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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企业智高公司疑遭遇商标侵权“碰瓷式”系列诉讼

2021-09-29 22:45
来源:澎湃新闻·澎湃号·政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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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老牌文玩具企业、新三板上市公司(股票代码:838980)广东智高文化创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为“智高公司”)遇到了烦心事:在颜料方面拥有“智高”商标的商标权利人杨某,接连在广州天河、东莞石龙、佛山禅城等地,对智高公司的学生美术颜料盒产品提起商标侵权诉讼,诉讼标的不大,数量却不少,都是以智高公司相关产品当地经销商为第一被告,以智高公司为第二被告的方式进行,严重影响了智高公司的正常经营秩序,也影响了公司形象。

对于本次遭遇的系列诉讼,智高公司负责人表示,作为文创领域的新三板挂牌公司,智高公司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自身也是知识产权侵权的严重受害者。本次涉案商标被诉的水彩颜料盒产品。早在杨某抢注“智高”商标之前,智高公司就已经大量生产销售,此间智高公司相关产品生产销售行为一直持续进行,杨某在其商标注册成功十年之后,才提起这种“蚂蚁搬家”的“碰瓷式”系列诉讼,显然是企图谋取正常市场经营行为以外的不正当利益。

涉案商标注册人在注册9年后才开始维权

据了解,本次提起系列商标侵权诉讼的杨某,2008年5月申请了“智高ZHIGAO”商标,2010年6月21日核准注册。注册商标号为第6732415号,核定使用商品为第2类,包括颜料、着色剂、绘画用铝粉、防挥发水彩颜料等。

2019年5月,在拿到注册商标9年之后,杨某开始了自己的维权行动。他先后向广州市、佛山市等地的市场监督管理局以“商标侵权”为由举报投诉。由于智高文具产品在市场上一直正常经销,相关销售证据取得可谓轻而易举。相关案件被立案后,先后被移交到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处理。智高公司在接到被调查通知后,向行政部门提交了在注册商标之前已经生产经销的相关证据,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没有进行处罚。

2019年6月,杨某以侵害商标权纠纷,向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智高公司停止商标侵权并赔偿经济损失50万元。并声称“智高公司行为给杨某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在杨某起诉的同时,智高公司以“确认商标不侵权”为由,向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该案件受理时间在后,被要求统一到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

在诉讼过程中,智高公司提出,其生产销售水粉颜料盒产品是对其自身“智高”商号以及在文具用品方面对“智高”图文商标的合法在先使用,涉案产品已经在市场上经销多年,且早于杨某抢注涉案商标之前,不构成对涉案商标的侵权。荔湾区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智高辩护理由不成立,作出责令停止侵权并赔偿杨某经济损失10万元的一审判决。之后,智高公司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广州知识产权法院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智高公司称被诉产品在2004年就开始产销

对于杨某的维权行为和相关法院的判决,智高公司感到非常冤屈,因为公司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提交了大量的相关在先使用证据,没有被法院认定采纳,其中包括相关政府职能部门的书面证明等。

据了解,智高公司在案件辩护意见中提出,智高公司成立于1998年3月,前身为东莞市智高文具有限公司。1999年12月,智高公司在第16类注册了第1340418号“智高”商标,核准类别为学生尺、朱印油等,其后又先后注册了“智高”“ZHIGAO”“智高”图文等系列商标。早在2008年12月,“智高ZHIGAO”图文商标第1230323、35409592、1340418号就已经被认定为“广东省著名商标”,一直延续。被诉侵权的涉案产品水粉颜料盒,属于智高文具系列产品,在2004年开始就已经在公司系列产品中被广泛使用,远早于杨某的涉案商标注册时间,相关产品不仅在国内销售,还出国展销。

根据智高公司提供的东莞市政府部门证明文件载明“经查实,该企业在2008年申报了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管理的项目,项目名称为‘2007年美国洛杉矶国际办公用品展览会’,执行时间为2007年6月,参展产品为水彩颜料、笔盒、彩笔等,参展品牌为智高ZHIGAO牌。”在同一证明中,还载明“2008年11月”同样是申报了东莞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管理的项目,为参展“08中国义乌国际小商品博览会项目”,时间为2008年10月,参展产品为文具盒、文具、水彩颜料等。参展品牌为智高ZHIGAO牌。

同时,智高公司还提供了大量其他的证据,以证明其在水粉颜料方面的在先使用证据。包括:2004年——2010年期间的广东省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对应的销货清单原件,多达100多页,清晰载明纳税产品包括水粉颜料;2006年12月—2007年4月,智高公司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的《商品条码备案》中,10个商品条码备案名称均为“智高干性水粉颜料”。

智高公司同时表示,杨某注册商标为第2类的工业原料,智高公司产销的水粉颜料盒应该属于第16类学生文具。两者有着完全不一样的销售渠道和用途,两者并不可能产生重合。2007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在《类似商品和服务区分表(基于尼斯分类第9版)》关于第2类商品的注译部分注明“本类主要包括颜料、染料和防腐制品。”并强调“尤其不包括颜料盒(学校用文具)(第十六类)”。

智高公司向媒体强调,自己公司销售的涉案被诉产品,属于“颜料盒+颜料”的组合型套装产品。产品虽然标注的是“水粉颜料”,但实际上主体部分是“水粉颜料盒”,智高公司早在2007年就申请了颜料盒的专利,配料是“水性水粉颜料”,相关商标也是标注在颜料盒的外包装上,公司在第16类文具类产品拥有合法授权商标。颜料盒里面的配料颜料并没有标注涉案商标,颜料也不是智高公司自己生产,而是为了套配需要,向第三方公司合法采购,有合法来源。

专家认为司法认定智高公司构成商标侵权的判决值得商榷

对于智高公司被诉商标侵权的行为,媒体向有关专家征询了意见。相关专家认为,从三个方面来看,智高公司是否构成司法判定中的商标侵权行为值得商榷,司法机关应该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和不混淆原则,对市场主体尤其是创新引领行业发展的市场主体予以宽容对待。

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教授、佛山中院原副院长、广州仲裁委仲裁员胡充寒认为,从销售渠道来看,智高公司的涉案被控侵权产品,是跟其系列文具产品渠道一起销售,其销售渠道属于文具系列,跟涉案注册商标所在的第2类工业原料颜料完全不会产生混淆,没有搭原告涉案商标商誉的故意,不应该被认定为侵权行为。同时,智高公司在文具类拥有合法注册的商标,因此其在颜料盒外包装上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是合法行为。消费者首先看中的就是其外观包装,颜料被隐藏在包装盒类,不是引起消费者关注购买的关键。商标的功能是区分商品的合法来源,并让消费者快速识别。如果智高公司没有在具体颜料上标注涉案商标,且颜料另有合法来源,完全可以以不侵权和合法来源抗辩。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副庭长欧修平博士认为,从智高提供的证据来看,至少是早在2004年开始,智高公司就已经生产销售学生文具颜料产品,并在国内外参展。这些材料得到了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书面证明,应该具有较高的证明力。而且这些证明并非孤证,而是可以跟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销货清单、“商品条码备案”等进行互相印证,构成强有力的证据链条。相关法院在否定这些证据构成的证据链条的法律效力,不应该机械地一项一项地排除,而是应该进行综合审查判定。对于企业来说,能够找到15年的使用证据,已经很不容易,不能过分要求。根据《商标法》相关规定,注册商标人申请注册商标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注册商标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并有一定影响力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智高公司在产品生产销售中,实际标注的是自己获得“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具有延续性和统一性的“智高ZHIGAO”图文商标,跟涉案商标的“智高ZHIGAO”虽然在中英文字体上有近似之处,但结合其包装装潢、生产商信息,足以区分与涉案商标的根本区别,可以不认定为构成侵权行为。

智高公司还列举了一个细节,就是杨某的涉案商标并非使用了常见字体,其字体明显有傍自己“智高ZHIGAO”图文商标的字体的故意。比较之下,两者仅有细微区别。如果杨某没有抢注的故意,在注册涉案商标之前也不知道“智高ZHIGAO”图文商标的存在的话,根本不可能采取这种几乎一模一样的并非常见字体,而且涉案商标在排版方式也极力向智高公司相关商标靠拢,并没有避让的意思。智高公司2004年就已经取得中国文具十大影响力品牌、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2005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颁布的轻工行业标准排名第二的参与起草单位、其持有并使用的“智高ZHIGAO”图文商标2008年12月就被认为了广东省著名商标,而根据2008年7月3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一届九次常务会议通过《广东省著名商标认定和管理规定》第六条可以知道智高公司该商标为“公众所熟知,在相关市场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质量优良,具有良好的信誉;申请认定著名商标的商品近3年来(即2005—2007年)的年销售量、营业收入、净利润、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在本省同行业中居领先地位,销售区域较为广泛,也就说是杨某抢注前就明知“智高”是知名度很高的著名商标。从这几点来说,正是杨某故意傍文具龙头企业智高公司相关商标的商誉。杨某拥有注册商标长达10多年之久,并无实质经营行为,为了诉讼需要才做了少量“使用”证据,并在众多法院采取针对同一“涉嫌侵权行为”开展诉讼,其目的不是为了维护市场竞争秩序,而是企图靠打击智高公司的经销商体系,用“蚂蚁搬家”方式获得高额赔偿。

据了解,作为国内文玩具企业的龙头企业之一,智高公司非常重视社会责任,2002年以来先后捐建落成高州珊阁智高希望小学、广西河池守善智高希望小学、罗定大石、六坑2所智高希望小学等,先后捐款捐物数万万元,董事长梁佛江被广东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授予的100名扶贫爱心人士之一。智高公司先后获得了中国国际漫博会动漫金羊奖、第五届中国年度十大动画衍生产品制造奖、 4A级标准化行为良好企业、省动漫产业杰出贡献之最具成长性企业、广东省著名商标、广东省名牌产品、东莞市版权示范单位、东莞市级重点文化企业、连续十五年广东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东莞市专利培育企业、石碣镇纳税贡献奖企业、广东省版权兴业示范基地等称号,也是东莞市动漫文化交流协会会长单位。同时,该公司也是知识产权侵权现象的受害者,众多专利产品成为被模仿对象。近年来该公司先后提起专利、版权等知识产权诉讼几十宗,案件全部获得相关法院支持。并且在2010年,就因外地商家仿冒智高商标提起诉讼并获得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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