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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一年收回事业编制8.3万余名
又一省份通报了一年以来的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全域试点工作成果。
据《黑龙江日报》报道,近日,记者从省委编办获悉,黑龙江省已如期高质量完成了改革任务。一年来,全省共精简事业单位2735个,收回事业编制8.3万余名。通过改革,全省事业单位布局进一步优化,职能进一步重塑,活力进一步增强,公益服务质量和水平显著提升。
报道称,一年多来,在黑龙江省委领导下,省委编办牵头抓总,组建工作专班,定期调度推进,及时跟踪指导,会同有关单位制定了全省改革方案及系列配套文件,形成“1+28”政策体系,为改革提供全方位精准支撑。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国资委、省市场监管局、省医保局等单位,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完善政策,加强指导,共同研究解决改革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一年来,黑龙江全省共精简事业单位2735个,收回事业编制8.3万余名。其中,中省直精简事业单位902个、占比62.7%,收回编制1.3万余名、占比10%,精简内设机构1694个、占比19.3%,精简领导职数1159名、占比4.9%;市县精简事业单位1833个、占比8.8%,收回编制7万余名、占比8.5%,精简内设机构3193个、占比9.2%,精简领导职数3118名、占比6.9%。
黑龙江省委编办对市县事业编制实行总量管理,重新核定市县编制总量82万名,市县区收回事业编制7万名。但新区、自贸区以及边境地区等重点区域编制得到了全面保障。省委编办还注重强基层、保基本、补短板,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基础科研、公共文化等领域的发展需求。
报道披露,在事业编制资源使用效益提升方面,省委编办撤并省、市、县编制10名、6名、4名以下“小散弱”及“空壳”单位累计800余个,中央有关部门派驻单位仅留1个省属单位,跨部门整合文化艺术类单位,重组省书画院。探索一个机构多个分支、多个机构一体运营的有效形式,省直无线电监测等行业66个单位实行分支机构或一体化管理;大庆市撤并央企移交医疗机构9个,打造5个院区。探索公建民营等方式发展公益事业,哈尔滨市在市委原办公区构建综合性博物馆群,提升了公共文化服务质效;哈尔滨医科大学积极推进医联体建设,助力实施分级诊疗,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康需求。
2020年4月,中央印发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9个省份被选为试点。《黑龙江日报》上述报道提到,“中央批准我省为全国深化事业单位改革5个全域试点省之一”。
公开资料显示,除了黑龙江省外,内蒙古、江西、山东等省份被列入全域试点省份。
其中,内蒙古此前也已公布了全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成果。据新华网报道,截至2021年3月31日,内蒙古自治区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工作按照时限要求已基本完成。改革后,自治区涉改事业单位整体精简比例约为35%。自治区本级精简占比44%,压缩挂牌机构80个,减少内设机构375个。盟市、旗县事业单位机构实行限额管理,盟市级事业单位减少35%左右,旗县级事业单位减少30%左右。
此外,其余4个试点省份则是选择该省份内部分地区进行试点。
以江苏为例:2020年4月,作为中央确定的9个试点省份之一,江苏省启动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由省委编办组织、指导无锡市本级及江阴市、常州市本级及溧阳市、扬州市本级及江都区、徐州市本级及贾汪区这4市4县(市、区)开展试点工作。
据《新华日报》2021年9月26日报道,近日,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省委编办主任俞军介绍,试点已于6月底完成,从正在收官的评估工作看,试点地区事业单位布局结构明显优化、机构编制更加精简,相关事业单位党的领导、公益职能得到强化。
据江苏省委编办统计,在试点地区,市级层面事业单位总量由1366家减至763家、精简比例为44.1%,收回事业编制9564名、精简比例为20.6%;县级层面事业单位总量由789家减至429家、精简比例为45.6%,收回事业编制3517名、精简比例为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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