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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代是如何治理盛京(满洲)地区的?

周振鹤
2016-06-28 17:19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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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盛京舆地全图》,形象地描绘了清朝盛京所辖范畴。

清代的东北地区,也就是北至外兴安岭,南到辽东半岛,东至海,西至蒙古草原这一大片地区在清代的正式称呼其实是“盛京”。盛京一词在清代有几层含义,一是作为留都的盛京(姑且称之为盛京I);二是涵有与奉天府与锦州府地域相当的盛京将军(亦称奉天将军)的统辖范围(盛京II),三是包括了盛京将军、吉林将军与黑龙江将军所辖的全部的地域范围(盛京III),也就是前述的整个的东北地区。

这最后一层意思容易为大家所忽略,但从乾隆《盛京通志》与康熙、乾隆与嘉庆三部《一统志》的目录里我们可以很清楚地看出这层意义来。所有这三部《一统志》的盛京统部里都明确将吉林与黑龙江包涵在内。

而关于盛京地区的范围,在乾隆《盛京通志》里有云:“今按全省舆地,西抵山海关,东抵海滨,南至图们江接朝鲜界,北至外兴安岭俄罗斯界,皆属奉天、吉林、黑龙江将军所统。而副都统复分镇将军所辖之地,其余各城各边门又有城守尉等员为之分驻。至编户之民则隶於州县而以府统之,其锦州一府仍属於奉天府尹。”

这段话不但说明了盛京地区的地域范围,而且实际上指出了盛京地区的行政治理方式,一方面在传统的辽河中下游流域的农业地区是以府县制度管理的,其所管辖的是传统的编户齐民,在清代通常称为民人,以与旗人相区别。旗人的管理则以军事方式,那是传统的女真族的兵民合一的组织。除了府县以外,盛京地区均以军事组织的方式进行管理,由盛京、吉林与黑龙江三军分统,而又在三将军其下再由副都统实行分区统辖,在副都统之下又有协领、佐领等八旗官职分领旗人。

从《中国历史地图集》第八册中,我们可以看到吉林与黑龙江的副都统辖区范围(第12-13,第14-15页),但未能看到盛京将军下辖的副都统辖区范围,看到的只是奉天与锦州二府及下辖县的分布(第10-11页)。这一点以后恐怕必须订补,以全面反映盛京(奉天)将军的职责所在。随着历史的进展,农业地区有所扩展,因而在吉林将军边区里也有州县的设置,而州县起初并不归吉林将军统辖而隶属于奉天府,后来才改为就地领属。也就是说,整个盛京地区实行的是一种双轨制度,既以原八旗的军事组织为基本构架来管辖旗人,但又保留原有农业地区的州县制度以治理民人。

关于广大的盛京地区融入清朝的统治,另有一段记载也应提及。乾隆《一统志》盛京统部序云:“太祖高皇帝创建鸿业,奄有哈达、辉发、乌拉、叶赫、宁古塔诸地……,六年取沈阳辽阳……。太宗文皇帝底定全辽,……声教所讫,蒙古朝鲜以及使犬使鹿诸郡罔不来臣。”这最后一句话中所提到的地区其实有不同的情况,蒙古是内属的,是清朝的领土,朝鲜只是朝贡国。而使犬、使鹿部则是东北极北部的少数民族,相当于今之鄂温克、赫哲族等。

《盛京通志》又云:“国初有索伦、达呼尔二部居额尔古讷河及精奇里江之地,并归服于太宗文皇帝。”以上记载说明,即使在东北地区,清代的统治者其实也经过了一番统一的过程。将女真族、汉族以及其他讲满-通古斯语族的民族统一于盛京这一地域之中。而在这一过程中将女真族原有的军民合一的八旗制度推广到整个东北地区。但由于辽河中下游流域始终是传统的汉民族农耕区,所以从一开始,盛京地区的行政制度便不可能单一化为八旗的军事组织,而必须同时存在有部分郡县制地域。奉天府与锦州府的设置就是盛京八旗制度中的例外。

女真族的生活方式原是采集游猎,以及少量的耕作活动。在这种生活方式的决定下,他们的社会组织就采用军政合一、兵民合一的方式,即通常所说的八旗组织。八旗组织的基层是牛录,每一牛录由三百人组成,五牛录组成一甲喇,五甲喇组成一固山(gusa旗)。每级头领曰额真,即主(子)。后来又分别称为佐领(或牛录章京)――参领――都统。每一固山额真设两梅勒额真,即副都统。入关以后,分京旗与驻防八旗。

各省之驻防八旗将军以下不设都统,直接副都统。将军也不参与地方政务。而东北三将军辖区以下虽然也直接分为副都统辖区,但其性质与驻防八旗有所不同:“惟盛京、吉林、黑龙江将军,俱以肇邦重地,俾之作镇,统治军民,绥徕边境,其政务较繁而委任亦最为隆钜,核其职掌,盖即前代留守之比,与各省将军之但膺阃寄者不同”。所以盛京、吉林与黑龙江三将军理论上分别是这三个地区的最高军政长官,而在这三个地区中所实行的治理方式是有差别的。

在奉天地区(即盛京II地区),鼓励民人耕种,这一地区是旗民混杂,旗地与民地交错存在,既采用内地的行政方式处理又采用满洲的传统方式治理。原来八旗制度以旗系人,是按人丁划分管理范畴。而八旗驻防按区域进行防守,形成一定的军事区划,将区域管理的概念引入八旗制度。顺治入关后,东北八旗驻防由临时驻扎转向永久性驻守,由于人口增长的速度远快于兵额增加,到清末兵数与旗人(男性)的比例为3:100,旗人挑甲的机会微乎其微,绝大部分成为靠土地谋生的农民。旗人从兵到农的角色转换,使驻防旗官经济与行政功能逐渐增加,将城守尉比作旗人的父母官。逐渐为行政区划改革创造条件,但改革一直要到清末才进行。但旗地租赋制度、司法制度,以旗界、民界为代表的行政区划等诸项制度的发展,使八旗驻防制度具备了地方行政制度的特征。

吉林将军辖区与朝、俄接壤,面积广阔,但有土无民,军屯成为开发的主要方式。有清一代,大概有一千余名旗官,以及一万数千名甲兵分驻各地,其中专城之副都统5员,专城之协领5员,专城之佐领2员。吉林将军辖区州县的设置,始于雍正四年(1727),是年于吉林乌拉设永吉州,宁古塔设泰宁县(后废),白都讷设长宁县,俱隶奉天府。黑龙江将军初置时,地居边徼,土旷人稀,满蒙居民以畋猎游牧为主,农业不兴,故无州县之设。长期以来是军政合一的状态。至咸丰同治以后,流民渐增,故渐增理事人员管理地方。同治元年,分呼兰城地设厅,以理事同知治之。始开与内地形式相类的行政管理体制。直至光绪末年,黑龙江将军兼理旗、民,与吉林将军一样,是典型的军府体制。这与两地事务简略有一定关系。黑龙江将军以及各旗官,除每年例行操练、行围外,事务简少。

在清末官制改革以前,盛京将军辖区内,理论上将军是盛京(II)地区内最高军政长官,其职责是:“镇抚留都,安辑旗民,董率文武。凡军师卒戍、田庄粮糈之籍,疆域之广轮,关梁之要隘,咸周知其数,以时简稽而修饰之。”实则将军、府尹多互不统辖,以旗、民分治为主。而吉林、黑龙江将军则以将军兼辖旗民的军府建置为主。这是盛京与吉林、黑龙江两地的差异。

八旗驻防与州县往往同城设治,各以旗界、民界为行政区。但由于旗民错杂居住,旗界、民界边界模糊,故旗界、民界并非严格意义上的政区。政区边界的模糊性,使旗、民地方政府在司法、租赋等诸领域必须进行合作。这种合作,在旗民分治之初就存在,且随时间的推移不断扩大。甚至在乾隆初年,清政府已决定将旗、民统一编入保甲组织,旗民合流成为乾隆以后盛京区域管理不可逆转的趋势。旗民地方政府间的合作加速了八旗驻防制度向地方行政制度转化的进程。

要之,清代东北地处边疆,军事防御的重要性以及八旗原有的生活方式决定了地方社会的管理形式,有着很强的军事性特征,即八旗驻防制度或与州县制度合作,或单独存在并兼管旗民,成为东北地域社会管理的重要形式。

按照汉语习惯,“京”是都城的意思,因此“盛京”作为留都的名称十分自然,而作为整个东北地区的代称则容易被忽略,尤其是在吉林将军与黑龙江将军辖区相继建立以后更是如此。而与此同时,另有一个词的词义却在起着渐变式的变化,那就是“满洲”一词。满洲在清代二百多年的历史中,从民族或种族的涵义衍变成了地名的涵义,这其间的详细演变过程尚未完全釐清,但可以大致小结一下。

《光绪大婚图》中的纳采宴。

关于“满洲”一词的讨论有过许多文章,关涉到三个方面的涵义,一是这个词的词源,一是这个词作为民族或种族的名称,再是这个词所表示的地区涵义。关于词源,王钟翰先生有一篇短文提出自己的主张,并列举了前人的一系列意见。关于民族涵义,姚大力等有一篇长文作了深刻的分析。唯独作为地理名称,至今未有比较详尽的论列。不过Mark C. Elliott《The Limits of Tartary: Manchuria in Imperial and National Geographies》一文已经加以讨论。

该文认为是日本人首先使用“满洲”一词来称呼从外兴安岭以南至辽东半岛这一中国东北地区,因为“洲”这个字眼在汉字里更容易让人想到是一个地名的后缀。然后西方人迻译为Manchuria或Manchews等写法。最后于十九世纪晚期,中国人也开始使用。但是由于受到臭名昭著的“满洲国”一名的影响,显然“满洲”一词作为中国东北地区的代称来使用在1950年以后的中国就逐渐消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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