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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期所新增交易限额制度,超出将强行平仓
期货市场的风险控制正在升级。
6月1日,上海期货交易所发布公告,宣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三项细则修订案,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管理办法》、《上海期货交易所结算细则》、《上海期货交易所套利交易管理办法》。
澎湃新闻记者查阅之后发现,在风险控制方面,最大的变化是,上期所新增了交易限额制度。
所谓交易限额,是指交易所规定的会员单位或者客户,对某一合约、在某一期限内开仓的最大数量,交易所可以对不同的上市品种、合约,对部分或者全部会员、特定客户,实施限制。如果客户的持仓数量超过了交易所规定的额度限制,可以按照规定进行强行平仓。具体标准和实施方案由交易所另行公布。
需要指出的是,该制度对于套期保值交易并不设限制,而是实行持仓头寸的审批制度。
在结算方面,修订案规定,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部分或者全部合约的交易手续费计收标准。同时,可以根据下单数量、撤单数量等按照相关标准计收申报费、撤单费等费用。交易所另有规定的除外。具体计收标准另行公布。
在4月份以来的期货市场热潮之中,交易手续费的调整对市场情绪起到了关键作用。4月20日至4月27日,大连商品交易所在短短8天之内接连4次上调焦煤、焦炭的交易手续费,抑制明显过热的短线投机交易效果明显。
而对于套利交易,上期所明确规定,套利交易和投机交易合并为非套期保值交易,其交易头寸按规定的各期货合约在不同时期的限仓比例和限仓数额规定执行。
在5月31日,股指期货市场发生了爆炸性的“乌龙指”事件,后由中金所澄清,是套期保值客户多手卖出委托连续成交,并触发市场技术性卖盘所致。
不少市场人士表示,市场流动性不足是祸首。
海通证券期货研究主管高上向记者表示:“这场突发事件集中暴露了期指限仓后流动性十分脆弱的现象。由于期指单边的10手限仓,期指的市场深度临近枯竭,一旦遭遇机构的套保大单,流动性可能瞬间停滞,导致合约价格急剧变化,进而对股市产生不利的市场预期与影响,为此,恢复期指常态化已迫在眉睫。”
商品期货市场虽然并未受到限仓,但监管层对风险控制仍然颇为注意。
在上期所修订管理办法的同时,大连商品交易所也在6月1日公布,对一组实控组超仓的客户采取了监管措施。
公告称,近日,实控组某某投资在鸡蛋品种相关合约上超仓违反规定,且第三次达到交易所处理标准,决定对上述实控组采取限制其在相应合约上开仓6个月的监管措施。
大商所相关人士透露,近期大商所正持续加强市场监测、监控,将严格依规对各类违规违法交易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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