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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大巴司机防睡觉边开车边嗑瓜子:并非个例,有些酿事故

澎湃新闻实习生 陈卓 记者 袁杰
2016-05-30 11:55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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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反映,其5月27日乘坐的13点10分从江苏宿迁出发开往连云港赣榆的大巴车上,客车司机一直在嗑瓜子。“三个多小时的车程,嗑瓜子就嗑了1个多小时”。这位网友还上传了一个2分39秒的视频,视频显示:通过车里的后视镜,司机师傅一边开车,一边嗑着瓜子儿。隔着晃动的镜头,还能感受到当时有些颠簸的路面。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向江苏连云港汽车运输公司赣榆分公司(下简称赣榆汽运公司)了解到,这班13点10分从江苏省宿迁市开往连云港市赣榆区(途经东海县)的大巴确系其公司属下的苏G90831客车。

5月30日,连云港汽车运输公司对澎湃新闻表示,他们已经对当事司机作出了处罚:停运2天,责令其写检查,并向乘客道歉。

该班车驾驶员李师傅对澎湃新闻记者坦言,当时确实在开车的时候嗑瓜子,自己也知道这样做“违规”,但之所以这么做,是“防止犯困”。他说,愿意承担处罚,并向广大乘客道歉。

涉事司机师傅:嗑瓜子主要怕开车打盹

上述在微博上反映的网友说,从自己座位的角度,可以很清楚的看见大巴司机一直在嗑瓜子,“当时我就特别紧张,心里老揪着,担心出事”。“我还问了问当时坐在旁边的一位女乘客,她说这班车的司机经常这样,所以我希望相关部门能够重视起来。”

对此,赣榆汽运公司的工作人员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这方面的事主要由安保科负责,若真有此事,一定会处理。

该工作人员同时也表示,司机在驾驶时嗑瓜子是违规的行为,更是极少的举动,他们公司今后也会注意、加强对驾驶员的教育和管理。

涉事司机李师傅在接受澎湃新闻采访时表示,他在这条线上开了6年大巴。他承认自己“确实违规”,不应该“一边开车一边嗑瓜子”。

他解释说,自己嗑瓜子主要是怕中午开车打盹。“我每天早上7:50到11:30,从连云港开往宿迁;下午1:10到4:30,再从宿迁开回来。中间也没有休息站。两趟车中间的那一中午时间还要打扫卫生、吃饭什么的,休息时间很少,所以下午那班就会特别容易困。”

他还表示,像红牛之类的提神饮料也不敢喝,“因为喝了会兴奋,也不安全。”

李师傅诚恳地向乘客道歉,称绝对不会再在开车时嗑瓜子,“这段路是一级公路,路上行人比较多,不像高速公路那么好开,所以自己以后一定会更加注意。”

驾驶时能否嗑瓜子,“法律无明确规定”

驾驶车辆时嗑瓜子, 是否涉嫌违法?对此,江苏某交警支队的宣传科科长对澎湃新闻说,这种行为在法律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因此,它只说了一个抽象的概念,具体如何处罚是不清楚的,而“我们也只能想象开车嗑瓜子是不对的行为”。

这就比如说法律规定不允许穿拖鞋,但没有说穿高跟鞋不行,但其实我们知道穿高跟鞋还是会对安全驾驶有影响。主要还是法律上没有细则规定,如果我们看见了开车嗑瓜子的行为,一般不会作出处罚,而是拦下来教育一下,毕竟嗑瓜子和打电话是有一定区别的。但是如果因此发生了交通事故,就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了”。上述交警人士说。

不过,另一位交警人士作出了另一种解读——开车嗑瓜子属于其他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根据相关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这是一个包含条款,包括开车喝水,开车吃东西都属于这一类。根据《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驾车时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处以五十元罚款,并扣机动车驾驶人2分的处罚。

司机开车嗑瓜子并非个例,有些酿成事故

澎湃新闻记者注意到,“一边开车一边嗑瓜子”的情况并非个例。

据2015年3月11日《鲁中晨报》报道,山东一名客车司机在滨州到淄博行驶途中一边驾车一边嗑瓜子被乘客曝光,所属公司淄博交运集团张店分公司对涉事司机作出了停班3天、扣罚3个月安全奖等处理。涉事司机同样称嗑瓜子是为了防止驾车途中犯困。

另据今年5月9日河北交通广播报道,河北保定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第一运输分公司下属的冀FH8637客车驾驶员赵某于下午1点45分左右在京港澳高速行驶时,一边开车一边嗑瓜子。次日,该公司对涉事司机作出“处罚1000元,做出检查并写下保证书,对其暂停工作,到安全科接受为期五天的安全驾驶培训,培训后将对其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才可以恢复岗位,否则将继续进行培训”的处理。

也有因为客车驾驶员开车嗑瓜子酿成悲剧的。

据人民网合肥2013年9月5日电,当年8月12日1时许,周某驾驶牌号为苏D50955的“安凯”牌卧铺客车从山西太原回江苏常州,沿着宁洛高速自西向东行驶至安徽太和段时,一边开车一边嗑瓜子,看到前面爆轮胎的车辆时没有在意,认为能够避让过去,结果撞上了大货车,造成三人死亡多人受伤。后经认为,周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

另据2015年11月2日新疆网报道,当年9月5日12时左右,新疆一司机驾驶新C大客车拉载着50多名乘客从石河子前往乌市,当行驶至连霍高速距昌吉立交桥26公里附近时,前方路段施工,车辆减速排队通过,等司机看见时已来不及减速,车辆左前部与前方一辆重型货车右后尾部发生碰撞,司机当场身亡,车上数名乘客受轻伤。而调查中民警发现,事发前5分钟司机一直在嗑瓜子,就在他俯下身子又抓起一把瓜子往嘴里送时,这才看到前方货车,此时已来不及采取措施,客车直接撞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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