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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刊文:“都没错”并非高考“眼镜门”事件负责答案

邓海建/检察日报
2016-06-17 07:01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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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镜没错,考生没错,监考员也合规。 东方IC 资料

考生近视眼镜可疑,考试中途,监考老师收走眼镜,考生称考试受到很大影响,而经过鉴定,考生的眼镜没有问题,并非作弊工具。6月13日,媒体报道这一事件后,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据16日《安徽商报》报道,安徽石台县教体局已公布了事发考场的探测视频监控调查核实情况,该县教体局认定,监考员的操作和处置符合有关规定。眼镜没错,考生没错,监考员也合规。

石台县教体局的这个结论,虽说让很多人难以接受,恐怕亦在不少人的意料之中。考试是当地教体局组织的,事发后也是当地教体局查究的,如此调查的程序正当性,让不少人生疑。

这样的结论,挺让人纠结。纠结在于两个层面。一方面,“谁都没错”的结论让人逻辑混乱。眼镜没错,考生没错,监考员也合规,那么,是不是要抽象的高考制度跳出来主动背个黑锅?误伤是肯定的,代价是无疑的,在整个事件链条上,有人有物、有规定有制度,竟然各个都完美无瑕,这是第一个纠结点。

另一方面,如果不惮以小人之心,公众早就料定了“都没错”是个最佳答案(最佳答案不等于最真答案)。试想,如果是探测机器有问题,那么则在概率上意味着作弊设备有可能反而没被检测出来,这样的“后果”,地方考试部门承受不起;又如果是监考员的操作程序有问题,这里就不仅涉及一个监考老师,还涉及巡视及应急处置等程序,这样的“错误”,地方考试部门依然承受不起。任何技术或人员的失误,对于严肃而敏感的高考来说,都对应着问责与弥补,而这,又哪是地方考试部门能拍胸脯承诺的呢?

符合规定,却未必合乎情理。规定是死的,规定也是需要与时俱进的。是否“合乎规定”应在改革的背景下接受历史和舆论的审视。探测机器有容错率,但检查眼镜的人,总可以等考生考完之后再几次三番甄别去吧。明知“最严”程序是可以升级的,而仅仅死守“合乎规定”的逻辑,放弃对规定的慎思与追问,这样的姿态,除了卸责的小心思暴露无遗外,还有点滴“考生利益至上”的考量吗?

“都没错”的结论,之所以令人不安,还在于以下的隐忧难以纾解:大家都没错,而眼镜又确实触发了探测仪“报警”,万一以后的高考再有考生遇到类似情况,又万一考生的视力比今年当事人的视力还要糟糕,是否就只能配合监考人员随意检查而放弃高考?于此而言,眼下这个看似“皆大欢喜”的结论,无形中却放大了无数近视考生对随时可能伤害自己的“最严制度”的恐慌与担心。

“都没错”,确是高考“眼镜门”的“最佳”答案。而所谓“最佳”,也仅仅是对有问题的规定和疑似有问题的规定执行者而言,对考生而言,这显然不是一个负责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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