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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盲井”案已至少判44人死刑,专家:完善矿难上报制度
6月6日,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发布通报称,2016年5月30日,巴彦淖尔市人民检察院将对一起“杀人伪造矿难骗赔案”提起公诉。
通报称,艾汪全、王付祥等74名嫌犯先后在山西、陕西等6个省区故意杀害17人,再伪造矿难,骗取赔偿款。其中,嫌犯艾汪全早在2014年就已落网。当年,艾汪全与其他8名云南老乡一起在山东兰陵县导演了一起上述如同电影《盲井》中剧情的杀人伪造矿难骗赔事件,后8人均被警方抓获。
据兰陵县公安局向澎湃新闻介绍,由于案情重大,艾汪全已于2015年底被移交至内蒙古警方并案处理。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疏理相关公开报道发现,自上世纪末开始,全国已发生多起类似“盲井”大案,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至少有44名此类被告人被判死刑。 这些制造“盲井”的犯罪团伙多则可达数十人,在全国范围内流窜作案,横跨近十个省区市,更有嫌犯在逃亡10年后杀心又起。
“现实版‘盲井’案件频发,其中最为关键的原因是目前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还存在较大漏洞。”有关专家表示,尤其暴露出了部分矿山企业在劳动用工规范方面问题严重;为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矿难事故上报制度亟待完善,发生一起上报一起,每一起必须查明根源,各相关职能部门也须介入监督。
全国曾一年查明“盲井”式犯罪100多起
1998年,潘申宝(陕西人)团伙、余贵银团伙两起杀人伪造矿难诈赔案件侦破后,舆论哗然。此系列案件也成为小说《神木》的原型,该书后来又被导演李杨搬上荧幕,取名《盲井》。
据山西《政府法制》杂志报道,1996年,在江苏徐州某煤矿工作的潘申宝发现,死于事故的矿工往往由其亲属领取抚恤金,矿主怕事情闹大,多半愿意赔钱了事。
潘申宝打起了“打点子”的主意。所谓“打点子”,就是杀人后伪造矿难骗赔。
潘申宝返回陕西老家,找到兄弟潘申军、叔伯兄弟潘申权,又拉上同村的好友王从兵“上船”。此后,这个团伙规模不断扩大,分工愈加精细,物色“点子”、冒充“点子”亲属或村干部,成员各司其职。
在《正气》杂志的相关报道中提到,从1996年11月到1998年9月近两年的时间内,潘申宝等16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在山西省灵石县、古交市、霍州市、汾西县、蒲县等地疯狂作案27起,残杀无辜民工28人,骗取各地矿主钱财50多万元。
据潘申宝交代,有另外几伙来自陕西汉阳、紫阳、白沙等地的几十名老乡,以同样手段,在山西、江苏、河南、河北、辽宁等地流窜杀人骗钱。
2000年,山西晋中地区(现晋中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潘申宝、张安军、王从兵等10名主犯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其他被告人雷永华等,也分别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
同年7月,辽宁省也有一起杀人伪造矿难骗赔案宣判,11名被告人被判处死刑。2000年7月11日,经辽宁高院裁定核准,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余贵银、卫三冬、钱正明、王明金、霍彦军、朱章波、王志明、刘方佑、文绍堂、岳仁志、国自斌死刑。
正义网2000年刊发报道称,当年,各地警方共查明这种“点子”买卖的歹徒共202人,横跨陕西、山西、河北、江苏、河南、辽宁6省,作案100多起,敲诈钱财200余万元。
山西一团伙为骗赔杀亲叔叔
《山西青年报》也曾对相关案件进行过报道。2009年6月23日,赵良锋等16人故意杀人、诈骗一案在晋中市中级法院公开宣判:被告人赵良锋等6人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岳进平等8人被判处无期徒刑;另2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
据查,以赵良锋、赵良贵兄弟为首的犯罪团伙,采取“打点子”的作案方式,共杀害8人,骗取死亡赔偿金119万余元。
该团伙曾于2007年10月杀死一名陕西籍男子何忠福,而何忠福正是团伙成员何成兵的本家叔叔。而除何忠福外,大部分“点子”都是身份不明人士,无姓无名。
这个以“赵老大(赵良峰)”为首的“打点子”团伙,涉案成员多达30余人,从2006年12月起,不到一年就制造了6起“矿难”,平均两个月就有一个冤魂。
更令人震惊的是,“老大”赵良锋的弟弟赵良贵,正是1998年辽宁“余贵银”大案团伙的漏网之鱼,潜逃十年后,重操旧业。
四川雷波籍案犯曾作案20起
据《人民法院报》2011年报道,2007年以来,自福建一煤矿首次发现杀人敲诈这种残忍的手段作案后,辽宁、云南、 湖北等 9 省也陆续出现近 30起此类案件,死亡人数近30人,大量的涉案人员均指向四川雷波县。
据雷波县公安局统计,截至2009年底,由雷波籍案犯制造的伪造矿难骗赔案共20起,其中2007年、2008年各1起,2009年18起。该县清查时发现,很多智障人士被人买卖、甚或多次转卖,被利用从事各种非法活动。
2009年,湖北媒体曾深入雷波,发现杀人敲诈案的被害者,不少为雷波县山里圈养的“娃子”,大部分人有智障。
除智障人士外,同乡、工友、独身男青年都是案犯的重要目标。艾汪全等9名云南籍嫌犯就是将同乡以打工为名骗至煤矿杀害。拉熟人之外,案犯也常在车站、广场等流动人员密集的地方主动寻觅“点子”。
在利诱、套近乎的同时,色诱也成犯案利器。据《南风窗》报道,2012年,一个由21名四川、云南籍民工组成的骗赔团伙在河北邯郸作案,一年锤杀4名工友,骗赔185万,其中2名被害者都是由女案犯诱其上钩。
矿难事故上报制度亟待完善
“穷、偏远,(杀人者)没有获取财富的途径。”对于嫌犯作案动机,北京元都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平如此认为。
澎湃新闻梳理相关公开报道发现,耸人听闻的矿难骗赔案参与者几乎都来自贫苦的偏远地区,以陕西、山西、云南、四川等省份的偏远地区居多。而被害人,也同样深陷贫困的泥潭。在河北邯郸案中,被色诱的两名被害者都年过三十却没能成家,离乡下矿,只为着女案犯的一句话,“打工挣钱,回家结婚”。
“现实版‘盲井’案件频发,其中最为关键的原因是目前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方面还存在较大漏洞。”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国华表示。据江国华介绍,我国在此领域虽已有《矿产资源法》、《矿产安全法》和《环境保护法》等法律以及诸多法规规章,但各地显然在贯彻落实上还有不少问题,政府在矿山安全生产领域的监管力度依然有待加强。
此外,江国华认为这也暴露出了部分矿山企业在劳动用工规范方面问题严重,工人招录和日常管理都没有遵照国家相关劳动用工法律的规定,“在多重监管漏洞和经济利益的诱惑之下,不法分子便借助矿主‘借财消灾’息事宁人的态度,犯下此类严重恶行。”
“‘预防’和‘追责’必须双拳发力。”江国华认为,为防此类案件再次发生,矿难事故上报制度亟待完善,“发生一起上报一起, 每一起都必须在检察机关监督下,通过侦查确定其原因,形成安监、检察、纪委同时介入监督的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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