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四川一对表兄妹结婚生6胎3死2残,托人溺死最后一个时被抓
2015年6月19日凌晨2时许,4名外地男子拎着编织袋,在路旁招手打车。
沈阳的哥贺师傅停车揽活。男子问:“附近有海吗?” 贺师傅答:“沈阳没有海,只有浑河!” “那我们去浑河!”男子说。 “大半夜去浑河干啥?”贺师傅问。
一名男子打开了带血的编织袋说:“婴儿爸妈认为他活不了,让我们把他扔进河里。”
贺师傅往袋里一看吓了一跳,里面躺着一名身上带血的男婴,身子还在动。
贺师傅镇定了数秒,以商议车费为名,稳住了四人,偷偷拨打了110……
辽沈晚报4月20日消息,日前,辽宁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法院对这起遗弃婴儿案件进行了审理,一审判决6名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判处一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其余5人免予刑事处罚。
夫妻俩是姑表亲,第六次生育
80后夫妻张强和王莉(均为化名)都来自四川农村,2015年3月,夫妻俩跟着亲友来到沈阳务工。
当时,王莉已经怀孕了,这是她第六次怀孕,但张强很为这个孩子担忧,因为他们生育过五个子女,可三个夭折了,只有两个女儿活了下来,身体还有残疾。
为什么会生出先天残疾的孩子呢?夫妻俩都表示“不知道”。
实际上,他们还有另一层亲属关系。
以下为庭审对话:
问:除了夫妻关系,你们还有什么亲属关系?
张强:我爸的亲妹妹,就是王莉的妈妈。也就是,我管王莉的妈妈叫姑姑。
问:孩子都是先天性残疾,你们知道原因吗?
王莉:不知道。
张强:我们有俩女儿是“正常人”,她们在老家,只是走路时腿脚有点儿不好使。
丈夫说服妻子:“早晚会死,看着心里难受”
2015年6月18日晚10时许,王莉在沈阳市和平区一家旅馆早产一个月,生下一名男婴。张强看到儿子却乐不出来:“他挺瘦的,叫不出声,不吃奶,和之前死去的仨孩子一模一样,我感觉他活不下来了……”
当晚,为了帮助孩子活下来,张强打长途电话回老家,让人用迷信的方式给孩子做了驱邪仪式。可孩子的状况还不见起色,“身上发紫,不出声”。
看着眼前气息虚弱的男婴,张强夫妇又想起了他们过世的三个婴孩:“有的生完几个小时就死了,有的一个星期后死在了医院。”
心里的伤疤再次被揭起,张强提出找亲友把孩子扔掉。
王莉先是沉默,后来也同意了,因为“早晚会死,看着心里难受”。
男婴从未哭过一声,只有小手小脚在动,带着血的身体,被爸妈的旧衣服裹着。
夫妻俩说服亲友:“活不了了,没希望了”
随后,张强叫来了朋友、妹夫以及两个舅舅,四人都是四川老家一起来沈阳打工的,张强求他们连夜把孩子扔掉。
为了避人耳目,张强叮嘱:“不要扔在工地附近,扔在河里。”
四名亲友都看到孩子还活着,劝夫妻俩:“没断气呢,不能扔啊!”
但张强夫妇态度坚决:“活不了了,没希望了。”
2015年6月19日凌晨2时许,四名亲友同意一起扔掉孩子,一人撑开了编织袋,一人将男婴放进了袋子。随后,四人匆匆走出了旅馆。
“找不到河,就扔在树底下。”四名亲友低声商议着。
凌晨,和平区北市二街上,过往的出租车并不多。站在旅馆门前十多分钟后,他们终于盼来了一辆出租车,赶紧朝着出租车招手。
的哥被吓走了:“这是让我帮你们去害人啊!”
的哥贺师傅年近40岁,身材高大。他给出租车加完气,正好经过这里。他在四人面前缓缓停下了车,心想:拉完这趟活,我就收工回家睡觉了。
眼前的四名男子外地人模样,其中一名男子操着不流利的普通话问道:“附近有海吗?”
这个问题把贺师傅问愣了,他笑着说:“沈阳哪有海啊,只有浑河!”
四名男子说:“那我们就去浑河!”
贺师傅惊讶地问:“大半夜去浑河干啥啊?我不拉你们!”
其中一名男子说:“有个刚生完的孩子活不了了,我们想把他扔河里……”
贺师傅以为四人在开玩笑,就提出要看看孩子。
对方打开了编织袋,贺师傅看完吓了一跳,袋子里的婴儿身上带血,小胳膊还在动。
“这是让我帮你们去害人啊!”贺师傅吓够呛,一脚油门把车开走了……
的哥又回来了:“我得救孩子的命啊!”
“车能开出五六米吧,我一想不对啊,我得救孩子的命啊!”贺师傅停下车,立即拨打了110。
在民警赶到前,贺师傅打算先稳住这四个人。于是,他又把车开了回去:“去浑河行,这么晚了,你们得加钱啊。”
四人提出给贺师傅100元车费,贺师傅说:“太少了,至少得500元!”
贺师傅让一人先上车商议车费,其他三人在车外等着。
十多分钟过去了,坐在副驾驶的男子质问贺师傅:“你咋还不开车?”四名男子察觉了贺师傅的异样。
这时,闻讯赶来的警车出现在贺师傅的视线里。贺师傅立即跳下车,对着警车大喊“在这里!”同时在出租车外按住了副驾驶的车门,将这名男子控制在了出租车内。
民警将男婴从四名男子手中解救出来,并将其送往医院治疗,贺师傅终于松了口气。
警方当场将四名男子抓获,旅馆内的张强夫妇也随之落网。此时,旅馆的房间里,散落着带血的衣服,还有婴儿的胎盘……
一审判六被告犯故意杀人罪,获救男婴在福利院寄养
被告人在法庭上日前,沈阳市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以六被告涉嫌故意杀人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庭审中,和平区人民法院首次组成了五人合议庭审理此案,综合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这在沈阳市基层人民法院中尚属首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强等六人故意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均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
同时认定六被告人故意杀人行为情节较轻,主观动机不属恶劣,且婴儿已经获得解救并得到治疗;同时,六被告人的行为系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按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
日前,和平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张强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被告人王莉等5名被告人犯故意杀人罪,免予刑事处罚。
目前,公安机关解救的男婴在福利院寄养,入院诊断为先心病、新生儿贫血等,现生理、运动、语言及情感等各方面发育均较迟缓,因其体质较弱经常患病,仍需进一步观察治疗。
- 报料热线: 021-962866
- 报料邮箱: news@thepaper.cn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31120170006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沪B2-2017116
© 2014-2024 上海东方报业有限公司