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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一男子醉酒后殴打邻桌,用头撞破警车玻璃犯两罪获刑
9月28日,澎湃新闻记者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经该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判决,徐某犯寻衅滋事罪、妨害公务罪,两罪合并执行,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静安区检察院介绍,2021年5月6日凌晨,徐某在静安区某饭馆内喝了半斤多白酒,走到隔壁桌正在聚餐的张某等人身边,突然用手勾住张某的脖子,开始进行殴打,一同聚餐的叶某、张某伟等人见状,连忙上前劝阻。在拉扯中,徐某打了叶某一记耳光,还推倒张某伟并用嘴咬住了他的大腿。
案发监控画面。本文图片均为 静安区检察院供图
借着酒劲,徐某甚至还抄起桌上的啤酒瓶砸在自己头上,瞬间满脸是血,周围群众见状连忙向警方报案。
民警到场后,徐某仍不听众人劝阻,掀翻了饭店内的四张餐桌,摔碎了店内不少餐具。在被民警口头传唤至派出所途中,徐某还用头撞坏了警车的车窗玻璃。
涉案被撞警车
经鉴定,两名被害人分别为右下肢挫伤和鼻出血,二人均构成轻微伤。被告人徐某头部创伤,构成轻微伤。警车物损价值人民币373元。饭店桌椅等物损自报800余元。
徐某被民警当场抓获后,对上述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饭店物损和警车物损已赔偿,饭店方表示谅解。
案件审理过程中,检察官注意到:徐某曾在2011和2016年先后两次酒后闹事,被法院分别判处拘役和有期徒刑缓刑。检察官在审讯中,就此情况对徐某进行训诫:
“我们发现,你已经不是第一次酒后失去理智了,被害人和你没有丝毫瓜葛,为什么要在酒后对他们动手?”
“就是酒劲上来了,控制不住自己,我很后悔,我做的事情我都承认的,要和被害人说句对不起。”
“老话说,事不过三,两次教训还不够么?既然知道酒后会失控,为什么还要喝酒?”
“检察官说得对,我向您保证,以后一定戒酒!”
日前,经静安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作出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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