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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城管执法查处出租车违法运营将贯穿全年,尚缺经验设备
自2016年1月15日起,上海7个中心城区的32个重点区域的出租车驾驶员拒载、议价等个人违规行为,转由城管部门进行执法。
澎湃新闻记者采访发现,三个多月过去了,上海城管执法系统都已进行系统培训,并与交通执法部门建立联席会议制度,但由于受到缺少信息比对移动PDA设备、城管执法人员对出租车执法的实战经验不足等因素影响,目前城管执法部门在对出租车违法行为进行整治时,只能与交通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如果独立执法,便无法取得良好的执法效果。
4月29日,上海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尽快为城管执法队员配备可以进行现场信息比对的PDA设备,并通过与交通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来不断提高城管执法人员的实战经验和执法能力。
上海将全年整治出租车
为保障“五一”期间交通环境,从4月28日开始,上海城管执法系统对32个重点区域,同时开展出租汽车驾驶员违法客运经营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查处无从业资格证从事营运,拒载、择客、议价、不开计价器、绕路等。此次整治行动将贯穿全年,其中4月-6月,9月15日-10月15日为集中整治期。
4月28日,上海黄浦、徐汇等7个区的城管执法队员在来福士广场、静安公园区域、淞虹路地铁站周边、徐家汇商圈、五角场商圈、龙之梦商圈、中环百联商圈等商业密集区等开展重点稽查。
在来福士广场附近,黄浦城管执法人员查到一辆出租车驾驶员没有随身携带营运证,依法予以50-200元的罚款,并告知其于29日上午前来接受处罚。但是,这名驾驶员并没有在约定时间出现,而他留下的姓名和电话也都是假的。
“与此前的集中整治行动一样,此次执法,我们仍然是与交通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上海市城管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记者,在此次执法过程中,交通执法人员使用PDA(可以进行信息比对的移动设备)对车辆营运证、行驶证、发票、车辆标志等常规检查内容进行执法示范,在执法实践中进行现场指导,同时提醒在执法中可能遇到的注意事项,城管执法人员与交通执法人员开展执法交流,现场取经,积累实战经验。
在徐家汇,徐汇城管会同市交通执法二支队、交警等部门,分别在第六百货和港汇广场两个出租汽车上客点设卡,对徐家汇商圈出租汽车驾驶员违法客运经营行为开展联合执法整治。徐家汇街道城管中队、机动中队由中队干部带队,派出法制员、班长骨干共计10人参加联合执法。此次行动共检查出租车车辆15辆,没有查到违法违规行为。
老的哥不习惯被城管队员拦停检查
2015年11月23日,《上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条例实施办法》(简称《办法》)经市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于2016年1月15日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出租汽车管理方面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在中心城区重点区域出租汽车驾驶员违反客运服务管理的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办法》第五条第二款规定,上海市交通委划定7个中心城区32个重点区域出租汽车违反客运服务管理的违法行为执法事项,划转城管执法部门。这32个重点区域既包括豫园、新天地、南京路等商圈,也包括淞虹路站、中山公园站、曹杨路站等轨交大站,以及部分客运站和医院周边区域。而32个重点区域以外的其他地方则继续由交通执法总队进行执法处理。
但3个多月过去了,城管执法部门在进行独立执法时,依然面临诸多难题.因此,大多数情况下,他们整治出租车,都需要与交通执法部门进行联合执法。
“出租车执法的专业性较强,而绝大多数城管执法人员又没有相关交通领域执法的经验,为此,全市城管系统已开展了多次培训,并多次邀请交通执法总队专家进行指导。但是,受到多个因素的制约,我们的执法依然面临一些难题。”上海市城管局相关负责人坦言,一方面,对出租车进行执法时,需要能够进行现场信息比对的PDA移动设备,这样才能知道这辆出租车的相关信息,但目前城管执法人员尚未配备,只能由交通执法人员进行比对。
另一方面,虽然已对一线城管执法人员进行多次培训,但对于专业性太强的出租车执法,更需要在实战中不断积累经验,这需要一个过程,目前大多数城管执法人员还在逐步学习之中,尚不能完全胜任。此外,城管队员在拦停车辆时因不具备拦停权而震慑力不足,特别是一些年纪较大的出租车驾驶员,习惯了被交警或交通执法部门拦停,一时难以接受城管队员的拦停检查。
城管队员坦承缺乏实战经验
上述负责人的观点,得到了一线城管执法人员的认同。
“之前经过几次培训,我们对于相关法规、检查内容、注意事项等理论知识都是熟悉的,但相对比较缺少实战经验,也正在通过参与现场整治,不断观摩学习并积累经验。”在来福士广场参与现场执法的黄浦城管执法大队法制科的陈晓瑛说,除了缺少信息比对设备,实战经验也是他们的出租车执法“短板”之一。
陈晓瑛表示,通过与交通执法部门的联合执法,他们可以在实际整治过程中,进行观摩学习,对于执法技巧、注意事项等就会印象更加深刻,比单纯的理论学习效果更好,也有助于尽快承担起此项管理新职能。
根据上海市城管局要求,在此次整治过程中,需要重点查处未携带符合规定的营运资格证件、未按照合理路线或乘客要求的路线行驶、未按规定操作计价器、未按标准收费或未出具车费发票、拒载等。
“未携带营运证、未出具车费发票等可能相对容易检查,但像违规操作计价器、拒载等行为,查处起来难度都比较大,都需要一定的经验。”陈晓瑛说,在执法现场,交通执法人员会结合检查过程告诉他们,如何判断计价器违规,如何锁定证据等,包括很多小的细节,“这样就会记得比较清楚,检查时也会特别留意这些方面。”
在虹口区广中路街道城管执法中队中队长姚士钊看来,没有信息比对设备、不具备车辆拦停权、执法队员缺乏实战经验等,都是出租车执法过程中遇到的难题,这些问题也导致城管执法部门很难单独完成出租车执法整治。“希望能尽快给我们配备好设备,并多与交通执法部门开展一些联合执法行动,让我们的一线城管执法人员能在现场执法过程中,提高自身的实战经验和执法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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