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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锐见:叫停槟榔广告,也需规范行业发展
槟榔广告禁令来了!9月17日,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发布通知,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干得漂亮!”“早该管起来了!”“全民支持,国家也出手了!”……通知一经发布,引发网友热议。大量网友点赞的背后,反映出人们对槟榔广告的抵制态度。
从健康角度来看,禁止槟榔广告有理有据。医学界大量研究表明,槟榔经咀嚼后会形成致癌化合物,且咀嚼槟榔本身易对口腔黏膜造成损伤,造成口腔癌的几率较高。早在2003年,世界卫生组织就将槟榔列为一级致癌物;我国原食药监总局在2017年公布致癌物清单时,也将槟榔列入一级致癌物;2019年,国家卫健委印发的《健康口腔行动方案(2019—2025年)》要求以长期咀嚼槟榔对口腔健康的危害为重点,促进早诊早治……槟榔的危害无需多言,然而槟榔广告常常为了营销而淡化风险、避而不谈。
多年来,在庆典晚会、影视作品、综艺节目、网络直播等各种场合,槟榔的相关广告频频现身。槟榔企业以冠名、赞助、软植入等多种形式进行广告“轰炸”,其中不乏流量大、关注度高、受众覆盖广的热门节目。广告营销往往主打槟榔提神、减压等“功效”,营造出“槟榔只是一种时髦零食”“吃槟榔是年轻、有活力、很潮的表现”等氛围。这对不了解其危害的人,尤其是年轻群体容易产生误导。更有甚者,还有槟榔广告以工艺改进、添加枸杞等为噱头,宣称槟榔具有“养生”“返老还童”等功效。槟榔广告的相关问题颇多,带来的隐患不容小觑。
此前,对槟榔广告并非没有管制的声音和行动。2019年,湖南省槟榔食品行业协会发布《关于停止广告宣传的通知》,要求“所有企业即日起停止国内全部广告宣传”。该文件在短期内确实起到作用,但时间一长,约束力较为有限。其实不止湖南,早在上世纪90年代,厦门就出台规定,禁止在该市辖区内生产、销售和食用槟榔;今年年初,广州也开展了对槟榔广告的清理工作。还有不少代表委员,在全国两会提交了关于槟榔立法、槟榔包装增添致癌风险提示等提案议案。从槟榔大省到其他省份,从地方规定到两会提议,诸多努力都在表明,槟榔广告应有规范,营销宣传需设红线。
尽管有地方的努力,但槟榔广告并未得到根治,从某种程度上来说是因为“法无明令禁止”。经常被和槟榔致癌放在一起提及的是香烟。我国广告法明令禁止香烟广告,但现有广告法暂未明确限制槟榔广告的宣传内容。这是法律滞后性的一种表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广电总局的通知可以说是有的放矢、正当其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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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一颗槟榔危害的是个体,槟榔广告危害的则是全社会。在关乎消费者健康与安全的领域内,不能任由行业“野蛮生长”。但也需要看到,此次的槟榔广告禁令,只是规范槟榔产业的起点。树立引导关于槟榔的正确态度,仍然有待给力的管理措施,比如较多网友提到的线下广告、擦边球广告等,也不能轻易放过。而更深层次的,槟榔本身的产品定位、行业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则是下一步要考量的重点。
叫停槟榔广告,也让人思考企业与行业的发展。在一些地方,槟榔产业是重要的经济来源之一。据媒体报道,2020年全国槟榔产业全产业链规模超过700亿元,某省的槟榔食品产业规模已超过400亿元。一方面是可能威胁口腔和身体健康的风险,以及源源不断的质疑与争议;另一方面是如此大规模的产业带来的经济发展和就业带动,应该如何规范引导其发展,把握好健康与发展的平衡,是有关部门和地方不可回避的必答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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