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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再审26年前杀人案,律师称检方认可证据存在矛盾
4月25日,吉林高院再审26年前刘忠林故意杀人案。服刑25年、已于今年1月刑满释放的刘忠林多年申诉称自己没有杀人,而死者家属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这么多年来,他们也从未认为刘忠林是凶手。
当天的庭审持续了近五个小时,刘忠林的代理律师张宇鹏介绍,辩方针对刘忠林的有罪供述申请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法院审理后未对此做出决议。张宇鹏说,辩论阶段,检方认为,刘忠林案当年审理时没有指定辩护人,是因为当时刑诉法没有相应规定;有证据证明刘忠林和被害人有利害关系;受当年技术条件的限制,该案证据大多是言辞证据,认可言词证据之间存在矛盾。
张宇鹏说,整个审理过程中,基本都是辩方在发表意见,检方没有发表太多意见。最终,检方请法院依法判决,并未提出具体要求。
村民称,当年曾在这里挖出女尸。为这次开庭,刘忠林等了四年。
早在2012年3月,吉林高院即对该案做出再审决定,但此后多年毫无进展。接到开庭通知时,刘忠林激动得睡不着觉,他说终于有奔头了,“我想着一个月就能开庭,谁能想到一拖拖了四年?”
1990年,22岁的刘忠林被抓,今年1月出狱时已经48岁,不会用手机,走路都贴着墙根,无法适应狱外的生活。他说,在人群里觉得低一级,抬不起头,因为“还没平反,还是杀人犯”。
刘忠林说他现在睡觉都会说胡话,说的都是监狱的事儿,“监狱让我干活,我认为我没犯罪,所以不干活,顶嘴骂人”。
刘忠林称,十指因遭逼供留下伤痕 。出狱时,刘忠林手指扭曲,右脚大拇指被截肢。他称这是因为遭到警方的刑讯逼供,被用竹签扎手指,被用铁棒砸脚。
出狱之后,刘忠林曾经去过该案受害者郑殿荣家里,他说:“老郑家说不信我杀人,我谢谢他们说真话。”
刘忠林已经无法再回到以前的村子了。一直为他申诉的他的表姐夫王贵贞说,目前他住在亲戚家里,以前的家里已经没人,老房子已被卖掉。
【案情回顾】
1990年10月,吉林省辽东县凌云乡会民村村民在修河时挖出一具怀有身孕的女尸,后经警方确认,死者是前一年8月失踪的该村19岁女子郑殿荣。随后,同村的刘忠林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
1994年7月,辽源市中院一审宣判刘忠林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次年8月,吉林高院核准死缓。入狱后,刘忠林坚持喊冤。
该案疑点重重。案卷显示,刘忠林绑架、杀人和埋尸的过程均无人目击,也无物证可佐证。刘忠林的供述亦不稳定,他最先否认杀人,后又供述一个人作案,但多份供述在绑架地点、杀人时间和地点上自相矛盾。
1991年1月,辽源市检察院曾以“证据不足”和“被告人口供不稳”将本案退回东辽县公安局。
此外,该案唯一的目击证人是一个哑女,她曾通过亲属的转述作证称,是两个蒙面人绑架了郑殿荣,但在补充侦查阶段作证时,又改口称是三个蒙面人作案。
刘忠林及其亲属的申诉受到重视,2012年3月,吉林高院决定再审该案。当年7月,吉林省高院委托辽源中院协调警方进行DNA鉴定,郑殿荣的坟墓被挖开,尸骨却失踪了。
对此,郑殿荣的家属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尸体下葬后,曾有几个穿制服的人要求再次尸检,挖坟和回埋的过程不让家属看。但东辽县公安局后来向辽源中院汇报:经核实,警方没有二次尸检,当年提取的头骨和胎骨在案件诉讼完毕后保存十年,后被销毁。
此后,该案一直未开庭再审,直到2016年4月18日,刘忠林的代理律师才接到了开庭通知,此时,刘忠林已出狱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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