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仁丰地产屡被指涉骗:先称中介费1万,收钱后起诉顾客要2%

澎湃新闻记者 赵磊
2016-04-26 09:15
来源:澎湃新闻
浦江头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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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可查到涉及“仁丰房产”的判决书有105起,其中大多数都为“仁丰房产”作为原告,起诉普通百姓支付中介费的案件。

继瞒着客户私自网签、扣押客户居间协议和房产证、强行收取顾客“辛苦费”等事件曝光以来,又有市民爆料称上海仁丰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下文简称仁丰)扣押《居间合同》,并私自在空白条款处填写居间金额。

4月25日,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记者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到涉及“仁丰房产”的判决书有105起,其中绝大多数都为“仁丰房产”作为原告,起诉普通百姓,要求被告支付中介费的案件。多起判决书均载明,仁丰房产与客户签署的《居间协议》中,存在空白条款,致使最后发生纠纷。华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宁律师认为,其中有的一旦查实,仁丰恐涉嫌合同欺诈。

记者在多起上海市民投诉仁丰的调查中发现,涉及二手房交易纠纷,市民往往不知道该找哪个部门投诉,投诉之路艰辛漫长,也因此助长了部分不良中介的嚣张气焰。

市民投诉:当初说好只付1万中介费

2015年7月,张强夫妇(化名)需要置换房屋,看了许多房屋后相中了位于上海市宝山区新二路999弄的一户房屋,房东是刘洁(化名),此房屋是公开出售,房东并没有委托哪家中介独家出售。

张强告诉记者,2015年7月12日18时许,当张强夫妇到刘洁家商谈购房事宜时,恰逢在楼下守候的仁丰地产业务员潘春阳。双方最终谈妥价格及首付金额和以后付款方法和时间后,就涉及到找哪家中介来操作的问题。

“此时仁丰地产的业务员潘先生也在场,我就问他,按其他中介提出的1万元中介费能否操作?他立刻打电话请示了店长陆先生,得到了确认后,我们就决定找潘先生操作算了。”张强说,之后,买卖双方就在潘先生的带领下来到仁丰地产新二路店,店长陆先生拿出一份《房屋买卖居间协议》,其中居间服务费处是空白的,张强夫妇提出质疑。

张强夫妇表示,当时陆先生称,因为居间协议关于服务费支付金额是写百分比的,双方约定的一万元费用因为是除不尽的,没办法写,并再三保证这份协议只是一个意向,到正式签《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时会把写清楚金额的居间协议给到张强夫妇。

2015年7月19日中午,买卖双方在殷高西路532号仁丰门店正式签署买卖合同,合同上依然没有居间协议费的具体金额。随后,张强向刘洁通过银行转账付了首付款,并用现金支付了全部居间协议费一万元,仁丰地产也交付了收据存根(编号0017844)。但直到2015年11月30日房产交易结束,仁丰也没有返还这份居间协议。

2015年12月10日,仁丰向宝山区法院起诉张强夫妇,称双方约定按照房屋成交价2%收取居间费,即278万x2%=5.56万元。张强夫妇已支付居间费1万元,现追讨剩余的4.56万元。

电话录音:中介多次称只收1万元

4月25日,澎湃新闻记者拨通陆先生电话,陆先生告知,此事由仁丰公司法务莫先生全权负责答复。

澎湃新闻记者随后又联系了莫先生。“标的和佣金是挂钩的,打个折可以理解,但标的278万元的房屋,上家是到手价,一分钱不要付,下家就付1万元,怎么可能呢?按道理来说也是不正常的。”莫先生说,宝山区法院告知,由于对方不肯调解,只能等候开庭。

咨询过程中,莫先生坚持,张强夫妇仅仅支付了1万元佣金,还有余下的没有支付。当记者告知,张强夫妇提供的和陆先生的电话录音中,有陆先生承诺的只收一万元居间费的信息。莫先生听后表示,需要进一步核实,等到5月份开庭再给记者答复。

记者随后跟上家刘洁取得联系,刘洁称,莫先生所言不实,他们和张强夫妇一样,也支付了1万元的佣金给仁丰。

张强夫妇提供的6份电话录音中,3份显示陆先生反复告知张强夫妇居间费是1万元,再无其他费用产生。另外3份对话显示,双方签署居间合同后,一直将居间合同扣押,张强夫妇一直在向仁丰中介讨要。

律师解析:恐涉嫌合同欺诈

华诚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沈宁表示,所谓“居间协议关于服务费支付金额是写百分比的,双方约定的一万元费用因为是除不尽的,没办法写”这一点,法律没有任何禁止性规定,没有规定服务费只能写百分比,不能写具体金额。仁丰在签订合同时,故意向当事人传递不准确信息,致使当事人在留有空白条款的合同上签字的行为,涉嫌合同欺诈。

沈宁在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网站查询到,仅2016年4月25日至6月30日的2个多月时间内,在上海多个法院,“仁丰房地产”作为原告起诉普通百姓、案由为“居间合同纠纷”的案件就有5起。在最高人民法院的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截至昨晚,查询到涉及“仁丰房地产”的判决书有105起,其中大部分都为“仁丰房地产”作为原告,起诉普通百姓,要求被告支付中介费的案件。多起判决书均载明,仁丰房产与客户签署的《居间协议》中,存在空白条款,致使最后发生纠纷。

沈宁表示:“如果仅仅是个案,尚有可谅之处。但涉及这么多案件,就不是偶然。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仁丰对此颇有经验。”

对于普通百姓,律师建议在签署合同时必须看清合同中每一个条款,不能轻信对方的口头解释。无论在何种情况下,都不能在留有空白条款的合同上签字。如果出现“要把合同拿去公司盖章”之类的说辞,万不得已的情况下,可以先要求对方把合同复印件留下,并且在复印件上注明“某某条款目前为空白,待双方协商后补充”等等的字句,并要求对方业务员在注明支持后签名并写下日期

【记者手记】二手房交易纠纷,老百姓该向谁求助

随着仁丰中介瞒着客户私自网签、扣押客户居间协议、强行收取顾客1万元的“辛苦费”、扣押居间合同私自填写居间金额等消息不断浮出水面,政府部门的监管问题也随之凸显。

在最近一段时间的调查中,澎湃新闻记者发现,消费者在二手房产交易纠纷中,往往不知该向哪个部门求助,而这也正是不良中介得以肆无忌惮的原因之一。

市民反映问题被踢皮球

想要通过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来解决问题的谢女士,在3月22日就曾致电消保委投诉仁丰存在违规行为。消保委告知,7个工作日后会有相关工作人员联系,不过一周后,消保委工作人员来电称其无法管此事,建议谢女士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谢女士随后向澎湃新闻曝光了仁丰私自网签等行为。(详见东方澎湃新闻4月11日A06版)

“出问题不可怕,可怕的是让我们有种投诉无门的感觉。”谢女士说。

4月13日,谢女士和房东王先生前往上海市房产交易中心强制解除网签处。工作人员告知,他们没有执法权,只能帮买卖双方强制撤销网签。当天,谢女士和房东王先生以同样内容投诉至上海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对方同样表示,他们没有处罚权和监督权,建议让当事人前往涉事门店所在区房管局市场科投诉。

4月14日,谢女士再度致电消保委投诉。对方称,他们称只管消费品类的投诉维权,房产中介纠纷归住建委管。“我现在就想知道,我到底该找哪个部门?”谢女士很是无奈。

4月21日10点,谢女士和房东王先生带着投诉书来到位于杨浦区黄兴路的消保委,工作人员表示,既然已经进入司法程序,他们也没法介入。

当事者仍毫无头绪

市民杨先生和谢女士、王先生的遭遇类似,同样遭遇到仁丰中介私自网签的情况,不幸的是杨先生还被强索1万元“辛苦费”。同样类似的遭遇还体现在投诉过程中,杨先生同样不知道该到哪个部门反映情况。 

4月13日,杨先生致电住建委反映情况,对方告知不受理投诉,建议他打12345市民热线。12345又建议杨先生要打12348法律援助,12348则建议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绕来绕去,我现在还不知道到底这事该找谁来管。”杨先生说。

4月15日,澎湃新闻记者以杨先生情况致电住建委,对方称,该问题可以拨打房地产交易中心热线962269咨询。962269则表示,这种情况应该拨打房管局旗下的上海物业服务热线962121解决。962121称,他把情况反映到涉事门店所在区房管局,15个工作日之内给予答复。

至此,多名当事人仍然在周转于各个部门之间求助,却仍旧毫无头绪。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出现纠纷实属正常现象,但是近年来,多家中介被曝利用消费者对于房产交易专业知识的薄弱进行诸多“欺诈”行为,然而在一系列纠纷发生后,消费者往往处于被动状态,因此向有关部门投诉成为了一个维权途径,然而,多起纠纷的背后折射出监管部门不明确的问题。诸多市民呼吁,希望颁布相关规定,有专门、明确的部门来监管以及处理房地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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