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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委常委李文章任省委政法委书记
霍仕明 张国强 韩宇/法制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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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文章就任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在6月24日下午召开的辽宁全省政法系统领导干部会议上,辽宁省委常委、组织部长辛桂梓宣读了关于李文章就任辽宁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的中央任命和省委决定,李文章和辽宁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范卫平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李文章作出郑重承诺:坚决做到“守住四条底线、坚持五个拒绝”,带头遵守和执行法律,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从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坚决与党中央和辽宁省委保持高度一致;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明辨是非、克己慎行,讲操守、重品行,始终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严格遵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和工作纪律,有信心同辽宁全省政法系统的同志共同努力,把辽宁全省政法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李文章简历
李文章,男,汉族,1963年1月生,宁夏中卫人,1984年12月入党,1983年7月参加工作,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班政治学理论专业毕业,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曾历任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中学教师、校团委书记,自治区团委办公室副主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副主任,自治区党委副秘书长、政策研究室主任,银川市委副书记(正厅级)兼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党工委书记、管委会主任,自治区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自治区监狱局第一政委,石嘴山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固原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党组书记,自治区党委常委,固原市委书记,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书记、自治区法学会会长等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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