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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献》︱俞泽箴日记中的徐森玉与京师图书馆
俞泽箴日记手稿,图片由孙玉蓉教授提供
2019年《文献》杂志第1期发表柳向春博士的论文《徐森玉先生与北平图书馆》,拜读后深受启发,联想到曾在俞泽箴先生的日记手稿中,读到有关徐森玉先生在京师图书馆工作期间的一些记载,现撮要简述如下,以供读者与研究者参考。
俞泽箴(1875—1926),原名俞箴墀,字丹石,号德孟,浙江德清人,是晚清学者俞樾的侄孙。早年毕业于北洋大学,曾任无锡竞志学校教员、厦门集美学校教务长、江苏省立图书馆主任等。1919年8月,他只身北上,与清史馆协修俞陛云、北京大学教授俞同奎等堂兄弟相聚于北京。自1919年11月至1926年7月,他在京师图书馆工作,曾任“舆图与唐人写经部”主任,同时也参与处理许多馆务工作。他的日记始于1920年2月26日,终止于1926年7月30日,数日后他在北京病逝。他留下的日记手稿,由他的堂侄俞平伯一家几经周折,保存至今。
京师图书馆开馆纪念摄影
一、徐森玉“来馆就职”的记载
20世纪20年代,徐森玉曾两次出任京师图书馆主任,第一次是1922年2月15日,由教育总长齐耀珊签署教育部委任令:“兹派本部佥事徐鸿宝为京师图书馆主任,仰即遵照。”同年2月16日,俞泽箴日记中就记载了:“今日部中来训令,派同乡徐森玉来主任馆事。”徐森玉祖籍浙江吴兴(今浙江湖州),因此,俞泽箴称其为“同乡”。2月18日,俞泽箴又记下了:“徐主任来馆就职,上午开欢迎会。”1922年7月,徐森玉辞去京师图书馆主任一职。在俞泽箴1922年7月22日的日记中,有“徐森玉主任辞职,继任为怀宁洪芰舲”的记载。
徐森玉第二次出任京师图书馆主任工作是在1924年2月。在俞泽箴1924年1月31日的日记中,就有“长沙去职,仍由吴兴来任主任”的记载。“长沙”指章勤士,字陶严,湖南长沙人,故以籍贯代称。章勤士曾于1922年12月至1924年1月,出任京师图书馆主任。“吴兴”指徐森玉,同样是以籍贯代称。1924年2月2日,俞泽箴日记中有“森玉主任来馆就职”的记载。
徐森玉(1881—1971)
二、徐森玉在京师图书馆所经历的事件
自1918年1月始,教育部为节省经费,决定由教育次长兼任京师图书馆馆长,不领兼职薪金。1924年11月28日,教育部再发训令,重申京师图书馆馆长由教育部次长兼任,并特别指出“现在部款支绌万分,所有该馆馆长一职,毋庸特设,仍由次长兼任”。王祖彝在《京师图书馆回顾录》中说:“馆长既为次长兼职,势不能常莅馆,而主任实膺主司之责”。由此可知,徐森玉主任在京师图书馆工作期间,在经费短缺,常常数月发不了薪金的情况下,“百计维持,躬亲巨细”,“苦心孤诣,奋力支撑”的艰难。
(一)读者涂抹和盗窃善本书事件
徐森玉在京师图书馆工作期间,曾经历了学生涂抹珍本古籍和大学生偷走善本书这两个事件。
第一件事发生在1922年。俞泽箴1922年8月4日的日记曰:
森玉主任任内,有蜀籍学生彭佛远者来馆阅书,于四库本《潜夫论》后,用墨笔批一二十字,森玉主任拟究办,会去任,不果。芰舲主任接任后,奉部令根究其事,日前向检查厅申诉,今日检查此案,馆中命四库司库李耀南、特别阅览室收发袁坚为代表,中夜始归,言证据极充足,唯检查官嘱和解。彭佛远亦来,乞援于子年。
可知因为徐森玉主任辞职,此事便由后任洪芰舲主任根据教育部指令做了处理。
第二件事发生在1925年9月4日,北京某大学的学生李俊在图书馆阅览室阅读善本书籍时,趁值班人员不备,将宋刊本《东坡先生和陶渊明诗》一部窃走。该书为苏东坡晚年所作的追和陶渊明的诗作,十分珍贵。傍晚,当值班人员发现书不见时,李俊已离开图书馆多时。此事的发生,令值班人员大惊失色,立即打电话向徐森玉主任报告。徐主任即刻赶到馆里,派人四处查找,终无所获。于是,速以公函上报警署。署长于午夜时分才派人来履行勘查任务,直查问到凌晨两点。俞泽箴日记对此事记述得简洁真切:
今日有自称李俊者,在阅览室窃去宋刊本《东坡先生和陶渊明诗》一部,傍晚,始行觉察,人去已久。收发处轮应谭志贤值日。事发,以电话速森玉来,侦骑四出,卒无所获。作一公函,报告内左三区警署,署长于十二时后派本区区官及一巡长来履勘,扰扰至二时许始就寝。
次日,俞泽箴日记又写道:
晨起,森玉即来,续派人至隆福寺、琉璃厂一带访查,始知此贼昨夜已携书至厂肆求售。续函外右一区,遴派干练巡士协同踩缉。以琉璃厂属内右一区也。并函请北大舍监胡墨青侦查学生。
后证实“窃书者确是某大学学生”。到9月6日,徐森玉“主任来,知所失之书已由李木斋先生在文德堂得有确实消息。文德堂主人韩逢源向来收买此项货物,鉴别颇精,且与诸收藏家有密切关系。木斋初拟以假支票购之,后惧不能集事,且韩某之罪仅为收买贼脏,并无伙同窃盗情事,亦无应得之罪,只能设法用钱赎回”。徐森玉主任的业师李盛铎(木斋)建议设法用钱赎书,可是,当时的京师图书馆资金十分紧缺,连工资都不能保证按时发放。关键时刻,幸得傅增湘先生相助,慷慨解囊,以300元钱从文德堂代为赎回所丢之书,为京师图书馆解了燃眉之急。俞泽箴在9月8日的日记中写道:“午间闻森玉言,所失之书已由沅叔以三百金向文德堂代为赎回。”
1925年9月10日,俞泽箴日记写道:
草呈报窃书复获详细情形呈文一函,请内左三区警署严行踩缉自称四川学生李俊少年。森玉来,商量取赎所失之书事。今日《顺天时报》载失书事,有监守自盗字样,作函致报社总编辑,加以更正。即督同丽棠等书之,又为森玉撰一处分馆员手折稿,命星槎誊真,即打包封交星槎,径送森玉。
9月11日,《顺天时报》刊发了京师图书馆的更正声明。
随后,徐森玉主任又为偿还赎书款的事费了心思。经过研究,他们决定由出事当日的轮值收发人员谭新嘉、邓高镜分摊赔偿300元,对执行收发遗失出门证的录事李堃停职或记大过一次。徐森玉将处分馆员的意见,连同宋刊本失窃复获的呈文以及赎回的善本书,一并报请教育部审核。1925年9月29日,由教育总长章士钊签署的关于处分善本图书被窃有关人员的《教育部指令第1636号》连同审核过的善本书,一同发回京师图书馆。教育部指令称:“此次该馆赎还书籍之费,应即如所请,由馆员谭新嘉、邓高镜二员分摊赔偿,录事李堃应即停职。”对于赎回的“宋刊本《东坡先生和陶渊明诗》一册”,教育部也予以认真审核,承认“确系原书,惟缺第二卷第八页一页,应速行觅得,以补足之。原书即行发还该馆,妥慎庋藏”。教育部要求京师图书馆接受教训,加强管理,切毋再出疏漏。
俞泽箴在日记中,连夜晚发生的事情都能够完整清晰地予以记载,那是因为他在京师图书馆工作期间,一直居住在馆里,他的家眷没有随迁到北京。
(二)协助浙江省教育厅补抄《四库全书》
1923年底,浙江省教育厅向教育部提出申请,拟以京师图书馆所藏文津阁《四库全书》本,校录、补抄浙江图书馆藏文澜阁《四库全书》所残缺的二千七百馀卷。因为该省连年灾荒,难以筹得公款,于是,浙江省教育厅向本省绅商筹募资金,募集到现金一万馀元。并“委派秘书堵福诜(字申甫,又写作申父,号屹山)至京督饬写生校雠写本”,希望得到教育部的支持。为此,1923年12月14日,教育部特发训令第230号给京师图书馆,令该馆“允浙江教育厅补抄《四库全书》”,并同意变通原有的“借抄四库书者,每册收费半元”的规定,对其“豁免征收抄费”,以期成全地方公益事业。
遵照教育部训令所说,徐森玉主任便与浙江省教育厅所派人员进行接洽,协调办理抄书事宜。1924年2月17日,俞泽箴日记中有:
午后,堵申父来接洽文澜阁补钞《四库》事。
3月4日晚:
森玉为浙江抄书事,设宴煤市桥北泰丰楼,为申父等介绍,专宴北海、介卿、羽逵、伯良、舜人、申父等六人,志贤、任父及余作陪。
徐森玉主任以宴请的方式,为浙江代表堵福诜引见了京师图书馆相关工作人员,为愉快合作打开局面。
1924年12月11日,浙江省教育厅补抄《四库全书》的事情暂告一段落,俞泽箴日记写道:“森玉为申甫等祖饯,假座泰丰。”12月13日,又写道:“申甫、伯珊移装寓正阳旅馆,将以明日行。”
堵福诜、沈伯珊虽然回到浙江,但是,补抄《四库全书》的事情并没有完结。1925年4月1日,俞泽箴日记有“晚间作一函,致堵屹山,报告四库分架图事”的记载;8月23日,又有“得申甫书,托补抄《四库》百八十一卷”。8月25日上午,“森玉来,商量补钞《四库》事”。下午,按照徐森玉主任的旨意,俞泽箴“函致申甫,言补钞《四库》先决事,厥有数端:(一)期限过促,需宽以时日;(二)辞经理经济事;(三)问询捐赠《道藏》事”。9月16日,俞泽箴“作一函致申甫,报告抄书事,并为京馆托补《金华丛书》”。10月6日,俞泽箴“致申甫一函,述抄书事”。11月2日,俞泽箴“归馆途遇沈伯珊。伯珊自南中来,代表申甫接洽补钞《四库》事,邀返馆中长谈”。11月30日,“午后,绍兴徐益甫(思谦)来,为申甫代表,促补抄《四库》事”。浙江省教育厅补抄《四库全书》的工作,原拟1924年内完成,结果延至1925年11月末,仍未最终结束。
(三)关于影印《四库全书》
徐森玉主任也关注、协调《四库全书》影印出版事宜,如1924年6月17日,俞泽箴日记写道:“晨起返馆。森玉来,言曹仲珊(即曹锟)将印《四库全书》。”时任大总统曹锟曾下令影印《四库全书》,1924年10月,冯玉祥等发动“北京政变”,曹锟被囚禁(1926年获释),此事或因此中辍。
1925年,时任教育总长章士钊再次申明影印《四库全书》的重要性,并向段祺瑞临时执政府提出申请。1925年9月25日,临时执政府批准章士钊的提议,准备将文津阁《四库全书》移沪由商务印书馆影印。9月26日,俞泽箴在日记中写道:“闻颂生言,森玉晨间来,言商务承印《四库》已定,用文津阁本,而以文渊本归吾馆供展览。”9月27日,俞泽箴遵照徐森玉主任的吩咐,“草请将文渊阁本《四库》移换文津本付印呈文,属星槎缮正,并作一函,托星槎面呈主任”。
1925年10月17日,教育部遵照“临时执政令”,发出“训令第270号”,“令准影印《四库全书》”,命京师图书馆照章执行。教育部训令下发前夕,京师图书馆已经开始行动。同年10月15日,俞泽箴在日记中写道:“归馆,在扁担胡同遇森玉,知馆中《四库》书定明日发运赴沪,已派任父、照亭、寅斋经理发书事。”10月16日,“商务印书馆孙伯恒、李拔可来查点《四库》,预备装箱。森玉亦来”。
但是到了10月19日,形势发生了变化。俞泽箴在日记中写道:“今日报载,浙军已入常州,奉军退守镇江。《顺天时报》谓孙馨远(即孙传芳)受赤俄百万金卢布,遂首先发难。一星之火,或将燎原。南望殊恻也。”10月20日,“报载杨宇霆已退江北,陈调元留守南京,沪宁路已断”。故10月21日,教育部又发来训令称:“铁路道梗,暂停发运《四库全书》。”10月22日午后,俞泽箴“为馆中与商务拟一运还《四库》合同稿,稿成,交星槎送呈主任检定之”。此后,俞泽箴日记中就再无关于影印《四库全书》的记载了。
(四)申请官地扩充图书馆址
徐森玉主任在京师图书馆工作期间,曾为扩充馆址而尽力奔波。1924年5月6日,俞泽箴日记中就记载了:“馆长来,言中央有建筑图书馆之意,地址已择定参谋部东首操场,直达北海西岸,迁养蜂夹道于西属。”馆长要求“量取全馆书籍体积。傍晚,量善本、《四库》两处”。此后便无下文了。
直到1925年1月31日,徐森玉主任让俞泽箴代拟报告,申请馆舍。俞泽箴在日记中写道:“森玉来,言美专已解散,教部决行停办,拟请教部拨校舍全部予本馆作总馆,而以方家胡同之馆作第一分馆,属予草呈文。”2月1日,俞泽箴代徐森玉主任写好呈送教育总长,请提交阁议,拨给北海西岸官地为京师图书馆馆址的报告,当晚,俞泽箴“访森玉,请其核呈文稿”。此申请报告呈送教育总长后,未有回音。
1925年5月12日晚,俞泽箴“得森玉电话,以北海开放作为公园,命拟呈请拨官房作为图书馆”。5月13日,俞泽箴代徐森玉主任完成了呈送教育总长“请拨北海官房作为京师图书馆总馆”的报告。5月14日,俞泽箴日记中写道:“森玉来,言沅叔往见芝泉(即段祺瑞)执政,为图书馆重申前请拨养蜂夹道官地为馆址。执政已许可,命具手折前往,嘱余主稿。”5月16日,俞泽箴遵命“撰请地手折稿”。7月9日,俞泽箴“草上教长请拨北海西岸官地呈文一,交张丽棠誊真”。7月29日,俞泽箴日记中写道:“森玉来,言教部有允拨清太庙为图书馆之意,迁太庙中神主入宗人府,给代价五万金,不识能成事实否。”8月27日,俞泽箴日记中写道:“森玉来言,馆址业经勘定,在北海西南岸,袁项城(即袁世凯)时模范团操场,南为阳泽门,西邻养蜂夹道,大概可望成功。争持数年,卒底于成,亦森玉奔走之力也。”8月30日,“森玉来言,馆址及建筑费大概可望如愿,唯是否即用阳泽门内地,尚不能预定”。直到1926年4月6日,陆军部给京师图书馆发下用地执照,北京西安门内养蜂夹道路东,前演武厅操场地一段计地48亩,房14间,价洋2万圆。在徐森玉主任的不懈努力下,扩大馆址的事情彻底敲定。只是此时此地已经属于由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创办的“国立北京图书馆”所有。1926年5月9日,《晨报》刊登“京师图书馆将大兴土木”的新闻,徐森玉主任“恐滋误会”, 5月15日,嘱俞泽箴“去函更正”。此事告一段落。
(五)应对“国立京师图书馆”风波
1925年9月28日,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以下简称“中基会”)与教育部协商,拟定“合办国立京师图书馆契约”十条,由双方签字通过。契约的有效期限暂定为十年。根据契约第一条的规定,“国立京师图书馆”的管理权,属于教育部与“中基会”共同组织的国立京师图书馆委员会,委员共九人,教育部与“中基会”各出代表三人,双方合推三人,共同“主持一切进行事宜”,并将教育部所属京师图书馆改名为“国立京师图书馆”。此事在俞泽箴1925年11月8日的日记中有所记述:
中华教育文化基金委员会近与教育部订立契约,合办国立京师图书馆,以原图书馆书籍移交两机关,合组委员会,由中华教育文化基金委员会拨款百万元,作为建筑费,经常费则各任其半。新馆未建筑成功之前,由该会出资七千元,暂租琼岛西部普安圣果等四殿及悦心殿、庆霄楼等处,作为临时图书总馆。预计年内迁入。
1925年11月上旬,国立京师图书馆委员会根据契约第五条第二款“向教育部及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提出关于馆长及副馆长之任免而征其同意”的规定,推荐聘请梁启超、李四光为国立京师图书馆正、副馆长。12月2日,由教育总长章士钊签署的“关于聘梁启超、李四光为国立京师图书馆正副馆长”的教育部训令第313号正式送达京师图书馆。
在教育部训令送达之前,梁、李二人已经走马上任。在俞泽箴1925年11月29日的日记中就有:“午后,新任馆长梁任公、副馆长李四光偕图书馆筹备委员会诸委员均到,向各课周视一周而去。”在12月1日的日记中,又有午后李四光副馆长再次到馆了解情况的记载。
自从得知教育部与“中基会”合办“国立京师图书馆”并聘请新馆长之后,京师图书馆的员工就对增派新领导产生了抵触情绪。自1918年起,教育部为节省开支,一直由教育次长兼任京师图书馆馆长,而由“主任实膺主司之责”。当时,正是徐森玉主任主持馆务工作期间,他对新馆长的到来也同样感觉不适应。俞泽箴日记记载:
归闻森玉来,以委员会有解散图书馆策略,拟赴清华向任公力争……(晚)十时许,至森玉处,访问谈判结果,始知任公定馆章,设会计、庶务、文牍三主任,直隶馆长下,旧同事无一可保全者。馆长、副馆长薪月千一百元。森玉大愤,有辞执行委员,退就京师图书馆主任,据理力争,宁为玉碎,不作瓦全之意。属返征同人意见。(1925年12月5日)
晨起返馆……遍谒同僚,以森玉意告之,均愿一致为森玉后盾。(1925年12月6日)
晨,森玉来,言委员长范静生、次长陈任中、副馆长李四光将于午后来馆,宣布改组方法……二时开会。范静生备陈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与教部订立契约,合办图书馆之经过。次又报告举定委员由委员会票选,梁、李二馆长力图刷新馆中经费,并未明定数目,唯馆长薪俸,则以对外表示隆崇之意,已定千一百金(正六百、副五百),馆员应用有图书馆学识之人,旧馆员茹苦多年,亦思借重,唯以经费需用以购书,薪水一项不能过丰。口吻间颇多轻眇之语,且谓馆长为便利进行起见,对于各人职务上当有重新改编之事。次由李四光发表图书馆应行振刷意见,而若何改组则不题一字。余等本思作答,而范、陈已起立行矣,不得已,公推照亭向李副馆长诘问,照亭不善措词,语多紊乱,加以谭志闲、吴寅斋别有肺腑,相继发言,遂致一无结果而散。(1925年12月12日)
晨,访森玉长谈。森玉对于馆中人罔知大体,颇致不悦。(1925年12月14日)
京师图书馆员工产生抵触情绪的原因,一是员工与馆长的薪俸相差悬殊。京师图书馆员工的工资一向比较低,截至1925年2月,“全馆之人,月薪逾百元者仅有一人,满九十元者仅有二人,其馀则最多不过七十三元,且有二十元者”。当时中央财政紧缺,教育部所属单位欠薪严重。而新聘正、副馆长的薪俸却高达600元和500元,报酬如此悬殊,让员工无法接受。二是新馆长上任后,拟对原馆进行改组,员工的职务重新编制,许多人的“饭碗”难保,因此,发生不愉快的事情也就难免了。
1926年初,因时局艰难,财政支绌,教育部申请不到经费,无法按照契约规定履行无偿拨地为新馆址之事,也拿不出每月应该支付的经费;另外,要求教育部将京师图书馆所有图书“完全移交委员会处理”,在当时也难以实施。于是,1926年2月24日,“中基会”致教育部教育总长函,“声明在教育部未能履行各项条件以前,本会前与教育部所订关于国立京师图书馆契约十条,应即暂缓实行”。随后,“中基会”又致函国立京师图书馆委员会,告知该会职权“暂时中止”。3月4日,国立京师图书馆委员会致函梁启超、李四光正、副馆长,谓“此次创办国立京师图书馆,实以教育部与基金会所订契约为根据,目下此项契约既经从缓实行,一切馆务亦应同时停止”。所以俞泽箴在同日的日记中,有“今日得国立京师图书馆函,该馆暂行停止进行,此亦在意计中者”的记载。
1926年3月,由“中基会”创办的“国立北京图书馆”成立,馆址在北海公园庆霄楼,“仍以梁、李二公为正、副馆长”。此后,梁启超、李四光就不再过问京师图书馆的工作。1926年8月20日,梁启超在致教育总长任可澄、教育次长胡石青的信中,曾谈到:“前有一书,言国立京师图书馆事,想已达。此馆馆长名义至今仍我尸之,然因部中无力履行契约,文化基金董事会所拨经费不能供新旧两馆之需,故方家胡同旧馆,仆事实上并未接收,仍由部中原派主任徐君主持。”这里所说的“部中原派主任徐君”,即指徐森玉先生。京师图书馆被改名“国立京师图书馆”的风波,至此终结。
(六)保护馆藏
教育部直辖之方家胡同京师图书馆珍藏着大批贵重图书,由清内阁大库移藏的善本约有三万馀册,内有永乐大典八十馀册;敦煌石室唐人写经八千馀卷;文津阁《四库全书》六千一百四十四函、三万六千三百册,完全无缺。著名历史学家陈垣先生曾评价京师图书馆:“实可称为研究国学者一比较完善的图书馆。”
对于这样的藏书重地,1926年初,曾发生教育部部员以京师图书馆所藏善本和《四库全书》抵押索薪事件。1926年1月5日,俞泽箴在日记中写道:
今日教育部部员开索薪大会,议决将本馆善本《四库》一律移入教部,由索薪会中人共同保管。图书馆委员馆如需迁入北海,需先行纳款取赎。上灯后,执行委员罗普、崇岱、谭孔新、庄恩祥、俞蔚芬、孙家骧、叶润猷、谢冰、陈荣镜、王守兑、茅介寿等十一人来,出会中公函,索取书籍,势颇恟恟,因招森玉来,再四开导,仅取去《善本目录》二册,《四库简明目录》十二册。险矣!
俞泽箴记述得十分真切,幸亏徐森玉主任镇定自若,“再四开导”,力挽狂澜,方得转危为安,化险为夷。次日,徐森玉主任便将此事报告给国立京师图书馆委员会。1926年1月13日,中华教育文化基金董事会在致教育部要求履行十条契约函中,提及了此事。
在“中基会”与教育部合办“国立京师图书馆”契约中,要求将原京师图书馆的藏书,全部移交给“国立京师图书馆”,移至新租定的北海公园内的多间房屋中,“以便保存兼供阅览”。此事尚未实施,便发生了教育部部员据书索薪事件,引起“中基会”的担忧,他们在致教育部的信函中说:“据一月六日徐委员鸿宝在图书馆委员会报告,贵部部员因欠薪关系,曾往该馆旧址声明,此项图书应作还偿欠薪担保之用,并将重要书目取去保存。此事发生以后,将来移交图书时是否别无他项困难?”
数年后,王祖彝在《京师图书馆回顾录》中,也谈到当年封存库书、抵押索薪之事;并特别提及当时“中央各部署财、交、农、商”“外部”“法部”“陆海军”等处多能维持,“惟教部及所属经费积欠累二十馀月之久”,足见维持文化事业之艰难。
三、结语
20世纪20年代,曾在京师图书馆工作的俞泽箴先生的日记中,留下徐森玉先生在京师图书馆工作期间主持擘画、奔走操劳的身影。为保护馆藏善本及《四库全书》,为扩充馆址,为应对“国立京师图书馆”的风波以及众多馆务工作,徐森玉克服重重困难,躬亲其事,恪尽职守。俞泽箴短暂的、片断的记述,丰富了第一手史料,更有助于展现徐森玉先生为京师图书馆事业做出的卓越贡献。
[论文《徐森玉先生与京师图书馆——以俞泽箴日记资料为中心》首发于《文献》2021年第5期,本文经作者改写后授权澎湃新闻刊登,注释从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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