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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将与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磋商,完善相互通报机制

公安部官网
2016-06-27 13:08
来源:澎湃新闻
法治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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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20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复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表示,公安部积极回应香港特区政府的有关建议,同意两地尽快就进一步完善相互通报机制进行磋商。

6月20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办公室致函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建议尽快检讨两地现行通报机制。今日,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复函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办公室表示,公安部积极回应香港特区政府的有关建议,同意两地尽快就进一步完善相互通报机制进行磋商。

自2000年公安部港澳台事务办公室和香港特区政府保安局签署《内地公安机关与香港警方建立相互通报机制安排》以来,内地公安机关始终坚持“一国两制”原则,本着互相尊重、互相支持、互不干预对方执法活动的精神,与香港警方认真落实通报机制安排,截至2015年底,内地公安机关向香港警方通报在内地被采取强制措施的香港居民6172人;香港警方向内地公安机关通报在香港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内地居民6934人,对于有效维护两地居民的合法权益发挥了重要作用。

现行通报机制已经运行十多年了,有必要进一步完善。公安部邀请香港特区政府有关部门组成代表团,近期来京就具体问题进行商谈。此次商谈期间,内地有关省市办案单位还将向香港代表团通报林荣基案有关情况,以及在内地抓捕香港“3.14”重大抢劫杀人案嫌疑人揭冠国的有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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