任甚至放纵的态度。
朱存辉说,他有感于整个环境生态的不好,于是下定决心这次要“较真”到底,通过诉讼来给这类侵权现象敲个警钟,也为设计行业贡献一点正能量。
于是,朱存辉便聘请律师与嘉兴真真老老食品企业进行交涉。
两度交涉不成,遂起诉
第一次谈判,嘉兴粽子企业的法务部、电商部负责人等三人赶到南京与闫东伟谈了两个小时左右。“期间,他们一直强调他们的产量很小,没有多少利润,意思就是说他们只同意赔一个很低的金额。此外,他们还说马上就不生产了,马上就停止销售。我们这边就说,如果你停止销售可以,我们再谈后面著作权许可的事情。”闫东伟回忆说。
后来,闫律师发现,嘉兴这家企业并没有停止销售粽子,只是在天猫电商平台上把它们的产品图片给更换了,实际销售的还是那批产品。见此状态,他便马上准备提起诉讼。
随后,对方企业再次联系闫律师,说会给一个比较满意的著作权许可费用。于是双方进行了二次谈判。
闫东伟律师告诉澎湃新闻记者,谈判期间,嘉兴这家企业说他们大概只卖了两百万元左右,但是闫觉得这个数字是被大大低估的。闫东伟说,他们根据对方企业在网上宣传的月销量数据,并结合粽子的销售价,推断出涉嫌侵权产品的销售额应该“近两千万元”。
第二次谈判因分歧过大而破裂。朱存辉遂向法院起诉,要求嘉兴市真真老老食品有限公司停止生产、销售涉嫌侵权的产品,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等共计50万元。
朱存辉及其律师认为,天猫作为知名电商平台,未尽到注意义务,未对相关商家的侵权行为进行查处和关停、未及时断开产品链接,且天猫对于其上设立的旗舰店收取营业额百分之三的费用,因此天猫也应承担连带责任。
嘉兴粽子企业:到底是谁侵权还不一定
“我们刚刚接到法院的传票,对方认为是侵权,我们认为是不侵权的。法院的判决又没出来,凭什么说我们是侵权的呢?”嘉兴市真真老老食品有限公司的法律顾问郑姓律师对澎湃新闻回应称。
郑律师还表示,嘉兴市真真老老食品有限公司的产品外包设计一直是外包给其他公司来做的,而外包单位认为它的图片来源是合法的,“外包单位说提供给我们公司的这些资料和图案,都是有外观设计专利的,所以到底是谁侵权还不一定。”
据郑律师介绍,这件事情发生后,嘉兴公司非常重视,在前期与对方进行了多次沟通。“但对方得寸进尺,漫天要价,要求赔偿好几十万,我们一想就觉得没意思了。最后谈判破裂不是我们的原因,因为对方要价太高。”
“官司无论打赢还是打输,我们都会履行法院的判决的。我们输掉会给对方赔偿的,法院判下来是多少,我们就赔多少。”郑律师对澎湃新闻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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