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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密土十条|“毒地”谁污染谁治理,治理与修复都要终身负责

澎湃新闻记者 温潇潇 刁凡超
2016-06-01 11:4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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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16日,湖南石门白云乡鹤山村,几位工人在废渣治理工程现场施工。寇聪 澎湃资料

5月31日,国务院正式发布《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土十条”)。

继“水十条”“大气十条”之后,这则我国在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的行动指南指出,到2020年,我国受污染耕地的安全利用率达到90%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从环保部获悉,为达到该目标,我国仍需加快推进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业链的形成,并进一步明确土壤污染与修复的责任主体。

具体来说,“土十条”明确指出,我国应尽快形成一批专业化的土壤修复企业,规范从业单位和人员管理。此外,污染地块的治理与修复责任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承担。

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

土壤修复指的是通过物理、化学和生物的方法转移、吸收、降解和转化土壤中的污染物,使其浓度降低到可接受水平,或将有毒有害的污染物转化为无害的物质。

由于土壤污染的复杂性,土壤修复有时需要采用多种技术。其中,从上世纪80年代发展起来的生物修复技术,可以通过利用生物分解有毒有害物质的能力,去除土壤中的污染物,并保护土壤的有机质和土壤结构。但该技术修复周期长,一般不适宜对高浓度污染土壤的修复。

而物理修复是指通过客土法、热脱附、土壤气相抽提、机械通风等物理过程,将污染物从土壤中去除或分离的技术。物理修复可以做到快速高效地修复土壤,但往往成本偏高。

化学修复则指通过对重金属和有机物的氧化还原、鳌合或沉淀等化学反应,去除土壤中的污染物或降低土壤中污染物的生物有效性或毒性的技术。化学修复的修复效率较高,缺点是容易破坏土壤结构、因添加化学药剂易产生二次污染等。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称,自从“十二五”以来,我国在重金属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下,已初步建立了针对不同土壤污染物、污染程度、土地利用类型等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企业从2010年的10多家增加到近1000家,从业人员从约2000人增加到近1万人。然而,尽管如此,目前,我国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业尚面临技术储备不够、人员队伍不足等突出问题,产业发展基础较为薄弱。

该负责人表示,随着《土十条》的发布,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产业链将逐步覆盖土壤环境调查、分析测试、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工程设计和施工等环节,形成若干综合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培育一批充满活力的中小型企业。

同时,在《土十条》颁布之后,将对技术服务能力弱、运营管理水平低、综合信用差的从业单位名单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开,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另外,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值得注意的是,环保部指出,土壤治理与修复的效用应将其成本考虑在内。受污染的土壤可以通过修复降低其风险或危害,恢复其功能,但一般需要大量的资金和较长的时间。

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的成本因污染物类型、污染程度以及修复技术的不同,其成本差异较大。一般来说,农用地治理与修复成本每亩从几千元到几万元,污染地块土壤治理与修复成本每立方米从几百元到几千元

毒地治理谁负责?“谁污染谁治理”且终身责任制

长期以来,我国土壤修复领域缺乏监管和责任落实,土壤修复过程中乱象频出,今年发生的常州外国语学校土壤污染事件就是其中一例。

“土十条”发布后,这一现象或将改变, “土十条”明确提出,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责任界定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由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承担。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依法承担相关责任。

而针对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和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责任也将明确。“土十条”提出,在污染地块开发利用方面,严格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一是建立污染地块开发利用前的调查评估制度。二是分用途明确管理措施,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暂不开发利用的,要划定管控区域,采取风险管控措施。三是落实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监管责任,将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

据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在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方面,一是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二次污染。二是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等信息,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四是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

此外,城乡规划是城乡建设和实施规划管理的基本依据,“土十条”发布后,对于污染地块开发利用管理也将严格规范。

澎湃新闻从环保部获悉,城乡规划工作将在两个环节上,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污染地块开发利用风险的防范:一是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法定规划时,合理安排工业用地布局,特别是对居住和公共环境有严重干扰、污染和安全隐患的三类工业用地,要按照相关标准,预留安全防护距离。

二是在旧城有机更新过程中,加强对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后的用地管理,尤其是对拟收回土地使用权的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有污染风险企业用地,并拟将用地性质改变为居住、商业、学校、医疗和养老机构等公共设施的上述企业用地,需要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对土壤环境情况进行调查评估,评估结果达到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的地块,方可进入用地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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