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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德州扑克大赛涉赌案开审:报名费换筹码等算不算赌博性质
6月1日,南京“德州扑克涉赌案”继续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控辩双方继续就争议焦点“涉赌行为是否构成赌博罪”展开辩论。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旁听了此案。
检方认为,每人3000元的报名费、被淘汰选手可以重新购买门票入局、禁止旁人观摩等情况,都涉嫌具有赌博性质。
辩护人则回应说,没有依据表明3000元的入场费过高,被淘汰选手想重新入局也有限制条款,比赛没有“靠砸钱拼数量”的赌博性质,选手也无法用筹码去换钱,筹码只是计算分数的一种工具。
本次庭审采用了“大合议制”审理方式,也就是由3名审判员和4名人民陪审员组成大合议庭(通常庭审只需要1名审判员独任,或者1名审判员和两名陪审员组成)。
庭审结束后,法院表示将择日宣判,或择日再开庭审理。
检方:比赛变成了赌场
据公开报道,2015年4月18日,南京市五台山体育馆,已进行了两天的2015年中国(江苏)德州扑克智力大赛突然被警方紧急叫停,理由是该大赛涉嫌赌博。
当年5月底,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决定对南京“德州扑克大赛”赛事主办方负责人杨建、苏莉以涉嫌开设赌场罪批准逮捕。
检方起诉书显示,2015年9月和11月,南京市鼓楼区检察院两次将本案退回鼓楼区公安局补充侦查,鼓楼区公安局于同年10月和12月两次将本案重新移交审查起诉。
今年5月31日,该案在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开庭。
检方指控称,被告人杨建、苏莉于2014年10月,以北京和司成体育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名义,和江苏省棋类运动协会签订体育赛事协议,合作举办“中国(江苏)扑克锦标赛暨GSPT德州扑克智力大赛”,并进行相关赛事宣传。
检方称,2015年4月14-16日,杨建、苏莉以举办上述比赛之名,实际举办了带有赌博性质的APPT(亚太扑克巡回赛)。
检方指控称,赛事举办期间,现场摆放了40余张德州扑克赌桌,组织上千人,采用收取高额报名费换取筹码、重复报名参赛等手段,以德州扑克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从中抽头渔利,涉案赌资达600多万元。
两名被告人在庭审现场。双方激辩是否赌博
庭审两天,控辩双方争论的最大焦点在于,涉案赛事是否如检方所称带有赌博性质?
检方认为,每人3000元的报名费过高。同时,比赛设置了“re-entry”环节,也就是被淘汰的选手可以重新购买门票入局,往里砸钱,这是比赛被认定有赌博性质的重要细节。
被告人的辩护人称,没有依据表明3000元的入场费过高。每个玩家的起始筹码数量均相等,如果被淘汰了,想“re-entry”,必须在4小时8个级别之内重新入场,这样的限制条款证明比赛没有“靠砸钱拼数量”的赌博性质;而选手无法用筹码去换钱,筹码只是计算分数的一种工具。
据被告人的辩护人介绍,德州扑克大赛形式有现金局和比赛局两种。在现金局中,筹码和现金之间可以双向兑换,参赛者根据报名费的大小决定起始筹码,形成筹码优势;而在涉案赛事中,选手的最初筹码相同,仅仅作为积分工具决定排名,所以性质是比赛型的,没有赌博性质。
检方提出,涉案赛事禁止旁人观摩,具备赌博活动的隐蔽性特点。
被告辩护人表示,德州扑克选手在比赛时,旁边有人近距离观摩会影响选手的发挥和赛事秩序。同时,比赛经过了体育主管部门的层层审批,还邀请了名人到场助阵、媒体宣传报道,何来隐蔽之说?
而对于赛事的审批,检方多次表示,实际进行的赛事叫做“2015中国(江苏)扑克锦标赛暨APPTCHINA南京站”,和报批赛事名称不符,所以和报批的比赛不是同一个。检方认为,被告用欺骗的手法换来了赛事的审批,因此,被告此前向江苏体育主管部门报批的文件全部无效,不予承认。
被告辩护人认为,实际举办的赛事和报批赛事的性质并没有发生改变。除了名称不同,检方没有拿出任何证据表明报批赛事和实际举办的赛事不是同一个。
而且,被告在大赛前曾拿着印有实际举办赛事名称的证书等拿到体育主管部门盖章,相关领导早已知晓实际举办赛事的名字,但并没有提出异议。
辩护人表示,被告人已在北京连续多年举办德州扑克赛事,活动方法和规则和涉案赛事一模一样,但在北京并没有被认定为赌博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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