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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一高中设“高三班约”:13条班规8条涉罚款,违者5元

澎湃新闻见习记者 李思文 实习生 吴伊端
2016-06-22 15:54
来源:澎湃新闻
教育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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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为云南楚雄州师范学院附中高二137班《班约》
“正常教学时间不穿校服者罚款5元/次、缺早操、课间操者罚款5元/次……”近日云南楚雄州师范学院附中高二137班的学生小军(化名)向澎湃新闻报料,称班主任制定了一份“奇葩”《班约》,违反条例动辄罚款5元。

据小军介绍,《班约》制订于6月初,班主任称高考后他们就是准高三学生了,因此称之为“高三班约”,对于里面的罚款和苛刻的条例,学生们都表示不太能接受。

对此,班主任罗自强向澎湃新闻表示,罚款只是为了约束学生,现在《班约》已于6月17日取消。

13条班约8条涉及罚款

小军是云南省楚雄州师范学院附中高二137班的学生,他告诉澎湃新闻,今年6月5日,其班主任罗自强自行制定并下发了一份《师院附中137班高三班约》,并要求全班同学签字同意。“他说不签字就不是我们班的学生。”

这份班约让学生们傻眼了,“基本条条都是要罚款,虽然是5块钱,但不穿校服、不交作业就要罚钱。不罚款的条款也很夸张,请病假只能在吃午饭、晚饭时间。” 小军说,对于这份《班约》学生们都表示无法理解。

在小军提供的图片中,可以看到,《班约》共有13条,其中明确写道:正常教学时间不穿校服者罚款5元/次;上课考勤被记录睡觉者罚款5元/次;不交作业者罚款5元/次......13条班规中有8条都涉及罚款。个别条例除了罚款5元,还需要负责教室清洁区保洁一周。

而其余5条不涉及罚款的,也都比较严厉。如第8条:急病除外,在校病假时间为中午12:10-14:20,下午17:40-18:30,返校后必须出具看病证明,严禁上课期间请假,否则请家长亲自带回看病。

《班约》第11条规定:违规使用手机者,要么上交学校代为保管,要么自动退学。“手机已经有20多个同学上交了,有的同学一个人被收了4、5个,要到毕业才能归还,老师说如果想要手机就别读了。” 小军如是说。

对于这样的班规,该班学生意见颇大,小军认为:“老师严厉我们都可以接受,但违规就罚款觉得太变态了,学生又不挣钱,班主任就可以以管理纪律为名义来向学生要钱么?”

小军说,班主任罗自强自高一就开始带137班,平时为人比较严厉,以往也制定过一些班规,但从未涉及到罚款,“感觉这次老师做得有点儿过。”

班主任:罚款只是为了约束学生

对于学生反映的情况,6月22日,澎湃新闻记者联系到了楚雄州师范学院附中高二137班班主任罗自强,他表示,《班约》已于6月17日取消,没有再继续执行下去。

“《班约》里说罚款只是为了约束学生,快到高三了,不是说真的要罚他们的钱。”罗自强说,后来由于学生意见比较大,《班约》已经取消了。“现在我们都是按照年级的纪律来执行,年级说怎么做就怎么做。”

对此,小军证实,有同学在微博上向楚雄教育局投诉了罗自强,6月17日罗自强撕毁了《班约》,“但班主任跟我们说,这张纸没了,规则还是在的。”

而对于不上交手机就退学一事,罗自强表示学校是对手机有严格的规定,但学生不可能因手机被开除。“我们提倡学生把手机交给学校来保管,不愿意交的可以自己保管,但一旦被学校发现,就要交给学校,毕业再发,不愿意交的就叫家长,不会说被学校开除的。”

但罗自强也告诉澎湃新闻,如果学生因手机问题自己要求退学的,学校也不会阻拦。“高中也不是义务教育阶段了,如果不想读书,或者不适合读书的,我们也不会勉强他们再继续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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