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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生还的和牺牲了的:林肯《葛底斯堡演说》新译新注

冯象
2016-06-15 17:10
来源:澎湃新闻
上海书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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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间在上海讲学,蒙田雷君赠一本新书《非凡的时光》,是他们六位青年才俊合译的美国法学名家访谈录。高铁上一口气读完,饶有兴味,因为书中所记十个受访者,多是哈佛、耶鲁的熟面孔。尤其开篇、结尾的两位,邓肯·肯尼迪先生与科尔曼先生,让我想起留学时候的一些趣事,颇感亲切,如下:
初抵剑桥,阔别多年的知青战友M从洛杉矶飞来探望。走进哈佛老院(Harvard Yard),她掏出相机拍照,忽听身旁有个男中音道:要不我帮你俩来张合影?扭头看,是一个笑容可掬、微微谢顶的绅士,自我介绍,说是做律师的,刚去过中国旅游,名叫布莱德利。M走后,布律师就约我出游,参加他的哈佛同学聚会,遂成了好友。

1988年,卫斯理女子学院友人D君以学姐希拉里为榜样,念了法律。暑期她到州长杜卡基斯的办公室实习,向我谈及州府的内幕,法律人如何纵横捭阖。我心想,这肮脏的法治,莫非上演的是中国的明天?便找布律师商量报考法学院。他非常支持,说:历史上,法律不就是文学的一支?修辞术而已,奥古斯丁没当上圣人那会儿的营生。你的情况,像我们一个同学邓肯;他是天才,原本立志学习罗马诗人贺拉斯,要给美国文学树一块“不朽的纪念碑”。后来钻研“西马”和法国后结构主义,痛感“民有、民治、民享之政权”业已堕落,祖国亟待解放,就上了耶鲁法学院。现在他是哈佛“批判法学”运动的领军人物了。说着,从书架上取下一册,是邓肯送他的文集,让我拿回去读。

那是我头一次接触美国法学,觉得不仅“政权堕落”的各样问题都是我关心的,论者的辩驳也偏颇可喜。兴趣大增,却不知邓肯他们一伙耶鲁“批派”(Crits)已经“把哈佛变成耶鲁”(《非凡》,28页),跟建制派的“死硬分子”(hard guys)势同水火,公开决裂了。

詹姆斯·哈尼克编:《非凡的时光:重返美国法学的巅峰时代》

圣诞节前,耶鲁寄来一只大信封,首批录取,应了布律师的预计。他想带我去拜访邓肯,聊聊批派“未竟的事业”,不巧人不在学校。后来一忙,每周榆树城(耶鲁)、安多佛(家)两头跑,就没有再约见了。

《非凡》的编者 / 采访人,波士顿东北大学的黑人教授哈克尼先生,也是耶鲁校友。哈克尼得知邓肯念完哈佛,报名加入中情局下属全美学联(NSA)派驻巴黎,仿佛吃了一惊(26页)。这段掌故于我却不是新闻,早听布律师侃过。他猜邓肯是思恋巴黎,有点浪漫主义。少年邓肯从安多佛中学(麻省的私立名校)毕业,曾在巴黎打工两年,法语流畅,自命“欧洲人”。另一方面,恰值冷战高峰“布拉格之春”,左翼青年对苏联的霸权主义深感失望,中情局趁机招募,摘的是爱国主义的果子。

耶鲁法学院的左翼“出走”哈佛以后,“耶鲁就变了哈佛”,用邓肯的话说。果然,迎新派对上,我被分在院长圭多·卡拉布雷西夫妇那一桌,院长太太说:你看,我们这儿除了圭多,全是哈佛来的。

耶鲁有个好传统,跟清华一样,新生入校,每人派一位教授辅导。我的辅导老师是科尔曼先生。科先生却是个鹤立鸡群的人物,既非哈耶血统,也不是J.D.(法律博士)出身;他是美国法学院的珍稀物种——货真价实的哲学家。哈克尼整理的成长经历,科先生同我也聊过:从前,耶鲁在我们纽约的普通犹太人家眼里,属于新英格兰“洋基佬”的天下。谁会想来这里念书?不,我的首选是纽约城大 / 布鲁克林学院,绰号“穷人的哈佛”。选哪个专业?哈克尼问。荷尔蒙专业,科先生笑道,那时节我稚嫩天真着呢,跟父母一起住家里(274页)。

科先生言辞犀利,底子里却是敏感而忧郁的气质。大学时代读卡夫卡入迷,乃至“个人心理和情绪生活”染上一种“自由浮动弥漫四方的负罪感”。初出茅庐,曾写书评与法学大佬德沃金商榷,不料遭大佬蔑视,他很难过,觉得不可理喻。而卡夫卡笔下,法律人蝇营狗苟的阴暗世界,卑微者任人摆布的荒诞场景,则刺激了他探索关于侵害的法理(286、280页)。读博,他考取了洛克菲勒大学,那是王浩先生的教席所在。我问他听过王先生的课否。他说因为数学不用功,早早放弃了数理逻辑,只好做“事故的成本分配和正义”之类的题目。

访谈录还提及,祖父希望他成为一名拉比,所以他认认真真学过犹太法典跟巴比伦大藏。确实,科先生讲课有股子拉比论辩、串解律法(midrashim)的狠劲。特别是“法哲学”,一门课从头至尾,边沁、哈特、科斯、德沃金,句句引证,层层分析。我更喜欢他的“证据法”,指定读一部砖头般笨重的案例教程,但课上他案例几句话带过,就领我们进入胜义纷呈的哲学思辨,把耶鲁人引以为傲的“ABL”(anything but law,除开法律什么都教)发挥到了极致。期末,我交了一篇研究证据认定与事实推断相关性的论文,科先生颇为嘉许。于是,又抽出其中讨论的一个案例,改成中文发表,即后来收入《木腿正义》的“未名博士案”一文。

耶鲁法学院。

光阴荏苒,一晃四分之一个世纪过去,邓肯、科先生都荣休了。这是放下书,望着车窗外三百公里时速冲不破的雾霾,突然想到的。哈克尼的导言称,十位受访者“根子”扎在二十世纪,他们播下的“运动和理论的种子”,将在新世纪“开花结果”(21页)。可是,受访者论及美国法学的现状,似乎并不乐观。拿科先生来说,他比邓肯小几岁,但我知道他心底也站着一个光荣的“六八年人”。对九十年代以降学界的“实用主义转向”——年轻人现在多半栖身于狭小的专业,一亩三分地各自经营,无意也无力重启“跨领域的广博智识对话”——他虽然不至于像邓肯那般“怒吼、咆哮”,宣布“法学理论已死”(55页),却也是十分惋惜的。

应当说,主流学界的“理论已死”,或学术的去政治化——经由政治而对政治死去,化用一句传道者的名言(迦2:19),是冷战结束,一股世界性的潮流。中国亦不例外。故而这十篇充满了理论反思的访谈,之所以可称“非凡”,是要明了那“已死”的语境才能读懂的。

这么看,田君组织翻译《非凡》,是为中国知识界同读者做了件大好事。诚如此书的中文副标题所示,访谈录不啻开通一趟“重返美国法学的巅峰”之旅,邀我们近距离聆听十位引领者的对话(英文书名:对话法学知识分子)。而登上“运动和理论”之高峰,再回望我们自己的坠落与攀援,发现问题、纠正错误、总结经验,应该是不难的了。

詹姆斯·麦克弗森著:《林肯传》。

回到北京,难得的风和日丽。打开信箱,竟又见证了田君的勤勉。原来,他把美国内战史权威、普林斯顿历史系教授麦克弗森的《林肯传》译出,做一本别出心裁的小书,托人送来了。

我说别出心裁,有两层意思。一是赞赏此书的内容编排。林肯研究在美国历来是“热门”,著作汗牛充栋。译者挑出麦氏的传记,是有眼光的。这小册子省却了资料堆砌,着力普及历史知识,文字通俗易懂,作者夹叙夹议,不乏生动的人物性格细节。拿来给中国读者做入门的向导,再合适没有了。不过,移译麦氏只是田君贡献的一半。配合传记,他不光撰文作一译序,阐明林肯“再造”宪法、终结“州权主义”的历史意义,还选译了林肯六篇著名的演讲,包括《葛底斯堡演说》,各具导读,为本书下编。末尾,则备一份扼要的“林肯书目”并“林肯生平大事记”,便利读者检索参阅。

第二,《林肯传》装帧不俗:淡墨护封,书名加总统头像烫蓝;翻开,历史照片插图之外,附一折页,与护封一色,印着葛堡演说传世手稿的唯一签名本,the Bliss copy。众所周知,林肯是演讲天才。少时在小鸽溪农场的木屋里,如饥似渴地读两部书《圣经》和《天路历程》,练就了他独具一格的“诗性文体”(第5页),又朴实,又高贵、坚韧。而林肯演讲最著名也是最短的一篇,即葛堡演说。

这演说全文仅二百七十二个单词,从前英语课本必收,要求学生背诵。或许正因为脍炙人口,汉译如何,一直没怎么留意。如今签名本折页在手,便上网查询,见有四五种译本;对照原文,各有千秋,但一些关键语汇跟风格的把握仍不甚贴切。究其原因,大约是译者不谙西文修辞,未解演说对英文钦定本《圣经》的借用、发挥。加之宗教传统不同,观念相殊,就容易遮蔽了葛堡公墓落成典礼上,林肯以高超的修辞与政治智慧,使之获“新生”而堪比圣书“垂范万世”,那是一场“政治宗教”(political religion)的宪法献祭(演讲一,107、112页)。

这么讲,以林肯“串解”林肯,当然只是一家之言——兼向我的拉比科先生致敬。说到底,翻译经典属于“再创作”、经验活(见《信与忘》,第2、107页),抽象地讨论,不给实例,于读者无大助益。既然如此,我想,何不“下水玩一把”,试试新解是否可能?以下便是签名本的拙译,逐句注释了,供诸君参考、方家指正。

葛底斯堡纪念碑。

葛底斯堡演说

(1863.11.19)

八十又七年之前,我们的先辈在此大陆接生了一个新国,她孕育于自由,奉献于人受造而平等之公理。

如今,我们已卷入一场伟大的内战,以考验这国家,或任一如此孕育并奉献的国家,能否常存。我们来到这里,在一处伟大的战场集会,是要把战场的一角献给长眠于此的将士;他们捐出自己的生命,乃是要国家永生。而我们此举,是完全合宜而正当的。

然而,在更崇高的意义上,这片土地是我们无法奉献——无法祝圣而使之归圣的。那浴血于此的勇士,那生还的和牺牲了的,已经将它祝圣了——远非我们的微力所能增损。此刻我们说的,这世界未必会留意、铭记;但他们在此做的,却永远不会被遗忘。毋宁说,奉献于此的,是我们生者,以继续那未竟的事业,他们一路奋战、光荣推进的事业。毋宁说,在此奉献于那留存我们面前的大任务的,是我们——

让我们多多领受这些牺牲者的荣耀,忠于他们为之捐躯尽忠的伟业——

让我们在此庄严保证,战士的血绝不会白流——

让这国家,上帝保佑,获自由之新生——

让这民有、民治、民享之政权,在大地上,永不消亡。

解说

八十又七年: four score and seven years,化自钦定本(诗90:10),延缓节奏,适于布道、演讲。

接生: brought forth,统摄全文的意象,呼应下句“孕育”、结尾“新生”“消亡”。

新国: new nation,比作奉献于上帝而承“永约”的以色列圣洁之邦(创12:2, 17:7,出19:6,赛61:8-9)。林肯刻意不提北军代表的联邦(Union),标举国家 / 民族,是着眼于战后的民族和解,以弥合“分裂之家”(可3:25,太12:25;参《林肯传》,28页)。

奉献: dedicate,原文重复六次,经书熟语(民6:12,利27:17-18,申20:5)。旧译奉行(原则),不妥。

公理: proposition,主张、提议,此处特指《独立宣言》引以为据的“不证自明的真理”(self-evident truths)。

受造而平等: created equal,旧译生而平等,误。语出《独立宣言》,回放《创世记》一章:所以上帝造人,取的是他自己的形象;男人女人,都依照 / 他的模样(创1:27)。据此,男女一同受造,形象取自天父;人既是神的镜像,自然不应分尊卑贫富。可是圣法悬于奥秘,紧接着,伊甸园故事颠覆了“平等之公理”。第二章,耶和华“取地上的尘土”抟了亚当。女人虽说是亚当“般配的帮手”,却是他的一根肋骨所造(创2:22)。而且,不幸偷吃禁果后,上帝诅咒了夏娃,命她“依恋丈夫,要丈夫做[她]的主人”(创3:16)。这是圣言启示,男尊女卑的成因。奴隶制的出现,则要等到洪水灭了恶人,救主同完人挪亚及逃生的众灵立约之后。那一天,完人醉酒,得知幼子瞥见父亲的“裸相”,大怒,指圣名诅咒方舟的孩儿:迦南该死!将来给哥哥们当/奴隶的奴隶(创9:25)!可见,“受造而平等”并无“生而平等”的阶级革命的含义(对比法国《人权宣言》[1789]第一条:Les hommes naisssent... egaux en droits,人生来权利平等),仅指人未食禁果,或者末日受审,在造物主面前的平等。解放黑奴,如林肯多次解释,本是为赢得战争而“必需”的一项军事措施,目的是打击南方的经济、削弱其兵源(《林肯传》,63-64页)。事实上,战后美国南方的种族歧视、压迫和私刑丝毫没有消退。

卷入: engaged,意谓“新国”是被迫应战,经受“烈火的考验”(演讲四,158页)。

将士:旧译烈士,不妥。因公墓安葬两军的亡灵,所谓“捐出生命”的“勇士”,是包括失败者在内的。后者抵抗的不是别的,正是林肯誓死捍卫、不许分裂的“国家”;而南方邦联(Confederacy)的旗帜,如作家门肯(H.L. Mencken, 1880-1956)指出,是各州人民自决、自治的自由。当日,公墓落成典礼的主题演讲嘉宾并非合众国总统,而是哈佛校长艾弗列(President Edward Everett, 1794-1865)。艾校长滔滔汩汩,奏响华章,一派拉丁化的靓丽大词。他称阵亡者为“英烈”(martyr-heroes),骄傲地站在“义师”一边。轮到林肯,他只言“死者”(the dead),将双方的牺牲一同纪念,一显政治家清醒的头脑于圣者的谦卑与宽仁之中。且不说修辞高下,仅此一点,总统的两分钟致词(address)就胜过了校长的两小时演讲(oration),一如“新耶路撒冷”完胜罗马(启3:12, 21:2)。

合宜而正当: fitting and proper,也是经书熟语,强调一同纪念之必要。

祝圣而归圣: consecrate, hallow,《圣经》术语,词根(qdsh)本义分别、隔开,转指献归至圣(上帝)的物或人,称“祝圣归主”,如子民供奉祭品,立会幕、祭坛、大祭司等(出29:1, 33, 43-44, 30:30)。

那生还的和牺牲了的: living and dead,“勇士”的同位语。国土归圣,“合众为一”(e pluribus unum),是双方“浴血”牺牲换来的。

未竟的事业: the unfinished work,重点在生者:未竟,因为后人不忘。故圣洁之邦的“自由之新生”,不是一场内战能担保成功的;民主作为“政治宗教”要求每一代人的牺牲与“尽忠”(devotion)。

民有、民治、民享: of, by, for the people,借自废奴主义者帕克牧师(Theodore Parker, 1810-1860):民主即直接自治,self-government, over all the people, for all the people, by all the people。此短语的源头,学者考证,在“宗教改革之启明星”威克利夫的英译《圣经》序(1384):This Bible is for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 for the people and by the people(参《信与忘》,53页)。

政权: government,对应上句“国家”。语出钦定本《以赛亚书》,希伯来文:misrah,本义君权、治权,转指治权之行使、掌权者(赛9:6-7,罗13:1-4)。旧译政府,不确;由苦难和牺牲的献祭中获“新生”的,不是联邦行政机关,是全国人民做主之权。

永不消亡: shall not perish,经书熟语(出9:15,耶10:11,箴2:22,伯18:17),回应起头的“接生”、“孕育”。

2016年劳动节于清华园■

(本文载2016年6月12日《东方早报·上海书评》,原标题为《那生还的和牺牲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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