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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疾病因公殉职,杨军被追授“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日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决定,追授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一级法官杨军同志“全国模范法官”称号。
杨军同志是中国共产党党员,生前任湖北省荆州市沙市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2020年7月在工作中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52岁。他理想信念坚定,热爱司法事业,参加法院工作30年来,始终坚守初心,忠诚履职、忘我工作,长期奋战在刑事审判最前线,审判业绩名列前茅。2018年全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杨军同志勇挑重担、攻坚克难,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深入调查研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坚持宽严相济,定罪量刑准确,努力把每一个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以严格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兑现了“把自己一生献给党”的铮铮誓言。他克己奉公、清正廉洁,从不向组织提个人要求,从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彰显了新时代人民法官清正廉洁的高尚品格。
决定指出,杨军同志忠诚担当、甘于奉献,表现突出、事迹感人,是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优秀党员,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中涌现出的突出代表。
决定号召,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广泛开展向杨军同志学习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干警以先进典型为榜样,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积极响应党中央对全体党员的伟大号召,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拼搏奉献,奋力推进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继续为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懈努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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