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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督察|襄阳茶庵村被举报大面积挖山开地,官方:已立案调查
近日,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北期间,有群众举报称,襄阳市谷城县城关镇茶庵村大面积挖山开地,用来买卖墓地,生态破坏严重。
督察组将线索转交地方办理后,9月26日,湖北省在公开的一批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情况中称,群众举报的挖山开地事项属实,但不存在“买卖墓地”行为。针对涉事人员刘某万占用林地、破坏林木的行为,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对其立案调查,谷城县城关镇纪委对时任茶庵村委会委员、妇代会主任陈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责令辞去村委会委员职务。
经现场核查,2010年以来,因谷城县县级重点项目建设,占地范围内原有墓地需迁转。刘某万在实施迁转坟墓过程中虽然保留了成材树木,但存在损坏部分灌木和荒废茶树的现象,当时谷城县林业部门及时进行了制止。鉴于当时被采伐的是林木无蓄积(不成材树木),且迁坟主要是为了支持重点项目建设,社会危害不大,谷城县林业部门当即对刘某万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进行复绿补植。刘某万虽然补种了1300余棵树木,但在后续的迁坟中仍存在毁坏灌木及荒废茶树的情况,仍有部分山体未补种,存在恢复植被不到位的问题。
9月10日,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城关镇人民政府组织林业执法人员、技术人员、茶庵村知情人及刘某万本人对刘某万开挖山地、破坏生态的范围进行现场指认。经勘测,刘某万开挖山地面积3455平方米(折合5.2亩),损毁林木974株,滥伐林木蓄积1.74立方米。
针对刘某万占用林地、破坏林木的行为,9月10日,谷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对其进行立案调查。9月15日,谷城县林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刘某万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拟罚款70418元,并责令其在2022年4月底前补种林木1948株。
谷城县城关镇政府责成茶庵村,一是对已安葬的墓穴周边使用常绿树进行全面绿化,扩大植被履盖度,将立碑改成卧碑,在碑边种树种草,形成树葬、草葬。二是拆除空墓穴,恢复森林植被。目前,已对原有的32座空墓穴进行全部拆除,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
此外,相关部门责成谷城县城关镇政府落实好林长制,压实属地责任,督促茶庵村进一步完善巡查机制,加强对生态护林员的管理,确保做到山林巡查全履盖。
针对谷城县城关镇茶庵村未严格按照程序签订山林承包合同,对茶庵村林场监管不力,在安装墓穴过程中存在损毁部分灌木和荒废茶树,造成生态破坏的问题,9月12日,谷城县城关镇纪委对时任茶庵村委会委员、妇代会主任陈某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责令其辞去村委会委员职务。
近日,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湖北省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27-68881984),专门邮政信箱(湖北省武汉市A104信箱),受理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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