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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志怪|死了都要爱

百魅夜行
2016-05-20 09:33
来源:澎湃新闻
文化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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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了都要爱?前任在地下也会呵呵的!

今天5.20,是朋友圈秀恩爱的日子,电商也不会放过。当然,双十一的剁手节更是全民欢腾购物节。笔者就喜欢这样的电商,无论秀恩爱还是单身汪,一个都不宽恕。

时代风潮的变化是惊人的。

笔者上小学时,学过一篇课文《落花生》,是许地山先生的作品。上那篇课文时,语文老师在讲台上忙着改作业,让全班齐声朗读,文中有这么一句:

父亲说:“你们爱吃花生吗?”我们争着答应:“爱!”

比较搞笑的是,读到最后一个“爱”字时,不约而同地,全班竟然没有一个人发出声音,琅琅的读书声在“爱”面前戛然而止。老师勃然大怒,痛骂了五分钟,再让我们接着“爱”下去。

前几年,有一首挺出名的歌《死了都要爱》,歌词里有这么一段:

死了都要爱

不哭到微笑不痛快

宇宙毁灭心还在

穷途末路都要爱

不极度浪漫不痛快

发会雪白土会掩埋

思念不腐坏

到绝路都要爱

不天荒地老不痛快

不怕热爱变火海

爱到沸腾才精采

呵呵!

笔者并非禁欲主义者,只不过,面对那种动辄山盟海誓、天荒地老、生死不渝的套路,只能“呵呵”。按照步行街的三观标准,秀恩爱的帖子一律要受到“永久小黑屋”的祝福。山盟海誓、天荒地老、宇宙毁灭与我无关,但是涉及生死、,必须指出的是,只有无神论者才敢这么秀,古人一般不敢随口这么说。

浙江吴兴人袁乞与妻子恩爱无比,妻子临死的时候,握着他的手说:我死之后,你还会续弦吗?袁乞说:我怎么忍心呢?结果,妻子死后不久,很快就再婚。成亲没几天,就见前妻现形,怒斥负心汉:忘了你当初的誓言吗?直接拿刀砍向夫君的要害,“虽不致死,人理永废也”(《太平广记》卷第三百二十二“袁乞”)。

类似的例子也见于《夷坚甲志》卷二“张夫人”,宋代的太常博士张子能的妻子郑氏是个美女,张先生与她恩爱异常。可是天妒红颜,郑氏得病早死。临死前劝丈夫再娶,张子能坚决不肯,并且指天誓日,如果有负妻子,将来要遭天谴。郑氏得此承诺,就此一瞑不视(笔者恨怀疑这是她在钓鱼)。过了几年,一表人才的张子能被朝中权臣看中,硬是假传圣旨招他做了女婿。仕途虽然因此蒸蒸日上,可是张先生想起自己的毒誓,心下不免惴惴不安。果然,婚后不久,死去的郑氏就现形了,大骂张如何负心。说着“遽登榻以手拊其阴,张觉痛,疾呼家人至,无所睹,自是若阉然”。又多一个练葵花宝典的好苗子。

对无神论者来说,死者已逝,生者自可继续生活,再婚亦无不可。只不过,古人总是认为,包括死者在内的家庭才是完整的。《右台仙馆笔记》卷十四一则故事,就说明至少在晚清,这个观念还是很普遍的:

浙江一位姓蔡的,儿子才四五岁时,他就买了一个幼女,预备将来长大了做儿媳妇。可是没等长大,女孩就死了。老蔡于是给儿子另行定了一门亲。等儿子正式结婚时,女方送新娘子来,送亲的建议,按照惯例,要在新房外设立香案,插上香烛,让新娘子在香案前叩拜,意思是身为继室,要先向正房行礼。老蔡因为对儿子之前那桩未及成礼的婚姻根本不当一回事,当即拒绝。结果,夫妇拜堂时,新娘子忽然倒地,好像被人掐着脖子,口中荷荷有声。老蔡这下慌了,赶紧做了那个已死去的女孩的牌位,让新娘子对着牌位叩拜,婚礼才顺利进行(《右台仙馆笔记》卷十四)。

正因为存着阴+阳的家庭观,生死不渝的誓言才特别要紧。

山东泰安的聂鹏云,与其妻子琴瑟和谐。妻子死后,他悲不自胜,妻子在冥府受到感应,恳请冥官同意,再现形“聊与作幽会”。聂鹏云此后也不再考虑续弦,并且向妻子发誓。可是他的族人不答应了,他这样岂不无后?于是威逼劝说他再婚,聂鹏云想了半天,答应了,只是没敢告诉前妻。婚期临近时,妻子知道了,大骂他:“我以君义,故冒幽冥之谴;今乃质盟不卒,锺情者固如是乎?”聂鹏云无言以对,但坚决不肯退婚。

新婚之夜,前妻来大闹洞房,两任妻子,一人一鬼,就在洞房开打。老聂谁都不敢惹,谁都不敢帮,缩在屋角一直到天亮。此后,每天前妻都来闹事,也不强行跟老聂滚床单,要么死劲掐他的手臂,要么晚上在屋内对两人怒目而视。两位新人不知所措,只能生无可恋地忍着。后来还是请了个方士,“削桃为杙,钉墓四隅”,用桃木做成木钉,钉在前妻的坟墓的四角,这才镇住(《聊斋志异》卷八“鬼妻”)。

大概有人会说,不是有生死轮回吗?已经去世的人,进入轮转系统,怎么可能再回来吃活人的醋呢?说到这里,笔者实在是对古人敬佩无已,为了让吃醋成为超越生死的普世价值,他们连轮回问题也打上了补丁。

清代某村有个杀猪的屠户去世,当天邻村有户人家的母猪生了一头小猪。两个村子相隔四五里地,有意思的是,这头猪每天都要到屠户家躺着,赶也赶不走。猪主人没办法,只好用链子把它锁起来。当时大家就怀疑这头猪是屠户转世。这不算稀奇,稀奇的是,屠户的妻子一年后改嫁,穿着新衣,正要登船去婆家。那头猪忽然冲出来,“怒目眈眈,径裂妇裙,啮其胫”,凶相毕露。众人急忙救护,把猪直接踹到水里,赶紧开船。没想到,那头倔强的猪“自水跃出,仍沿岸急追,适风利扬帆去,猪乃懊丧自归”(《阅微草堂笔记》卷二十一)。《耳谈》卷二“胡泰母”也说了类似的事,只是逝者转世为鸡,与新妇每天好勇斗狠。

既然无论男女、无论生死,吃醋都是普世价值,那么出路在哪里?

江南某乡的陈张氏,结婚七年后丈夫去世,为生计所迫,由媒婆牵线,改嫁邻村的鳏夫张某。结婚半个月,张氏就被前夫附体:“你竟然不肯为我守节,嫁给这么个low货。”边说边自打耳光。张氏的家人烧纸钱求饶,可是一点不起作用。这边闹得欢,那边厢张某的前妻也来附体了:“你这个薄情寡义的混账,只知道新人笑,不知道旧人在泉下伤心。”也是边说边自抽耳光。

正在鸡飞狗跳的时候,那位无所不能的媒婆出现了,笑着说:这事好办。我从前都是替活人做媒,今天不妨为你们两位死鬼做一回媒呢。既然你们在阴间也是孤男寡女,不如就结为夫妻。这样你们在阴间不寂寞,不再骚扰原配,阳间的的活夫妻也可以平安度日。那被女鬼附体的张某面带羞涩(可以脑补一下男人当时的娘炮状),低首不语。媒婆又转向被男鬼附体的张氏,那边也爽快地答应了。

媒婆正待说话,两鬼同时表示:“此事如此解决,当然好极。但我们虽然身为鬼魂,也不可随便滚床单,被其他鬼嘲笑。媒婆你要做主替我们剪纸人、花轿,敲锣打鼓迎亲,摆喜酒。总之,阳间婚礼的一切程序都要不偷工减料地做足,以示我们在阴间成为合法夫妻。这样我们才不来骚扰你们。”媒婆满口答应,为两位鬼夫妻把场面做到位,这一家就此太平无事。(《子不语》卷四“替鬼做媒”)

秀恩爱之前,先安抚好前任,这个不用说三遍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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