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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条读懂地震巨灾保险:最高可赔100万,每家可投保多户
首个全国范围的巨灾保险制度落地,今后居民因地震造成的房屋损失将可由保险公司分担赔偿。
5月16日,中国保监会、财政部印发《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以住宅这一城乡居民最重要的财产为保障对象,拟先行建立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
方案规定,除去每户最高100万的赔付上限外,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2万元,一个家庭可以投保多户。
消费者要如何购买这一产品?何种情况下才能获得赔付?赔偿额度为多少?
1、何为巨灾保险?
所谓巨灾保险,是针对因发生地震、飓风、海啸、洪水等自然灾害而导致巨大财产损失和严重人员伤亡的保险。
虽然此类灾难发生概率较小,但影响范围之广、损失程度之大,远远超出人们预期,累计造成的损失超过了社会可承受的极限,因此设计针对此类灾害的保险产品势在必行。
2、赔付对象:因地震造成的住宅损失
方案明确,该方案的赔付对象为因地震造成的房屋损失。
监管部门解释称,之所以地震为切入点,主要考虑到我国灾害种类繁多,地区差异显著,一步到位建立涵盖多灾因的巨灾保险制度难度较大;同时我国地震灾害分布广泛、损失巨大、关注度高。因此选择地震灾害为主要灾因,以住宅这一城乡居民最重要的财产为保障对象,符合我国当前实际。
3、海啸、火灾、爆炸等次生灾害也可赔付
方案规定,运行初期,结合各地区房屋实际情况,原则上以达到国家建筑质量要求(包括抗震设防标准)的建筑物本身及室内附属设施为主,保险赔付的责任范围囊括了以破坏性地震振动及其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地陷、泥石流及滑坡等次生灾害。
4、赔偿最高不超过100万,可投保多户
具体金额上会根据按城乡有别,设计城镇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5万元,农村居民住宅基本保额每户2万元。
此外每户投保人可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保险金额,运行初期赔付最高不超过100万元,超出部分由商业保险补充;同时家庭拥有多处住房的,以住房地址为依据视为每户,可投保多户。
5、统一设计产品形态
具体费率上,以一款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发布的适用于全国的城乡居民住宅地震保险示范条款为主,该条款可单独作为主险或作为普通家财险的附加险。
换句话说,保险公司不可以“自说自话”改变条款内容,并且各家产品不会有太大差异;如果哪家保险公司号称自己的产品条款和其他家不一样,那就有“忽悠”消费者之嫌。
6、理赔额度由破坏等级决定
而在赔偿额度方面,由于各地房屋市场价值与重置价值差异较大,运行初期产品设计为定值保险。
理赔时,以保险金额为准,并根据破坏等级分档理赔:破坏等级在Ⅰ-Ⅱ级时,标的基本完好,不予赔偿;破坏等级为Ⅲ级(中等破坏)时,按照保险金额的50%确定损失;破坏等级为Ⅳ级(严重破坏)及Ⅴ级(毁坏)时,按照保险金额的100%确定损失。确定损失后,在保险金额范围内计算赔偿。
7、45家财险公司之外的都是“假货”
根据方案,将由监管部门指导45家财产保险公司共同发起成立住宅地震共同体以应对赔付责任。
这些公司都具有3年以上财险经营资质,最近一个季度偿付能力充足率150%以上,以及较完善的分支机构和较强的服务能力。
因此消费者只能从这45家公司购买巨灾保险产品,其他号称拥有巨灾保险经营资质的均为“假货”。
8、鼓励地方政府补贴保费
此外,为提高民众购买产品的积极性,扩大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覆盖面,方案也鼓励地方财政对民众购买地震巨灾保险产品给予保费补贴,并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对地震巨灾保险给予税收优惠。
9、建立专项准备金
同时方案规定,将建立起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按照保费收入一定比例计提,单独立账、逐年滚存,该账户将由中国保险保障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理。
地震巨灾保险专项准备金的提取、积累和使用,按照财政部门制定的具体管理办法执行。
10、加快设立专项法案
方案表示,为更好落实该项制度,将加快出台相关《条例》,为城乡居民住宅地震巨灾保险制度的实施提供法律保障。
通过提升这一制度的立法层次,以期更好地实施完成这一保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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