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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价外税是营改增的进步

2016-04-27 19:30
来源:澎湃新闻
社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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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最近表示,“我注意到近期有些酒店调价,价格调整本来是酒店的经营行为,但把涨价扣在营改增头上,是一点道理都没有的。”此前财税部门称,营改增后,酒店业不再缴纳5%的营业税,改征6%的增值税的,考虑价内税转为价外税、抵扣项安排等因素,酒店业的税负不可能较大幅度的上升。

万豪、喜达屋等五星酒店在网站等处明示,从5月1日起,增值税将在中国实施,房费及其他酒店服务费均将征收增值税,额外收取房价和服务费之和的6%,房间的附加费率从原有房价15%的服务费升高为21.9%的服务费及相关税费。消费者在预订5月1日以后的酒店,已经可以看到这种变化。媒体将这种调整行为称之为酒店涨价,并指酒店借营改增的名义大幅涨价,每千元房价,上涨近70元。

为什么国际酒店要调整服务费及相关税费的费率?营改增之前,酒店业缴纳营业税,营业税是价内税,酒店的产品(或服务)标示的销售价格中包含了税收。因为价格内包含了税收,税率计算的依据是价税总和,而非产品本身的价格,价与税无法分离。酒店开具的销售发票只列含税总价,一般也不列示税率与税额,消费者只能看到含税的房价和服务费。

营改增以后,增值税是价外税,价税分列:价是价,税是税;商品的价格由企业决定,税款不包含在商品价格内。对酒店来说,房价和服务费都是他们自己获得的收入,不再包含税收,按增值税的规定,他们销售产品时还需要收取房价和服务费总和的6%作为增值税缴纳给税务局。

营改增之后,所有的服务业(包括酒店业)的商品定价和发票开具都是价税分离的,这也意味着有一般纳税人资质的酒店都会缴纳一笔房价和服务费之和为6%的增值税,这没什么奇怪的。营改增以后,价税分离使得企业在发票中必须在产品价格以外列示税率、税款,国际酒店上调6.9%的费率,实际上就是房价和服务费对应的税款。只不过国际酒店将服务费与增值税合并计算,而一般的服务业只有价格和税款两项。

问题出在哪些?实情是酒店将服务费与税款从15%涨到21.9%,但一些新闻媒体却将其解读为酒店借营改增涨价,并且房价涨了6.9%。但服务费与税的费率和总房价没有决定性关系,服务费与税提高了,但房价可能是跌的,两者的乘积可能上升,也可能下跌,这取决于房价的变动幅度。而房价的高与低也非由酒店自身能决定,市场的供求才是决定性因素。

要讨论国际酒店的总房价是否上升,不能简单的对比服务费水平,而应该对比历年同期相同供求环境下的总房价是否在上升,这是义务教育阶段的数学课就教过的知识。令人遗憾的是,这些媒体报道时直接将费率水平上升等同于房价上涨,而财税部门也没有提示服务费与税款合计总费率上升的真正原因。

价税分离、价税分列是增值税的一个亮点,是很大的进步,提醒消费者:你是纳税人。受限于价内税的特性,营业税的税款隐藏的产品价格内,消费者很少知道自己只要消费就会间接缴税,也很少会去履行纳税人的权利。因为这些优点,价外税、价税分离、明示税款等也在税制改革中应该充分运用全面延伸到消费税等税种,并全面扩展到企业对消费者开具的发票或购物小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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