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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班车坠河已致14死,司机是否构成犯罪?专业律师解读

2021-10-12 20:16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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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0月11日上午7时许,河北石家庄平山县敬业集团一辆实载51人的通勤班车,在滹沱河王母桥涉水倾覆。

截至11日19时,13人经全力抢救无效死亡,失联1人仍在全力搜救中,肇事司机被依法控制,事故原因正在调查之中。12日下午2时40分,最后一名失联人员已被找到。最后一名失联者已无生命体征,本次事故共造成14人死亡。悲痛之余,中国交通网针对事故中涉及的法律问题,连线北京权朗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赵振中律师,为大家进行专业解读。

事故现场水漫过桥面(图片来源均为央视新闻客户端)

一、司机明知桥面漫水仍载乘客通行,坠河致14人遇难,司机是否构成犯罪?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交通肇事具有(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本案中肇事司机明知桥面漫水仍载乘客通行,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最终导致车辆倾覆,造成14名公交乘客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目前,肇事司机涉嫌构成交通肇事罪,已被公安机关控制,如后续经法院审理最终认定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则肇事司机可能会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各部门在现场展开紧急救援

二、事故发生时,员工乘坐通勤班车在上班途中,是否属于工伤?

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的规定: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在本次河北平山县通勤班车涉水倾覆事故中,班车正在上班途中,且属同一公司员工,发生事故的员工可以获得工伤认定并取得相应赔偿。

坠河大巴车被打捞上岸

三、涉事集团承担什么责任?

律师解答:

我国《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按时全额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所以,应当由社会保险机构按照所在省市职工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待遇规定支付丧葬费和抚恤金。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与其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如果本案中员工就职的平山县敬业集团公司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发生工伤,则原本由社保里面工伤保险支付的部分就应全部由企业自行承担。

坠河大巴车被打捞上岸

四、伤亡人员家属向谁索赔?

律师解答:

本次事故员工伤亡应认定为工伤,相关员工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赔偿。与此同时,受害员工还可以向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以及雇用司机的公司(平山县敬业集团)主张民事损害赔偿。

11日,公安部派工作组赶赴河北省平山县通勤班车涉水倾覆事故现场指导调查处置工作,中国交通网将持续关注事件最新进展。

愿逝者安息,天堂里没有事故。

责编:石蕾

投稿邮箱:zgjt122@163.com

本稿件为中国交通网独家稿件,如需转载需保留原文全部内容,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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