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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草原天路”变身风景区收门票引质疑,张北物价局:合理合法

澎湃新闻记者 王万春
2016-05-09 21:16
来源:澎湃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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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5月1日发布《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确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这意味着草原公路变景区,只要穿行其间就要买门票。

此消息经媒体报道后引发争议,有网友认为该收费规定的出台与我国《公路法》相悖,张北县物价局做出的批复超越权限,无法律效力。

“草原天路”收取门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这一收费办法是如何出台的?张北县物价局办公室工作人员5月9日对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称,该收费办法的出台,合理合法。

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

“草原天路”进入收费时代

“草原天路”是河北省张家口市张北县和崇礼区之间的一段县级公路,因沿途风景非常优美,吸引了大量自驾游客。这条为建风车而修的“草原天路”,2011年底建成,全长132.7公里。

今年5月1日,张北县政府发布《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确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目前,检票、售票设施已基本完成,票面已经印刷完毕。

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说,近年来慕名前往天路的游客暴增,考虑到便于环境保护和景区管理,将“草原天路”转为风景名胜区。

澎湃新闻查询发现,这并非“草原天路”第一次提出收门票,早在2015年6月19日,张家口物价部门就召开“‘草原天路’景区门票价格听证会”,整整进行了3个小时,当时提出每人80元的收费标准引起不小争议,物价部门表示天路收费暂缓。

一年后,“草原天路”收取门票再次被提上议事日程。今年5月1日发布的《张北县物价局关于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的批复》称,鉴于政府投入了大量建设资金,而且还在投资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改造和维护,根据相关法律条例等,本着以社会效益为主,适当补偿成本费用的原则,确定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开始收取门票,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

据河北《燕赵晚报》报道, 4月29日,张北县物价局就草原天路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召开了听证会。

网友称门票违背《公路法》

张北县“草原天路”收取门票经媒体报道后,旋即引发网友争议。有网友指出,张北县无权对县级公路收费,其收费违法。

《检察日报》评论员李曙明撰文指出,张北县对“草原天路”的收费规定与我国《公路法》相悖,将公路划入景区,以此为由收费,这突破了《公路法》的禁止性规定。

《公路法》规定,“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连通县与县或县与城市的一般干线公路最多算三级,显然,“草原天路”并不符合收费条件。

“草原天路”虽然名称响亮,但归根结底只是一条县级公路。像“草原天路”这样的县级公路,建设资金通常采取区县政府补助一部分、镇政府自筹一部分、当地群众集资一部分的方式。纳税人为修建公路做出了贡献,到头来使用公路还要再缴费,缺乏合理性。

同时,张北县物价局的批复也被该文指超越权限。依照《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35条规定:“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但“草原天路”的收费,却是由张北县物价局批复、张北县政府批准。

中国旅游研究院规划所所长马晓龙指出,这是在交“过路钱”,是地方政府强买强卖的逻辑。

物价局:收费办法合理合法

“草原天路”收取门票是否符合相关规定?这一收费办法是如何出台的?收取的门票费最终用到哪里?

张北县物价局办公室工作人员5月9日告诉澎湃新闻,此规定出台历经张北县旅游局申请、县物价局听证后作出批复、最终由县政府批准出台。

该工作人员说,有关“草原天路”的收费办法是有依据的。他称,虽然《河北省风景名胜区条例》第35条中规定“风景名胜区门票价格由省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制定。”但是,该县物价局是依照河北省物价局下发的《河北省定价目录》(冀价政调〔2015〕143号)文件来制定这一收费办法的。

澎湃新闻查询2015年7月《河北省定价目录》发现,“利用公共资源建设景区门票价格及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 由省价格主管部门定价,并备注了老龙头、天下第一关、避暑山庄等7个景点,不含草原天路,而“利用公共资源建设省管以外景区门票及景区内交通运输价格” 是授权设区市、省直管县(市)、扩权县(市)人民政府定价。根据张北县官方网站,该县属于河北第一批22个扩权县(市)之一。

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5月9日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说,“草原天路”的收费主体是张北县政府,所有门票收入进入县财政,用于景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严格收支两条线。

对于“为何定价门票价格为50元/人次,而不是论车收费”,张北县旅游局负责人说,“草原天路”是风景名胜区的旅游收费,并不是公路通行费,所以按照景区门票的收费形式收取,门票的成本构成已经在听证会时公布过。

“草原天路”收取的“门票”由谁来监管?收费行为是否还要继续? 张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一工作人员称,这将由县委宣传部统一发布消息。澎湃新闻联系该县宣传部外宣办,外宣办工作人员说:“这两天正在写新闻通稿,等通稿出来发给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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